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特殊待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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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意的条件,苏昱当然不会反对了。

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不会辜负这份信任的,那当然没有必要拒绝这个条件。

更何况,就算苏昱日后真的会离开新潮流传媒公司,不再和新潮流有关系的话,那陈诗意和新潮流解约也是好事来的。

如果他不在新潮流的话,那就不能用自己的能力,来保护好陈诗意,那她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和新潮流解约,这也是一种对她的保护,他觉得挺好的。

苏昱不在新潮流传媒公司,那可以给陈诗意多一个选择,这的确是没有什么不好的。

因此,对于这个唯一的条件,他觉得没有必要拒绝。

除此之外,陈诗意就没有再额外提出其他条件,甚至对待遇,以及日后的资源都没有多问,更没有因此而提相关条件。

不过,苏昱倒是不会让陈诗意吃亏的,她没有主动提条件,反而是他为她争取了许多。

待遇方面,就不用说了,他自然是不会亏待她的,就算不是最高最好的待遇,但也会比其他新人要好很多的。

另外,苏昱还在合同上标注,不会限制陈诗意的人身自由,以后她的任何工作,包括唱歌、商演和广告,都会达成共识后才会执行,而不会由公司单方面为她决定,而是双方都同意后才会进行。

除了这一点以外,陈诗意以后的生活,公司也不会过多的干涉,比如感情方面,公司只会提建议,而不会直接安排或阻止。

比如,陈诗意遇到喜欢的人,她可以谈恋爱,也可以结婚,而公司不会直接阻止,如果她想要对外公开,让所有人都知道,也是可以的,公司这边都不能阻止,只能给她提建议,让她考虑,而不能阻止她的决定。

这些条件,虽然跟收入没有多大的高兴,但也是其他艺人享受不到的待遇。

毕竟,在娱乐圈中,对艺人的生活方面,要求可是非常严格的,特别是新人,更是苛刻到极致,不是艺人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的,除了一些大牌明星,大部分的艺人都是要听公司安排的,没有办法任性。

而新潮流传媒公司对旗下艺人的限制,本来就已经比较宽松,现在对陈诗意的限制就更低,也是新人不可能得到的待遇,很多知名艺人,都不一定有这种待遇。

对于这份合同,陈诗意现在还不知道其中的意义,因为她根本不了解娱乐圈。

等以后陈诗意明白娱乐圈的规则后,或许就会明白这份合同,到底是有多难得了,才会知道这份合同的真正价值。

陈诗意对苏昱的信任,换来了这份合同,也算是不辜负她的信任了。

因为,苏昱不想觉得自己是陈诗意进入这个圈子里的,而且还给了她选择的权利,以后她想离开这里的话,也会非常容易,想要解约,也不是那么困难的。

只不过,他也有信心让陈诗意,永远都不想离开公司的。

在确定陈诗意愿意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后,苏昱就通知了徐静初,也让相关人员去负责这件事,比如准备合同,同时也把自己的要求都写进合同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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