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感言(邀诸君一会)(1 / 2)
对莫语来说,一本书最伤感,最不舍的时候,永远都是在键盘上敲下“全书完”这三个字的时候。『≤,
每当在这个时候,莫语的心中总会觉得空荡荡的,会有很多话不吐不快,想要赶紧跟大家分享,不管是喜悦也好,难别也罢,都希望让你们知道。
这篇感言欠了各位许久了,一方面莫语在忙小说之外的事情,另外一方面新书也的确占用了莫语很多的精力,但不管怎么说,莫语还是希望跟各位聊一聊这本书,与你们分享莫语自己这一年多以来所走过的历程。
去年七月还是八月份吧,诸如各位所知,因为某书的大火,带动了儒道这个类型在玄幻的崛起,一时间无数的新书都是这个题材的,直到今时今日,仍旧有不少作者在这个类别上寻求新的突破。
坦白地说,莫语当时的确被其设定所吸引,而且看到不少跟风之作的成绩都比较好,所以萌生了跟随大流来走的想法。
诸如各位所见,跟风,的确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莫语承认,这本书的成绩仍旧不尽如人意,用咱们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扑街了,但这仍旧是莫语所写过的,成绩最好,收入最多的一本小说。
这是跟风给我带来的好处。
但坏处在于,从咱们发书的第一天起,直至完本之日,仍旧有很多书友觉得,本书是在抄袭别人的创作成果!
说实在的,当莫语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评论的时候,心中很难过。那个时候的我,还会跟人家解释两句。并以此忿忿不平。
但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因为我明白,真正读过本书的人都知道,文圣与其他同类型的书都不一样,若说是抄袭,更是无稽之谈!
至于那些一心认定你是抄袭的人,不管你怎么解释,他们都是不会去听,更不愿意相信的。
在这个过程里面,莫语只是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喜欢这本书的你们,同样受了委屈,当我看到你们在别人指责抄袭的帖子里面向对方解释的时候,莫语除了感动,更多的,还是难过。
我很抱歉,让你们受委屈了。
这句话憋在莫语心中很久了,今天能够说出来。也终于算是松了一口气。
好吧,不说这个了,让我们来聊聊书本身。
有一个秘密其实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们,那就是因为本书准备的时间有些仓促。所以从头到尾,其实莫语是,没有大纲的!
是的。就是没有大纲。
事实上,在一开始的时候。莫语只是想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
主角是一个超忆症患者,来到圣言大陆上带领人类对抗魔族。而表面上看起来与人类敌对的妖族,其实是盟军,会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予魔族迎头痛击,主角因此而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莫语所签订的合同中,所附上的大纲,几乎就是这么一行字而已。
而整本书从开头到结尾,都是朝着这个目标所前进的。
所以或许你们早已有所察觉了,本书的最后一卷写得很艰难,也很缓慢,甚至不如前面几卷出彩,原因便是在于,这最后一卷的内容,其实已经超过一开始莫语的设定了。
因为大河之盟的真相在上一卷的结尾,便已经揭露了,同样,前面几卷所埋下的伏笔和线索,几乎也是在倒数第二卷的时候真相大白的。
但莫语觉得,如果就这样结束了,或许会有太多的遗憾,所以还是让主角打了这第二次圣战,并以战争的结束,作为本书的结束。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们每个人都能对这个结局满意,或许还是会有朋友觉得莫语烂尾了,包括那些曾经非常支持莫语的你们,但我想说的是,至少这个故事,完整了。
该填的坑,几乎都填上了,该交代的情节,也都交代了,但难免结局还是显得仓促了些。
仓促的开始,仓促的结束,或许便是文圣这本书的命运吧。
以上是玩笑话。
但如果要真的以事实论之的话,其实我想大伙儿都是知道个中原因的。
或许你们也能察觉到,莫语刻意省略了很多剧情、人物没有展开。
比如域外战场的厮杀,比如人族第二圣地,无字碑的剧情,天弃山、北固山两场血案的具体过程,还有最后徐焕之与沧澜皇的圣阶之战。
从人物来说,小师妹叶瑶依,徐焕之的父亲徐秋乱,白发少年修罗,桃花树旁的白燕,在天弃山守候了十六年的彩烟等等,后面都没有再继续描写了。
一切,都是因为这本书在莫语的笔下,走到了尾声……
一年多的时间,210万字的篇幅,是莫语写过最长的一个故事了,但同时,这个故事到了最后一两个月,甚至两三个月的时候,已经没有办法赚什么钱了。
很现实,是不是?
写故事是莫语的爱好,但爱好,毕竟是不能当饭吃的,之前莫语说过,因为自己还在读研,所以暂时不用太为温饱而担忧。
但那是一年前了,如今,莫语也必须为自己的未来而担忧了。
以后能不能把小说当做谋生的本事,莫语不知道,但莫语想要试试。
但留给莫语尝试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事实上,在上个月的时候,我的同学们,已经开始四处投递简历、面试了,再过半年,就将正式毕业,成为朝九晚五上班族中的一员了。
所以莫语已经没有时间,再继续书写圣言大陆上的风光了。
所以莫语开了新书,想做最后一搏……
即便如此,莫语也已经尽自己所能。力求给了各位一个圆满的故事,如果有对文圣结局不满意的朋友。我在此郑重道歉,即便您无法原谅。但我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与此同时,我也需要谢谢你们。
或许不止是我,包括很多看免费书的朋友们,你们也需要谢谢这些肯付费来为莫语的故事买单的他们。
因为如果不是他们,文圣天下也许根本就走不到完本的这一天,或许在中间的某一天,就突然太监了。
是他们的每一分钱,成就了这本书今天的成绩,变成了莫语的稿费。支撑着莫语,写完了这个故事。
你们抱怨着看书还要花钱,但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有一群人在保持着付费阅读习惯的话,你们连抱怨的机会都不会有,因为所有的作者都饿死了,你们也就没有书看了。
这只是一个事实。
好吧,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各位别嫌我啰嗦,虽然咱们还没有开始聊聊正题。果然是想到哪儿就说哪儿了啊……
正题是什么呢?嗯,其实莫语想跟大伙儿聊聊我心中的这本书,或者说,我对书中某些人物。某些情节的特殊感情。
嗯,既然说到这个,第一个应该想到的。当然就是那个有着逆天的记忆力,一路开着主角光环天下无敌的家伙。
苏文。
事实上。不知道是我本身的习惯还是审美疲劳什么的,单纯对于我笔下的人物而言。我一般都不太喜欢主角。
同样,我也不太喜欢苏文。
苏文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不是君子,但也算不上小人。
他的是非观,价值观很简单,谁对他好,就是他的朋友,谁对他不好,就是敌人。
他身上的戾气很重,几乎不懂得宽恕,睚眦必报,而且是以一赔十。
他对朋友很好,对自己的爱人也很好,对敌人不择手段,能够永绝后患,绝不留有余地。
他的身上几乎具备了最大众的主角的性格和气质,所以,他显得一点都不特别,甚至太过普通。
所以,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当他真正成为圣阶之后,真正达到了有实力可以随心所欲的时候,却偏偏第一次为了大义,与魔族签订了和平条约。
但总归来说,他其实只是一个普通人。
因为他是主角,所以让他看起来,不太像一个普通人而已。
这其实是很没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我也很遗憾,没有能够写出一个有意思的主角。
相较而言,我更喜欢笔下的那些配角,或者说,我对他们更宽容些吧。
其中不得不说上两句的,当然就是屠生的那五个人族朋友。
同时,他们也是在第一次圣战结束后,那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五个人。
王羲之、苏轼、李龟年、断岳、皓马。
其中,只有断岳这个人物不是历史上真正存在过的人,这也成为了莫语心中最大的一个遗憾。
事后想想,若是将其换成荆轲,或许就完美了。
这五个人的结局都不怎么好,从故事一开始的时候,断岳和李龟年便已经殒落了,王羲之和苏轼的出场时间其实都非常短,他们最璀璨的那一刻,自然便是饮马湖畔一战。
同时,那也成为了他们的落幕战。
但我很喜欢他们,喜欢他们相互之间的情谊,也很喜欢他们与屠生之间的那些故事,尤其喜欢在沧澜山,兰亭集会的那一幕。
本来在原本的计划中,莫语是准备在新生代的年轻人中,也找到五个人,来继承他们的这种情谊的,比如苏文代表苏轼,沐夕代表李龟年,田宇代表断岳等等。
可惜这个想法最终未能实现,就此搁置。
不过想想,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果吧,毕竟,他们本就是无可替代的。
在这五个人当中,最特殊的,无疑是皓马,请原谅我没有用司马迁这个名字,因为在屠生,在苏文的心中,他叫皓马。
因为他是号码百事通。
皓马的正式出场是在第七章,那个时候的他甚至还没有名字,但却是比沐夕还要早。
初时原本只是将他当做一个小龙套来写的。但到了春熙楼文会的时候,莫语突发奇想。将他变成了史圣,司马迁。
或许。这便是没有大纲所带来的惊喜和激情吧。
在所有的圣阶强者中,皓马的戏份是最足的,他几乎陪伴了苏文整个前期的成长,也在很多关键时候,拯救他于危难之中,最后与他变成了朋友。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皓马与屠生之间的友谊。
就像我曾无数次说过的那样,我很喜欢他们两个人所打的那个赌。
透露一点小彩蛋,在我的心中。那个赌,其实是屠生赢了。
历史中的司马迁,是有一位发妻的,这一点我在写魔族遗藏的时候曾交代过,但圣言大陆上的皓马,却未能收获自己的那份爱情。
他与浅夏之间的感情没有对错,也没有胜负。
只是因为,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
他喜欢她。但她不喜欢他,仅此而已。
对我而言,皓马的死并不是一个悲剧,反而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在我的心中,所谓的长生不老,永世不朽。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尤其当这种长生不老。只有一个人可以实现的时候。
对那个人而言,简直是莫大的悲哀。
我喜欢皓马。所以我让他收获了最宝贵的死亡,而且是为他最爱的那个人而死的。
我觉得,他很值得。
他死的时候很释然,很轻松,也很洒脱。
但既然咱们提到了死亡,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另外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了。
女主,宁青冰。
是的,对莫语来说,宁青冰是女主之一。
与皓马的情况有些类似,这个角色的诞生,原本只是一场意外而已。
一开始,宁青冰只是一个花魁的角色,为了给主角参加花魁大赛一个理由的小龙套,哪怕整个花魁大赛的情节结束,莫语也并没有觉得这个角色有什么特殊的。
噢,那个时候的她,还叫做秋叶。
而也就是她告诉苏文,自己的真名,以及自己过往故事的时候,莫语真正开始有些喜欢她了。
或许是因为我很喜欢一饭之恩这个故事吧。
之后,对宁青冰的描写其实仍旧很少,包括在州考分别,徐焕之闯神木山这些剧情里面,她固然很重要,但总让人觉得少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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