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扑街的节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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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森气愤填膺的说:“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这么些年竟然养了一条白眼狼。那个大傻忘恩负义,竟然忘了我对他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想当年他们家还是我罗府的一个普通佃户,因为偷吃我家的粮食,按规矩本应该全家被打死,是当年刚刚十几岁的老爷我心肠软,看他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太可怜,正好我新得了一匹小马,就开恩留了他一条性命,让他给我放马,每天混一口吃食,可他受了我活命之恩,竟然敢背叛我,这次竟然敢给我的对头通风报信,实在可恶,我这么多年就是养一条狗也会对我摇摇尾巴吧,这小子的良心都被狗吃了,竟然还不如一条狗忠心,老爷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等我把他抓住,必剥了他的皮,把他的皮放在刑讯室里,跟他那偷吃东西的父母放在一起。你们谁要是能把大傻抓住的话,老爷我必有重赏,每人赏一碗米饭吃。”

底下的下人们一个个垂头不语。

罗森大怒,道:“都听清楚了没有?”

下面稀稀落落的应道:“是,老爷。”

“真是废物,到底不如那些管事们好使,出发,先给老爷我抄了王唤的店铺,把里面的东西都占住了。都小心点,别给我打碎碰坏了。”

“是,老爷。”

不说罗森这边组织人手开始对王唤的店铺抄家,乱坟岗这里,王唤与丁香被擒之后,都被分别抓进了地下的洞穴里。

王唤一进入洞穴就吓了一跳,一个如小轿车大小的甲壳虫趴在自己面前,头上分叉的独角直指苍穹,三对带有利爪的长足粗壮有力,后背上有尖锐的突起,厚实的甲壳上还闪动着幽暗的金属色泽。

王唤惊恐的想,莫非这树精妖怪要把我给喂虫子?

王唤正心情紧张的时候,树妖的好几个根须已经把他缠绕了个结结实实,与那个大甲壳虫绑在一起,然后一条树根轻轻解开王唤腰间的活扣,把王唤挂在后腰宝贝葫芦给拿走了。

一阵黑雾浮现聚集,树妖老祖的那张模糊的人脸出现在一个粗壮的树根上,看着面前的葫芦,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老祖我的运道真不错,虽然吸取木之本源的过程被你们两个小辈打断了,还害的老祖受了一点儿轻伤,不过却得了这件灵宝,倒也不亏。”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王唤无语的看着面前的进宝老祖犹如疯癫一样哈哈大笑,悄悄活动了一下手脚,想看看能不能挣脱树根的束缚。

“嘿嘿,不要费劲了,落在我的手里,你们就认命吧。别说是你们这两个普通人,就是妖将、妖帅,落在老祖我的手里也得死。看见你身边的那个甲壳了吗,那就是一个妖帅的尸骸。”

“啊!你连妖帅都能杀了,难道你是妖王吗?”王唤真的有些吃惊了,他早就得知,这个世界有人类修行者,也有妖族,可是集合两族的所有强者,最顶级的也不过十个左右罢了,其中人类最顶级的修行者被称为宗师,而妖怪中最强大的就是妖王了。

树妖听见王唤称呼自己为妖王,哈哈大笑:“本来我距妖王的境界还差的很远,不过现在得了你们三个,却使我成为妖王不是梦想了。”

“那是为何?”

“呵呵。反正我吸收那小女孩体内木之本源的过程被你们打断了,就趁着老祖我心情好,给你们讲一讲老祖我的成长历程,让你们临死之前涨涨见识。”

王唤暗喜,这boss是自己作死啊,在杀死敌人之前开始喋喋不休,这是扑街的节奏啊,急忙道:“我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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