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三章 魔族(1 / 2)
“你想什么呢?这也是物种的一种转变,其实说是鸟类不如说是爬行动物吧,和蝴蝶一样,它的翅膀也是后长的,专门是为了交配下一代,所以才会有这种进化吧,在地上爬的时候还属于幼虫,这个阶段是无法入药,但是长出翅膀之后它有十五天的生命周期,这个周期之内,它会交配生卵,接着就是死亡。
“昆虫?”无脚鸟入药,是听爹爹说的,可是爹爹没有和她说过无脚鸟是昆虫,想必爹爹也没有想过她会来这种地方吧!她很难想象当初爹爹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又是如何出去的?
齐璇想到爹爹前世留下的那本日记本,写过年轻时候海边游历,难不成爹爹游历的就是这一带?
接着洛天泽就拿出准备好的包袱给两人易容了一番,齐璇发现自己的形象大大的改变了,头发变得乱了,皮肤变得黑了,反正变得又瘦小又黑丑,齐璇再一看洛天泽,他也变了样,鼻子变得更高了一些,还带了假发,假发都是棕色的卷毛。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毛皮围巾已经裹上了。
“你这也太不公平了,把我搞得像乞丐一样,自己打扮的像是贵族。”齐璇撇撇嘴巴非常的不满。谁能高兴看到自己变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我这是为了保护你,你懂什么?还有在这里你千万别露出医术?”
“为什么?”齐璇就不明白了,她还想着爹爹能安然的从里面出来,肯定是和高超的医术密不可分,怎么到了她这里就不能露出医术了呢?
“这里的医师相当的稀少,如果是五百年前,你亮出这个身份,自然这里的人都尊敬你,可是五百年前的某天,这里医师地位就急转直下,几乎没有人愿意当医师。”
“这是为什么?”齐璇就不明白了,明明没有人才,为什么还不给医师地位呢?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我也就是上次过来偶然得知的,原本还想要凭借医师身份混混,谁知道地府的资料已经过时了。”洛天泽简直是想要骂娘了,五百年难不成都没人进来这里吗?不然也不会受伤。
“好吧,魔人的性格不要猜,猜了也是白猜。”齐璇想总能知道原因的。
两人走了一段时间,总算是看到了房子,所谓的房子就是在雪地上的一个拱起,齐璇听了洛天泽的介绍才知道魔人并不是很团结,魔一族里面也分了种群,被分为四个种群,地魔人数最多,但是等级最低,喜欢住在低矮的地穴之中,所以个子普遍不高,长相也属于扁平型。地魔比较团结,性格温和善良,属于默默劳役型,大概是觉得好欺负吧,所以在地面时期,人类还没有崛起之时,这个群类也经常被其他的魔族劳役欺负。现在他们大多居住在地下空间。
蓝魔全身有蓝色的花纹,连血都是蓝色的,以此为名,他们的性格颇为高傲,喜欢建造城池,住在舒适的城池里面,他们有着很大的眼睛,很大的耳朵,巴掌的小脸,男的高大,英俊,女人就娇小,他们最喜欢把城池打造的美轮美奂,像是有强迫症一样。蓝魔和夜魔族走的最近,他们听从夜魔族的指挥。
另外两族一个是血魔族,一个是夜魔族,血魔族长相最为俊美,不管是皮肤外表都和人类相似,连他们的血液也是和人类一样都是红色的,但是他们以吸血为生,血就是他们的生命。一顿不吃饭人会难受,血魔族要是长时间不喝血液就会死,而且他们只喝红色的血液,像是蓝魔一族的血液喝下去,他们的血液就会凝固,所以不喝同种族的血液。包括地魔一族的血液他们也是不喝的。谁让地魔一族的血液是棕色的。
血魔族大多数是喜欢单独行动,他们还有一个嗜好,就是喜欢人类的女人,血魔一族也是唯一能把人类变成他们族人的魔类,只要吸光了人类的血液,人类就能成为她们的一员。血魔一族是非常奇怪的一族,他们不被魔族接受,认为他们是异类,同时又被人类排斥,觉得他们是魔族就惧怕于他们。他们生性放荡不羁,但是也很奇怪,一旦爱了,一生也难再爱他人。爱人死去,他们就会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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