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哥布林的自述上(1 / 2)
我现在的名字叫作格兰特,是一名哥布林战士,呃,至少以前是。
在我小时候,我生活在哥布林王国南部的一个小部落里,全家为部落首领牧羊。
我家很穷,据说从祖上就一直很穷,加上全家八个孩子,从我记事开始就没有吃过饱饭,也没有穿过像样的衣服。兄弟姐妹的名字也是胡乱起的,反正我现在根本不愿意提起我原来的那个名字。
那一年,我又死了一个弟弟,而首领到了我家,告诉我的父亲,我家应该出一个男孩子去北方戍边。看着大哥那懦弱的样子,我梦想着成为一个高贵的战士,便站了出来。
首领看到我哈哈大笑,拍着父亲的肩膀说他生了一个好儿子!就这样,我成了一个北方边境的哥布林战士。
到这里我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想的根本不一样。我来到这里不是成为战士,而是成了一个原始人。
不知道什么原因,此处的领主大人要求我们必须穿最原始的衣服,使用最原始的武器,一旦违规就会面临最严酷地惩罚。
当然,这种惩罚也只停留在口头上,因为在这里戍边的人都是穷人,还是家里揭不开锅的那种,哪有闲钱买衣服啊,更别提武器装备了。
来到这里一年多,我逐渐适应了这里的部落生活,习惯了看这里丑陋的女人们,更习惯了听到北方蛮夷入境抢掠人口的消息。
我心中最大的期望,就是砍下一些蛮夷的脑袋,依靠军功成为哥布林王国的真正战士,过上富裕的生活。
可能是因为北方蛮夷闹得太凶,领主大人终于决定派兵攻打他们,尽管这种进攻据说已经维持了数千年而毫无结果。但我仍旧十分高兴,因为终于不用再干繁重的农活了。
看着近万人的大军,那些扛着大木棒的食人魔战士,以及跑来跑去的野猪骑士,我坚信能够给这些北方蛮夷一个狠狠的教训,自己至少能砍下他们十个脑袋。
怀着穿上战士铠甲的梦想,我背着发给我的骨矛,与同伴们上了路。
开始,我们的进攻非常顺利,很快就摧毁了蛮夷们的要塞,杀死了里面的所有人。不过很可惜,我没有抢到脑袋,这让我有些沮丧。
过了不久,前方传来了消息,蛮夷的大军已经到达,他们挡在了前方的一道关卡上。我期待的大战终于要爆发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司令官大人带着我们几千人先行出发,领主大人则在后面压阵。
在一个叫云山山口的地方,我们终于与蛮夷们开战了。战争非常惨烈,前两天我们就损失了近千人,特别是那种用魔法变身的熊地精,实力非常可怕,就是食人魔战士上去也未必打得过他们。
第三天的时候,司令官大人说今天是真正地决战,让我们所有人都参加战斗。
战斗还没有开始,我感受到了魔法在身上的波动,这让我非常惊喜,王国的英雄大人来了。
因为有魔法加持,我们的进攻势如破竹,打得蛮夷们死伤惨重,不断后退。虽然他们个个非常凶狠,但面对一支由英雄率领的军队,即便我们的武器非常简陋,可并没有多少反抗之力。
那一战,我亲手砍下了两个蛮夷的脑袋,看着对方临死前那惊恐和痛苦的表情,我心里畅快极了,我感觉离成为一名高贵的王国战士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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