第十四章 敢打我女人主意?(1 / 2)
哥特城,岩王朝的一个大型城池,同时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城池,因为这里靠着大海。
哥特城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上,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一男一女两道身影,驻足在一个摆卖胭脂水粉和女性小饰物的摊子前。
这两个人就是孟云和连珠,距离上次遭遇的危机已经过去三天了,这三天两人如胶似漆一直在一起,孟云该做的都做了,就差最后一步没踏出去了。和王五约定的日子也还有几天时间,于是两人决定到处去逛逛,途中遇到一些佣兵团,一番打听之下来到了哥特城。
“孟云,你看这个好看吗?”连珠拿起一个蝴蝶钗,在自己的发髻上比划着向孟云问道。
“好看!”孟云双眼盯着连珠的脸,微笑的说道。
“那这个呢?”连珠拿起另外一件花状的钗子说道。
“好看,你戴什么都好看。”
小摊的摊主是一个大妈,这种人的眼睛特别尖,大部分都喜欢以貌取人。他看孟云虽然长相俊俏,但是穿的却十分朴素,连珠穿的衣裳材质柔和细腻,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两个看起来都特别年轻的男女,这姑娘应该是哪个大家族的千金,喜欢上这个穷小子了,背着家族偷偷地与这名青年来往吧。大妈的心里幻想着这种狗血的剧情。
孟云心里有点发愁,上次拆了人家的客栈,银两全都赔光了,身无分文,看连珠好像很喜欢这些小饰品,自己也没有送过连珠什么礼物,但是又没钱..
“滚开,滚开!”一个嚣张的声音出现在商业街,只见一个看起来二十出头,身穿华服的男子,骑在一头全身火红色的骏马身上,在街上横冲直撞着。
街上的行人纷纷躲避,但是一个小女童不知是躲避不及,还是被吓傻了站在路中间一动不动,青年眼看就要撞上她。
路上的行人心里都忍不住为这女童叹息,一些胆小的还将眼睛捂住了,不敢看到接下来血腥的一幕。就在这匹骏马即将撞上女童的时候,骏马连着马背上的青年一同倒飞出去。
只见一个穿着朴素的男子站在女童前面,女童吓得呜哇一声哭了出来,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赶紧过来搂住女童,将女童抱起来,赶忙离开现场。
这匹火红色的骏马倒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却是被孟云一瞬间爆发的气势镇住了,匍匐在地不敢起身。这匹马名为烈焰,是三阶的妖兽,性格温驯,容易驯服,攻击力几乎为零,但是速度异常飞快,而且这种妖兽繁殖能力并不强,外观也异常帅气,所以价值非常昂贵,是一些大家族或是贵族子弟的玩物。
妖兽与灵草不同,灵草从低到高依次为九品灵草至一品灵草,而妖兽从低到高依次为一阶妖兽至九阶妖兽。
青年见自己的爱马躺在地上喘着气,没有站起来,不由得一阵愤怒。
“哪里来的野小子,居然敢伤我的爱马,你死定了!”这个青年嚣张地对孟云说道。
“多好的一个年轻人啊,可是惹上了洪二少,真是...唉..”围观的人可惜地说道。
“是啊,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惹上不该惹的人物了...”
···
“大娘,他是谁啊?”连珠向卖饰品的大妈问道。
“他就是洪家家主的次子,洪庆虎。唉,小姑娘,赶紧带上你的小男友,速速离开此地吧,不然一会可就走不了了。”大妈对连珠正色地说道。
连珠没有说话,淡淡的摇了摇头,走到孟云的身边。
“孟云。”连珠走近孟云,拉住孟云的手臂轻轻地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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