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717:相信我(7)(1 / 2)
钱到位了什么都好说,之前剧组里的道具师头发都快愁掉了,因为《爱你是天空的颜色》这部剧里,酒会、晚宴的场景有好几幕,根本没办法用一套衣服糊弄过去,高档的礼服出租价也不便宜,更别提珠宝和配饰了。
好在《爱你》没拍多长时间就停摆,突然被拎出来救急的《黄金时代》是个青春校园剧,主角们大部分时间都只穿校服,场景也简单,道具上也没有硬性要求,可算是保住了道具师岌岌可危发际线。
时安安抽空去剧组探了个班,发现不仅是陈昭在,连唐晶都穿着一身方便活动的运动装在剧组里跑前跑后,她的保镖这时候更像是助理,也跟着她帮忙,甚至还有些群众演员干脆就以为她们两个都是场务,经常把她们喊去帮忙。
“你不是说要在剧组学点东西吗,怎么一直在干杂活啊?”时安安好笑的说。
“我也不知道,”唐晶自己都迷迷糊糊的,“我就是看他们太忙了,我在旁边干站着也不是个事,所以搭了把手,结果就莫名其妙变成这个样子了。”
“你就是性格太好了,别人想请你帮个忙,不是你分内的活你也帮了,事情不就越来越多了吗?”时安安劝道,“剧组里都有分工的,你帮了这个忙,万一出现问题,责任要谁承担?不是说热心不好,也要分时机。”
时安安正语重心长的给唐晶分享她的经验,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喧闹,隐隐夹杂着“好帅!”“那车真的是宾利吗?”“这是哪个明星?”的议论声。
“我们这个剧组没请哪个一线的大腕吧?”时安安不确定的问唐晶。
“没有啊,咱们也得出得起钱啊,而且这不是主打青春和情怀吗,要是请了特别有名气的演员还容易出戏呢。”唐晶肯定的说。
“这附近也没有别的剧组在拍摄,走,我们去看看。”
结果刚往前走了几步,时安安就恨不得扭头就走,假装自己今天从没有来过。
怎么又是陆君枫?他前天不是还加班到深夜吗,怎么今天又有空跑来剧组了?
想跑的念头还没有付诸实现,时安安就被陆君枫精准的在人群里锁定了。
要不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呢,时安安刚收了人家的投资,如今也不好转身就走,只能不情不愿的走到陆君枫面前。
“陆总今天怎么有空到我们这小剧组来?也不提前说一声,我们也好准备准备。”时安安挤出一脸假笑,他要是能提前说一声的话,她保证绝不出现在方圆百里之内!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好在陆君枫也没有紧盯着她不放,而是简单的说:“我是来剧组看看拍摄情况的,毕竟投了钱,总要看看投资环境。”
考察投资环境这种事不应该在投资之前就做好吗,现在钱都给了才过来,这程序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唐晶站在时安安身后,她跟陆君枫也认识,也简单的打了个招呼,两人之间没什么话说,唐晶就在旁边暗中观察,总觉得他和时安安之间的气氛很不对劲。
分手之后的男女朋友难道不应该是尽量避免见面吗?就算是和平分手也不应该是这种样子吧?
唐晶有心问问时安安到底是怎么回事,陆君枫已经反客为主,问道:“能带我去看看拍摄场地吗?”
时安安被他一本正经的考察态度迷惑,顾不上思考他的出现是否合理,直接带他去了前方拍摄现场。
迟了一步没跟上的唐晶看着也被陆君枫落在身后的秘书徐家明,问道:“你们总裁难道不忙吗,一个小投资,钱都已经给了,怎么又突然来考察?难道考察结果不满意,他还会把钱再要回去吗?”
他怎么知道总裁心里是怎么想的?徐家明面上不动声色,实际内心也是无语凝噎,这两天总裁加班,他也没法闲着,连续两天熬到深夜,结果刚把手头的工作忙完,总裁就来了这么个小剧组探班,他原本还以为总裁是看中了哪个小明星,结果居然还是这个时大小姐吗?
徐家明摆出了营业用微笑:“虽然投资数额不大,但是陆总对每一笔投资都是十分谨慎的,虽然之前出于对时小姐的信任投资了这部剧,但是谨慎起见,考察投资环境也是必要的一环吗,现在只是补上这个过程而已。”
“好吧,”唐晶用怀疑的目光看了徐家明一眼,勉强接受了这个解释,“那你需要什么材料吗,可以告诉我,我这边就通知他们准备。”
徐家明哪知道需要什么材料?他也是到了地方才知道的好吗!
不过首席秘书的专业性不能丢!徐家明迅速拿出手机查找了一下大致所需的资料,列了一个长长的单子给唐晶。
“……”唐晶。
她就不该多这一句嘴!
唐晶头痛的去找资料了,时安安陪着陆君枫在剧组转了一圈。
陆君枫之前没有投资过电影电视剧,不知道普通的投资人都会关注什么,时安安更是从来没有接待过投资商,两个都不知道干什么的新手在剧组里转了一圈之后,面面相觑。
“快中午了,不如我请陆总吃顿便饭?”时安安忍受不了沉默到快要变得尴尬的气氛,提议道。
陆总心里回忆着路上紧急搜索出的恋爱注意事项,感觉吃顿饭并不会踩雷,于是点头同意了。
定下来之后,时安安就拼命给陈昭发短信:“陈师兄,中午我要请陆君枫吃饭,两个人太尴尬了,你快过来凑个人数!”
结果遭到了陈昭的无情拒绝:“你已经是个成熟的制片人了,要学会跟投资人打好关系,不要随便把忙碌的导演拉去救急。PS:主要是我的女朋友中午要来,我们已经约好一起吃饭了。”
求助失败并且被秀了一脸的时安安抹了把脸,转头喊上了唐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