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不要抢了我的台词(1 / 2)
推开家里的门,眼前的一切让annie的眼底盈满了感动,客厅里被她喜欢的白色玫瑰铺满了,中央躺着两朵红色的玫瑰,房间的窗台上和茶几上燃着拉住,妖冶的烛光给房间增添几分**与温暖。
丁可章不只一次送给他两朵玫瑰花,说他从某本小说中看到过,两朵玫瑰的花语是,全世界只有我和你。
他霸道的认为这句花语该死的浪漫极了。
丁可章从西装的内袋里拿出来一个小巧首饰盒递给了annie,黑丝绒的表面,正面有一颗八星八箭切割的钻石,轻轻的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吻,“宝贝儿,生日快乐!”
ie轻轻的触碰那枚钻石,首饰盒应声弹开,里面是一枚设计精致的戒指,是annie最喜欢的石榴石,被设计成了简单的泪滴形状,周围由一圈碎钻包围起来,戒托大胆的采用了男戒常用的宽边设计。
从大气简约的设计风格还有完美精致的切割镶嵌工艺,annie看得出这枚戒指是丁可章设计,并且亲自手工制作完成的。
他们在一起六年,丁可章不是没有送过她首饰,但是却从没送过她一件他亲自为她设计的首饰。
如今annie已经是心外科炙手可热的医生,但是她仍然非常的关心丁可章的一举一动,他发了哪些首饰她都会关心,而且只要是他设计的首饰,她一眼就看得出,她更加知道丁可章不曾设计发布过任何一款戒指。
显然今天这款戒指的风格是出自丁可章的手,而且从未在市场上发售过,annie却不想猜测是不是丁可章为自己设计的。
她其实曾经无数次的自我怀疑过。可章是不是不够爱自己,否则为什么从不曾为自己设计一款专属的首饰,也从不曾越雷池半步。
但是丁可章的平时又时刻都是一个温柔体贴的男朋友。annie就不停的安慰自己,他是爱你的。她没有勇气去问个清楚,她贪恋丁可章给她的温暖与感动。
“annie,你不喜欢么?”丁可章见annie一个人脸色晦涩不明,看着戒指静静的发呆,有些紧张的问道。
“没有,我很喜欢,谢谢你!”annie扬起笑脸,压下心中那份不确定。也没与开口询问这枚戒指的来由。
“annie,你已经25岁了,你跟我在一起也已经有六年零七十八天了!”丁可章将挡在annie脸上的发丝别在耳朵后面,眼神温柔的几乎让annie溺毙在他的眼波里。
ie有些震惊,她没有想到丁可章会将时间记得如此清楚,她怎会怀疑他的感情。
她又略微有些紧张,接下来可章是不是会跟她求婚,其实从她同意搬过来和他一起住的那天起,她就期待着他的求婚,只要他开口。她就一定嫁给他,她的心里是这样想的。
“宝贝儿,你怪我么?我六年都没有送过一个我自己设计的礼物给你?说来有些讽刺吧。作为一个设计师,自己的女朋友却没有一个专属的饰品。”丁可章自嘲的笑了一下,“其实我有尝试过设计很多东西给你,最终出的设计图我自己都不满意,你那么纯洁、那么美好,我总觉得任何一个设计都配不上你,都会亵渎了你。这是我第一次设计戒指,以后我也不会再为别人设计戒指!”丁可章有一种执念,他觉得戒指是最神圣的饰品。他愿意一生只为一人设计戒指,自然这话他不会对annie说。
“谢谢你。可章,我很喜欢!”丁可章的话让annie有些动容。泪水滑落她娟秀的脸庞。
“宝贝儿,今天是你的生日,不许哭!”丁可章俯身轻柔的吻去她脸上的泪水,不带任何的*,只有浓浓的温柔与怜惜。
“可章,我也有一个礼物送给你!”annie深吸了一口气,仿佛下定了决心一般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递给了丁可章,整张脸都涨的通红。
“你的生日还送我礼物!”丁可章疑惑的去撕开包装,而且难得一见annie这幅表情。
丁可章撕开包装后,整个人怔愣在那里,那是一个一只装的某杜某蕾某斯。
“可章,我不管你怎么想,不管是不是会认为我是个随便的女孩子,我只想在这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日子里,把自己交给你!”annie红着一张脸,连脖子都是粉红色,仰着头勇敢的盯着丁可章的眼睛,纵然她紧张到身子都有些微微的颤抖,但是一字一句说得无比的认真,带着一股破釜沉舟的坚定与执着。
丁可章呆呆的看着annie,他很清楚annie的性子,她是个保守单纯的女孩,她能说出这样的话,需要多少的勇气,丁可章被震撼了,内心盈满了感动。
丁可章的沉默几乎耗光了annie所有的勇气,她仿佛是忍受着某种屈辱,白皙修长的手指几乎被扭断了,她眼中的希望似乎被打击得什么都不剩了,最后只剩下了绝望,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对不起,是我唐突了你!”
ie轻轻的说道,声音淡得几乎随时都会随着空气飘散,她扭头狼狈的离开,丁可章突然反映了过来,长臂一伸,扣住annie用力将她固定在自己的怀里。
“annie,不是我不想要你,我的过去……”丁可章将挣扎的annie每个关节都固定住,略微有些急切的说道。
这话他一直都不愿意对annie说,他不想说是他没有勇气拥有这个纯洁得如同天使一样的女孩,他不想说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他那可怕的男人自尊不容许他说出这样的话。
但是此刻他知道如果不说,恐怕在annie的心中会留下一根刺,会时刻的刺到她。他舍不得她受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