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陈圆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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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圆圆本姓邢,名沅,字畹芬,母早亡,从养母陈氏姓,江南常州武进人;晚岁入滇南,为女道士,改名寂静,字玉庵。提起陈圆圆,不能不涉及几个关键词语:吴三桂,刘宗敏,李自成,“冲冠一怒为红颜”,满洲兵、多尔衮,和那个倒霉的皇帝崇祯。

明朝末年实在是个糟糕的年代。

内部腐败不堪,遍地流寇,满洲又崛起于东北,年年岁岁差不多都是旱灾、蝗灾。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延安府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乡民争着采集山中的蓬草为食,其粒类糠皮,味道苦涩;蓬草掘尽,则剥树皮来吃。树皮被用完,无物充饥,只好挖山中的观音土吃,白土冷硬而味腥,一点点即可填饱。数天后,因为不消化,肚子发胀疼痛下坠而死。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个‘冀城’的地方,每日必有一两个婴儿抛弃其间:婴儿哀号啼泣,呼叫爸妈,爬行拣吃粪便,到第二天早上,遗弃的小孩已没有活的,但又不断地有人放弃婴儿!

“更奇怪的,小孩子或单独行人,一出城便常常无故失踪?后来见到城外的流浪汉,以人骨头烧柴,锅里煮着大块的人肉,才知道先前丢失的人都让他们给吃了。而吃人的人,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了几个深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来掩盖其遗骸。我来的时候三坑已满,而数里之内不及掩埋的,不知道有多少啊……”(马懋才《备陈大饥疏》)

读来毛骨悚然。在这种情况下,不甘于饿死、惟有铤而走险,于是一二饥民始相聚为盗,抢掠财物,祸乱关中。同出于延安府的张献忠和李自成揭竿而起……

国事蜩螗,战乱频仍。

大明朝的天下风雨飘摇。

崇祯皇帝日夜忧虑,寝食不宁。田贵妃的哥哥田宏遇为讨好皇上,舒解他的忧虑,下江南四处寻访,查到了陈圆圆、杨宛、顾秦一干美女,载回京师献给皇帝。但崇祯帝整天头昏脑胀,根本没心情逸乐,陈圆圆等在宫中盘桓了几个月,始终没得到赏识收纳,只好返回田府。

而那位朝廷的对头,造反起家的李自成经过十多年的挣扎奋斗,麾下拥有大军几十万,围开封,下洛阳,破潼关,更有诸如李岩、牛金星、宋献策、刘宗敏、顾君恩等各路人才加入,设官分治,守土不流,俨然成气候矣。东北方面,满洲兵又不断骚扰,蠢蠢欲动,可谓满目疮痍、内忧外患!朝廷下诏令总兵吴三桂统领军队镇守山海关。

吴三桂是原锦州总兵吴襄的儿子,能骑善射,曾中过武举。崇祯初,镇守宁远时因辖地失守,连降三级;吴痛定失痛,加紧操练军马使他的部队成为了一支劲旅。国难当头,急需将才,朝廷不但将他提拔总兵,镇守国门,连他的父亲都委以京营提督之职。吴三桂离京赴任时,京城显贵皇亲田宏遇,在自己的府第设宴为他饯行。

陈圆圆在席前奉歌献舞。珍肴美酒,她轻轻从帘幕中逸出,轻点朱唇,淡扫蛾眉,一身白舞衣,长袖轻舒,如一朵轻盈自在的云。吴三桂痴迷迷观望着陈圆圆,手捧着酒杯,忘了喝酒,直到她离去还不曾回过神。田宏遇忧心忡忡,问:“寇至,将若何?”吴三桂说:“如蒙以圆圆相赠,我设法保护你、平安无事?”田宏遇满口答应。随即备好丰盛的嫁奁,把陈圆圆送到了吴家。

公元1644年2月,李自成率“大顺军”出兵山西,经大同、宣府,不到两个月便打到了北京城下。3月17日夜,北路军攻陷外城,19日攻占皇城。崇祯皇帝于煤山自尽。

李自成攻克北京后,住进皇宫。在他的影响下,“大顺军”的许多将领也开始大规模的追逐享乐,淫掠民女。特别是武将巨头权将军刘宗敏,抢先占据了皇亲田宏遇的府第,将府中几十名年轻美貌的女子尽数掠夺,整天沉浸在花天酒地之中。“大佑阁大学士”居丞相之职的牛金星,所忙的则是登极大典,招揽门生,开科选举。近在肘腋的关外大敌,南明残部庞杂的军事力量,大家昏昏然纷纷然,熟视无睹,以为天下已经太平。

李自成设立“比饷镇抚司”,实施“助饷”,重点追讨明朝各级政府官员和遗臣们手中的金银财宝。规定的数额为:中堂、大学士10万,部院、京堂、锦衣官7万或5万、3万,道科吏部5万、3万,翰林3万、2万、1万,部属员而下,则各以千计。至于皇室勋戚之家,“无定数,人财两尽而已。”(《甲申核真录》)

闯王的干将刘宗敏成了追饷运动的总指挥。他命令各营造大册,登记姓名,每100人为一组,由8名骑兵押送到军营中拘禁。“人人皆得用刑,处处皆可用刑”,各营士兵可任意拷掠。从早到晚,夹棍严刑,“冤号之声不绝于耳”,许多人被折磨致死。包括“劝进”(支持李闯当皇帝)的国丈周奎,交了50万两黄金仍逃不了一刀。

从3月27日至4月1日,追饷的运动越搞越大,由原来的皇亲、官宦、显贵,到一般地主士大夫阶层、商人甚至百姓,“各处搜求渐宏,贩鬻之家稍有赀产,则逮而夹之,老稚冤号,彻于衢路。”城内一片鬼哭神嚎。刘宗敏所居的府第有三进大院,每院受刑罚的都有百余人,这些人有钱的只占一小部分,大多数是低级的官员和小吏,还有一些商人,他们身受酷刑,哀号哭喊,其状惨不忍闻……而几天过去,这几百人能生还的,却没有几个。北京城陷入了白色恐怖。

几十万大顺军屯驻城内,每天跑在大街上,见人就抓、见钱就抢,强暴妇女,洗劫店铺,败坏军纪的事时有发生。甚至到了夜间,“兵丁斩门而入,掠金银奴女,民始苦之。”(《流寇志》)其间虽颁发军令,制止兵丁掠抢民财,“不得藏白金,过城邑不得室处,妻子外不得携他妇人,寝兴悉用单布幕绵。”甚至动用重刑,“杀人无虚日”,但是在追饷、抢夺美女的狂潮中,日益膨胀的欲望主导了一切!经过大洗劫,城内的大顺兵满面红光,人人欢喜,“腰缠多者千余金,少者亦不下三百四百余金,人人有富足还乡之心,无勇往赴战之气。”(《明季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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