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补偿方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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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发表了我的观点,对工业区征地这件事情,不是太赞成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增加补偿。但是,我们作为人民的公仆,百姓们有困难,需要我们去解决,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总不能看着百姓在失去土地之后,连平时的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

我的意见,可以从其他的方式对被占地农户进行帮助,我提出了我的一个想法。既然这片被征的土地是用来修建茶厂,可以和元达集团的领导进行商议,让被占土地的农户保证一家出一个劳动力,成为这茶厂的工人。这样一来,就能让他们有了经济上的保障。

对我提出来的这个想法,有人赞同,但也有人提出质疑,元达集团会同意我们的这个条件吗。毕竟,这些都是没有学问的普通百姓,进了他们的茶厂,能够做什么工作。

至于这个问题,我相信难度不大,就算是一个茶厂,里面同样需要各种工作人员。这些百姓进这家公司之后,可以在工厂做普通的搬运工人,负责茶叶的加工生产,以及茶山的协调管理。这些工作,都需要普通的工人去做。

副***高俊提出了另外的一种补偿办法,解决一家两口人社保问题,以最低的工资标准,对他们进行生活保障,让一家人的两个主要劳动力能够领到最低的基本工资。如此,可以让这些没有土地的百姓消除后顾之忧。

这办法是一个好办法,在其他的城市,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政府都会给他们落实社保。高副***的这个方案提出来之后,财政局的领导最先有意见,说这样是政府在出钱养这些农民,本来云岭的财政就不很富裕,要政府出钱去养他们,可能会引起不少人的意见。

我还是很支持高副***提出的这个方案,表示可以对这个方案进行再研究,可以参考一下其他城市在对占地方面所出的政策。我在高副***的提出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下补充,我的意见,凡是家里的耕地占去了百分之八十的农户,政府应该承担两个主要劳动力的社会保障。只是占地,但所占面积不大的农户,按照我先提出的一个方案,让元达集团接纳成为茶厂的工人。如此一来,可以让这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户也能没有了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我这个方案,是综合了高副***提出的社保保障和我前面的一个方案。会议上,我们对这样的综合方案进行了研究,多数人赞成这样的做法。

县政府初步达成了这样的意见,但安排农民工进入茶厂工作的这个事情,还得和黄元达进行协商,看元达集团那边会是什么意见。如果元达集团同意我们提出的安排方案,那今天研究的解决占地农户的方案就快要落实下去。

我想,只要这样的方案快要落实,那些百姓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这些百姓都属于郊区农户,家里剩下的土地,主要就依靠种菜种植水果来维持生活,到茶厂来当工人,可能就是他们最好的出路。茶厂建立起来之后,这么大的规模,光是厂里的劳动力工人,也需要不少的人数,黄元达应该会同意我们政府提出的这个条件。

反正茶厂也需要一般的搬运工人,正好用这样的条件来安抚了土地被占的农户,两全其美的好事。对元达集团来说,也没有失去任何东西,我们政府呢,帮助这些没有土地的农户安排了今后的生活来源,也解决了他们到工地现场闹事的问题。

方案基本上得到了通过,两种方案的综合,作为我们决定下来的最后方案。元达集团这边,我在会议完成之后,给黄元达打了电话,把我们政府提出的这个想法,在电话中和黄元达进行了沟通。黄元达同意我的想法,但前提是安排到他们茶厂的民工不能超过二十人。我估算了一下,一家保证安排一个工人进茶厂,最多也就二十个名额。剩下的,可以通过解决社保等问题,茶厂也可以把这剩下的一部分人作为临时工人。厂里需要增加工人的时候,这些人员都可以到茶厂做工,按照每天上班给他们发放工资。

我和黄元达在电话中达成了一致意见,安排到茶厂的民工不会超过二十个名额。至于今后茶厂还需不需要民工,由元达集团自行聘用,政府在这方面不会提任何要求。

政府和企业都达成了意见,我们县政府就快要按照这个方案进行实施,对农户进行协调安排。项目工地上,由于马上就放春节,元达集团的安排,是春节过后,恢复正常的施工,一定要确保在规定的工期之内完成工程项目。

我给黄元达保证,云岭县政府一定会协助元达集团,在云岭县建厂投资的项目尽快的进入产业化,加快项目的投产。

在电话中,黄元达又问到了云岭县丰台镇稀土金属矿的开采权问题,我把情况给黄元达说了。只要我们云岭县政府在对这个项目进行招标的时候,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他。但这次对丰台镇的招标,可能和上一次的招标有区别,这次对丰台镇稀土金属矿的招标,将由政府和企业联合开发的模式,云岭县县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稀有金属贸易公司,双方联合开发。

黄元达听说这次是企业加政府联合开发的模式,对这种方式有点不太赞成,在电话中跟我说了一些担忧,就是怕政府干预太多,不能发挥企业在市场运作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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