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买!买!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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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651年4月,荷兰共和国的首都阿姆斯特丹城内突然出现了一群来自中国的土豪,也就是纪坤率领的大明使团。

大明使团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大明采购团了。从中国出来的这一路,纪坤等人还是比较节约的,并没有大肆采购。但是一到阿姆斯特丹这个17世纪国际资本主义的中心城市,纪坤等人终于不再等待,开始挥金如土了!

真是挥金如土啊!朱慈烺交代给纪坤使团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去荷兰阿姆斯特丹大采购!

他们这一次可是带着30万两黄金离开南京到欧洲来的!

这30万两黄金可都是从皇家商会的账户上拿出来的,都是朱皇帝的私房钱啊。

为了将这30万两安全的运到荷兰,朱慈烺派出了5条万石大船(黄金不能放在一艘船上),还派出了500名押运的官兵(其中半数是海军)。

另外,还有一个专门负责采购的团队,由那个在扬州投靠朱皇帝的“老西盐总”的大管事云上谦负责。这个云上谦投了朱皇帝后一直负责商业上的事情,先是在盐商银行任职,后来又到了海商银行,在出国之前是银行的总行经理。现在则负责30万两黄金的大采购!

采购的清单是朱慈烺亲自拟定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最大大的项目是船!要阿姆斯特丹船厂出品的800吨级的战舰或武装商船——这个时代最大的战列舰是英国海军的“海上君王”号战列舰,载重1683吨,拥有102—104门大炮,这是1637年建成的。不过这种级别的战列舰属于非卖品,是不可能摆在阿姆斯特丹商人的货架上的。

所以跟随云上谦的南京船厂的一个名叫孙兴的大匠就挑中了1条可以装备44门火炮的风帆战舰“飞翔”号,不是新船,而是搁在船坞中维修的二手货,属于荷兰省海军(现在没有统一的荷兰海军了,只有省海军)。通过范.迪门当中介,以2.5万两黄金的代价拿下。

买了船当然还需要船长和水手,纪坤还以5000两黄金的代价雇用了一个名叫戴维.琼斯的荷兰船长和他的手下的几十名船员,负责将这艘“飞翔”号开回大明帝国的上海市。为了防止这艘战舰在途中“哗变”,水师学堂毕业的辽东籍的军官谢旬还带着120名大明的水师官兵上了船。

另外,纪坤还出高价向阿姆斯特丹的几间船厂购买了几套战舰和武装商船的图纸,以及五十比一的仿真模型。

除了船,火炮也是重点采购的对象。不包括安放在“飞翔”号上的44门舰炮,访欧使团还购买了一批由荷兰资本家在瑞典生产的铸铁炮(荷兰没有好的铁矿),都是野战型号的重炮,8门24磅“二分之一加农炮”和8门12磅“四分之一加农炮”。按照计划,每个型号都会有6门组成一个炮兵连,余下的2门用于测试和仿造。

如果24磅铸铁炮和12磅铸铁炮能够仿造成功(中国的铸铁技术不算太差,有许多自产的铁炮,但是良品率不太理想),那么明军野战部队就能形成3磅青铜军团炮,12磅和24磅重型铸铁炮组成的火炮体系了。其中的3磅炮用来杀伤敌方的步兵,12磅炮则是压制火炮,可以在远距离轰击对方的炮兵阵地,而24磅炮则是攻城火炮。

这可是古斯塔夫二世的野战炮兵体系,经过三十年战争的检验,是这个时代欧洲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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