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许思甜x陆明舶(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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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第一节课上课铃响之际,许思甜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周之晴顶着一头及腰的小卷毛长发,慢慢悠悠走进教室。

她从前是黑长直,只因为暑假期间爆红了一部韩剧,她便学着里面的女主形象给自己烫了一个类似的。

今塘附中对这些管得并不严苛,加上周之晴弄的并不算太过明显,随口扯一句自然卷就能轻易混过去。

这是当年的流行,但是这个年纪的女生,敢在学校里这样干的,她是第一个。

因而一进教室,全班男生的注意力就不自觉被吸引过去,不少人开始吹着口哨起哄。

许思甜前一秒还沉浸在那封给未来的信件中,小鹿乱撞无法自拔,后一秒,笑容控制不住僵在脸上。

跳动不安的心几乎是一瞬间沉入谷底。

她僵硬地偏过头去查看陆明舶的表情。

后者几乎是不出意外的,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周之晴的方向,看得专心致志。

眼珠子都快掉她身上了。

许思甜睫毛扇了扇,而后垂下,耷拉着脑袋睨着桌面上的那封信,攥着圆珠笔的手心不住收紧,内心忍不住骂陆明舶一句不争气。

明知道周之晴喜欢的是陈忌,还非不死心地上赶着追。

然而刚一骂完便咬住了嘴唇。

她哪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她自己和陆明舶还不是一个德性。

明知道他喜欢的是周之晴,也同样是不死心地上赶着追。

许思甜兴奋了一整个暑假,最终还是过回了安安静静坐在角落,远远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凑到周之晴面前碰壁的日子。

她知道自己和周之晴的差距过大,几乎不抱希望陆明舶会看上自己。

饶是如此,在得知重新分配座位,是依照第一次月考的考试成绩时,许思甜还是愁得整整一周都睡不着觉。

她不指望陆明舶能考多好,而她父亲是学校教导主任,母亲也是老师,一家子长辈亲戚都对小辈的成绩十分看重,许思甜并没有胆量在自己的成绩上造次。

分开几乎是注定。

可她从小到大,只有陆明舶这一个同桌。

意料之中的,两人持续了多年的同桌关系终于走到了尽头。

可令许思甜没有想到的是,周之晴因为想要和陈忌做同桌,而在成绩上做的小动作,竟意外地成全了陆明舶。

那是许思甜第一次觉得,或许她和陆明舶两个人之间,真的少了那么点缘分。

她开始努力地收敛起自己那些不切实际的喜欢。

偶尔脑热重新上头,会想要在篮球赛时给他送一送水,不过好在临门一脚的关头又会紧急刹车。

也有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临到圣诞节,全班女生都在织围巾,她还是会控制不住悄悄跟风做起这些看似浪漫,实则于她而言又无比可笑的事。

不过做了也就做了,反正只要围巾是从她手里送出去的,陆明舶这个蠢货半点都不会多想。

自周芙离开今塘,许思甜和陆明舶之间的交集也逐渐变少。

从前两人还是同桌时,她主动同他说上一句话,都得鼓足极大勇气,做好很久的心理建设。

高一后半年,周之晴因为在周芙表演的秋千上做手脚一事,被学校记过处分后,不得已暂时休学。

然而即便如此,和陆明舶不再是同桌的许思甜,仍旧像是失去了最后一个与他搭讪的合理借口,十天半个月也难和他说上一句话。

高中三年一晃而过。

枯燥乏味的高考冲刺结束之后,两人从不太相熟的普通同学,演变成见了面都不会多看一眼,更不会打声招呼的陌生人,几乎就在不经意间。

大约是受小时候看的那些言情电视剧影响,许思甜心中始终存在浪漫主义作祟。

在那个小语种已经相对不那么热门的年代,她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法语。

说来也可笑,陆明舶第一回和她说“你好”,用的就是“法语”。

那年台言风靡,多少家门都鲜少迈出的观众纷纷开始向往起普罗旺斯。

大人们沉浸在浪漫的爱情中,或感动,或羡慕。

小孩则是学了几句蹩脚的中式法语,在校园里一口一句“笨猪”。

“笨猪”算是法语中“你好”的音译。

再长一点的就太难学了,大家几乎只会说这一句。

许思甜和陆明舶坐了那么多年同桌,而那段时间,却是他主动对她说话最频繁的时候。

每天不论是刚进教室,还是课间,这个蠢货总逮着她,不厌其烦地重复一句“你好”。

饶是许思甜那样喜欢他,都觉得那时的陆明舶简直蠢透了,傻气熏天,幼稚得要命。

然而即便如此,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又是那么离谱。

一边嫌他蠢,一边又在他主动和自己说话时,控制不住那不争气的心跳。

许思甜成绩优异,虽不是一路拔尖,但想要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不成问题。

高考结束的那一个暑假,她抱着小说漫画在家里逍遥自在地躺了两个月,期间,没再见过陆明舶。

她不知道陆明舶高考考得如何,也不清楚他最终会选择哪里的院校。

大概是之前早已认识到,自己和陆明舶可能就是缺那么点缘分,所以对于未来的生活轨迹,她从未抱有过任何,能与他有重合的期待。

因而她放弃了打探任何有关他的消息。

许思甜的择校没有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父母明理开明,尊重她的一切选择,她喜欢陆明舶,但也做不出为了他,放弃高尖一流大学,任性追随到职校求爱这种事。

后来回想起来,这或许是她做过最清醒也最正确的决定。

然而命运似乎就是这样喜欢欺负人。

你渴求它怜悯和心软时,它骄傲地对你不屑一顾。

却偏偏要在你不得已选择放弃的瞬间,又大手一挥,施舍你一些莫名其妙的希望。

再次见到陆明舶,是在十一月末。

步入大一的许思甜,在学校适应了两个月之后,和大学室友一块在学校附近不远处找了个兼职,勤工俭学。

倒不是为了赚多少钱,纯粹是平时课比较少,闲不住,随意找点事来做做,也算体验体验生活。

结果没想到却因此,阴差阳错重新遇上了陆明舶。

那晚许思甜兼职的餐厅正巧有个员工找她调了时间,当天她从下午时段,换到了夜班,和室友一块当班。

陆明舶约了几个朋友一块吃饭,许思甜开了两瓶白的送过去时,手中的酒瓶子差点没拿稳。

算起来,两人也快有小半年没见过面了。

陆明舶的模样和当初在今塘时没有太大差别,就是稍微收拾了一下,比从前更精神些,隐隐透了些富二代的气质。

这是他曾经不屑的。

陆明舶并没有认出许思甜,又或者说,他压根儿没有去注意到底是什么人送了两瓶酒进来。

回到前台的许思甜像是忽然失了魂,傻愣愣靠在柜台上发呆,室友手打了杯柠檬汁,分了两杯,一杯给她,手肘戳了戳她腰间,问:“怎么了?送个酒回来就开始发呆。”

许思甜摇摇头,随手将柠檬汁接过,咬着吸管猛喝了一口,酸得直皱眉头。

眼眶随之泛起了点红。

室友懵了,看看她,再低头看看自己手中的柠檬汁:“不是吧,这么酸?居然能酸哭……我放了很多蜂蜜的呀……”

说着,室友尝了一口,咂咂嘴又舔了舔嘴唇,一脸不解:“还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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