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二章 雷蒙的过往(2 / 2)
然后不等钱辰回答,他便自顾自地说起来。
望着他追忆的眼神,钱辰眼中闪过一丝明悟,雷蒙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至于这个倾听者是谁,似乎并不重要。
伴随着沙哑的嗓音,隐藏在雷蒙心底的往事慢慢呈现在钱辰面前。。。
“我和妹妹妮娜出生在一个小村庄里,父母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这也是我们那个世界的常态。诸神为了争夺信仰,频频发动圣战。要是哪一年,全世界都没有战乱,我们或许会怀疑是不是世界末日到了。”
雷蒙平淡的眼神中流露着一丝讥讽。
自从他认清诸神的真面目之后,就再也不相信什么诸神了。
诸神,不过是一群为了争夺信仰,登上至高神宝座,把大陆所有生灵当成道具的窃贼而已。
“从小我就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然后带着妮娜过上好日子。
你不是好奇我为什么不加培根吗?很简单,因为我们吃不起肉。
我们俩渐渐长大,一切似乎都变得好起来了。似乎幸运也开始垂青我了,我被一名法师看中,收做了学徒。
法师是个高贵的职业,但与之对应的是高昂的学费。
尽管我的导师为我免除了绝大多数,但是以我们家的环境根本就连最基本的学费都付不起。
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妮娜突然交给我两枚金币,她说这是父母留下的遗产,之前被她给藏了起来。
我居然相信了。
带着这笔钱,我和老师回到了法师塔,开始了法师的学业。
妮娜每隔一段时间总会寄来一封信,并且随信寄来一笔钱。
这笔钱加上我为老师打工,勉强维持着法师的学业。
一晃三年过去了,我顺利完成了学业。
妮娜却在几个月前和我断了联系。
顺利成为正式法师之后,我匆匆赶回我们曾经居住的小屋,打开门的却是一个陌生人。
在我的逼问下,那个人告诉了我实情。
原来根本就没有什么父母留下的遗产。
妮娜一直在骗我,这三年来,她一直在酒馆做女昌女支,那些钱是她用肉体换来的。
就在我毕业的两个月前,俩伙佣兵喝醉了,在酒馆里大打出手,妮娜被卷了进去,等到酒馆老板将她从废墟里面拖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没气了。
负责管理公募的光明神牧师拒绝将妮娜安葬在公募,理由是污秽的灵魂会玷污光明神的荣耀。
他们只能将她安葬在湖边。
等我找到那块墓地时候,墓已经被动物扒开,最后我只找到了这个。”
雷蒙说着从怀中掏出一根项链,那上面挂着的居然是一根人的指骨。
“接下来,我杀了那个抢占我们家的人,杀了那个光明神的牧师。
为了复仇,也为了复活妮娜,我放弃了信仰魔法女神,开始一边学习死灵法术,一边寻找仇人的下落。
然后我找到了他们,并用最残忍的死灵巫术杀死了两个佣兵团的所有人,然后将两个团长的灵魂囚禁起来,做成了魂器,这样他们的灵魂就得永生永世受到无尽的折磨了。
为了复活妮娜,我将一个公国的人当做祭品进行了献祭。
并且我还准备再多做几次。
因为,我好像已经找到了复活妮娜的办法了。”
雷蒙的双眼直勾勾地望着钱辰。
从头到尾,雷蒙的感情波动似乎都不是很明显,就仿佛是在陈述别人的故事一样。
但是钱辰却从他人脸的眼中看到了钢铁一般的执着,从骷髅脸的绿焰之中看到了不顾一切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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