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王之怒(1 / 2)
这一看,沈思的脸色瞬间大变,她几乎是瞠目结舌的看着面前那张天神般俊美的容颜道:“张……张大人?”
萧衡昭步了进来,他对沈思道:“你快起来吧,若是让锦言知道你跪我,她那个小心眼可就又要和我闹了。”
沈思一顿,她装作没有听到萧衡昭的话,又疑惑的道了句,“张大人?”
“张大人这个称呼就不必再叫了,张正早已经随着山洪离去。就像沈嘉珏这个身份对于沈思思一样,都是永远不会再回去的曾经了。”萧衡昭轻笑道。
沈思愣在了原地。
是见过萧衡昭的,在突厥的时候,沈思就曾经对萧衡昭这张天神般的容颜记忆犹新。当时她猜到了这就是许锦言那个被山洪冲走的夫君,北明的第一公子大理寺卿张正。但是这位张大人为何会以这样一副天神般的容颜重现人世,又为何会放弃北明的身份,这一直都是萦绕在沈思脑中的一个困惑。
直到现在,这个困惑才悄然解开。
他之所以会放弃张正这个身份,那是因为他是大乾金尊玉贵的太子爷。
许锦言的夫君是大乾的太子爷!
“太子殿下。”沈思思轻声道。
萧衡昭微笑,接受了沈思思的这个称呼。
沈思思的脑子此刻在剧烈的翻涌,想要立刻接受这个事实,但是想来想去,沈思却想到了另一件事。
“等等,你是大乾的太子爷。那你用张正这个身份娶了我家锦言,以后你准备怎么办?”
总不会抛弃我们家锦言吧!沈思思怒目横对,完全不复刚才的震惊。萧衡昭摇头笑了笑,真不愧是她的朋友。
“请沈将军放心,锦言会是大乾的太子妃,也会是未来的皇后。此诺有违,衡昭势必粉身碎骨。”
萧衡昭说话的语气并不严肃,甚至参杂笑意,可是这话语真正传入沈思耳中的时候,沈思能感觉到的只有这个男人认真和笃定,以及他拿命来认定这件事的诚意。
沈思思这次放了心,她扯了扯唇角道:“许锦言走运气了。”
这句话,当真是真心诚意。
萧衡昭却摇头道:“不,是我走了运气。不是她。”
一旁的玉箫听了很久,白眼已经快翻上天了。
“不过能否让我快些将锦言接回来做太子妃,那还得看沈将军的本事。”萧衡昭颇有些轻松的笑道。
沈思思一听此话,当了真,立刻跑到一旁去佩戴好了长剑,字字真切的对萧衡昭道:“您就说怎么打吧,想要谁的人头,臣都去给您砍下来。”
萧衡昭却笑,“这倒不须将军出手,我想要的人头我自己会砍。将军要做的事情就是替我好好的统帅千军,在最后一战的时候,顺利的攻入京都。”
沈思立刻下跪,行了大礼,“臣唯殿下马首是瞻!”
萧衡昭想让沈思起身,但是沈思却执意不从道:“臣现在是殿下之臣,殿下当受臣礼。”
萧衡昭想了想,便由了沈思,只是在心里想着这件事,可无论如何不能让许锦言知道。
“沈思,你知道我让你殿后的道理在何处?”萧衡昭道。
玉箫抬起了眼眸,看向了跪在地上的沈思,道理在何处?他也想知道。
沈思点头,“臣知道。”
之后,便再无言语。
急得玉箫是抓耳挠腮,啥啊?道理是啥啊?
怎么又话说一半?这些人真是能把人活活急死。
——
最后一战来的又快又急,太子麾下的神策军和皇帝的虎林军各为其主,进行了这生死一战。战争从来残酷,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已经是极为常见的画面,士兵杀红了眼睛,只为了争夺最后的胜利。
千军万马之前,有一黑骑当前,马上之人,一袭耀眼的银色锦衣,锦衣的角落被绣上了绮丽的锦葵花纹。他的衣袂被狂风吹起,席卷的衣袖翩然,他的身姿挺拔如竹柏寒松,便是猛烈的阳光当前,都比不上他身上散发出来的耀眼光芒。
沈思一骑战马在后,她注视着千军万马之前的那抹耀眼身影,唇边的笑意越发浓重。
许锦言,找了这么好的一个夫君,你以后要是活的不幸福,我都得敲打你几下。
沈思后背有披风在招展,那颜色如热血一般喧腾,她淡笑着望着天际。
阿爹,女儿不孝,时至今日才真正的找回了自己。
旁人说我是天才将军,那我就是天才将军!
终有一天,我要让这天下所有的人都知道。沈思思,沈家女儿,天才将军。
“攻城!”那抹耀眼的身影重重挥下了手,发号施令。
千军万马齐齐向前,铁蹄和战士的嘶吼交织在一起,声音震天撼地,只为了替新的皇帝战胜旧的皇帝。这最后的战争根本就称不上决战,其实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践踏,践踏那些年的耻辱和仇恨。
十几年来掩埋在心间的仇恨已经再难压抑,王的怒火与热血一旦燃烧,全天下都要为之颤抖和妥协。大乾清兴二十五年,太子萧衡昭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变革终于以隆福帝萧远的惨败而告终,这位年轻的太子以自己过人的才华和智谋赢得了大乾的万顷江山。在这一场战争之中涌现了无数的英雄豪杰,其中最亮眼的无非是一位名叫沈思的青年将军,这位将军作为军队的后部力量,操纵一些极为奇特的武器轰开了虎林军的严密布防,为神策军的胜利做了最关键的一步。
沈思这位青年将军的天才名声,在昼夜之间传遍了全天下。
战争胜利之后,有人曾悄悄问过沈思这位已经炙手可热的将星最想做什么事情,这位天才将军将身后红色的披风卸下道了句,“盯着太子爷接媳妇儿回家!”至于夺得了大乾江山的太子爷进城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更有些意思了,据知情人士透露,太子爷打赢了仗之后,瞧着千军万马,心中激动不已,极为意气风发的说了一句,“我总算是能接媳妇儿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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