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6章 让偷懒者无处生存(1 / 2)

加入书签

当生活“富足”的时候出现偷懒者是必然的事情,就算是过着艰苦的生活也会出现偷懒者,只不过偷懒者都被逐出部落,部落不会留下偷懒者,而富足的夏国不会将偷懒者驱逐走,最多就是进行一些惩罚。

而且随着生活越来越富足,偷懒者也会越来越多,那该怎么来解决偷懒者的问题。

从公有制社会进入到私有制社会?苏焱摇摇头,将这个方案划掉,这个方案对解决偷懒者的作用不大,反而会放纵偷懒者。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公有制和私有制:公有制即所有收获归集体,然后“平均分配”下去,私有制即自己获得的东西归自己。

不过在夏国所处的落后时代里,公有制有一些不同,这个时代里,一个部落所有族人的收获会先集中起来,再由首领按照成年男性族人、成年男性族人、孩子、伤员这样的方式分配下去,一般是为部落做出的贡献越多,获得的就越多,这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分配方式。

反而现代社会所说的公有制非常的不公平,每个人出力不一样,但每个人分配到手的东西都是一样的,所以便出现偷懒者,而且在偷懒者的带动下,偷懒者会越来越多,从而导致整体工作效率下降。

相对于其他没有过上富足生活的部落,夏国反而有点向现代的公有制发展过去,毕竟夏国的人太多了,没有办法确定每个人的工作效率,也就没有办法按照其出力多少来分配多少物品。

更重要的是夏国有一些家庭的孩子非常多,可能依靠一对夫妻无法养活那么多孩子,只能依靠国家来养,所以国家只能采用按人分配物资的方式。

若是夏国从公有制转变成私有制,暂不说需要作出多少改变,单单是想到现代中那些不求上进的人就能明白私有制并不能让懒惰的人变勤奋,只会让懒惰的人更懒惰,和让想要上进的人更加勤奋。

因为大部分懒惰的人不求上进,只需要做少量事获得足够自己生活的金钱就满足了,这一点没法改变。

若夏国转变成私有制,可能“乞讨者”会在夏国这出现,也会出现很多饿死的人,同时因为夏国从公有制转变成私有制,人人为了自己的生活努力,夏国的发展速度降了下来。

公有制比私有制最好的地方在于公有制能够集中所有人的力量来发展,而私有制需要用足够的利益来让人们为之努力。

以夏国的情况来看,长时间内采用公有制才能让夏国一直以最快的速度发展下去,为了夏国的发展,苏焱才会第一个放弃公有制转私有制的方案。

公有制不变,那继续下去,偷懒者会越来越多,这是一个问题,必须要进行解决,苏焱仔细想了想,感觉只有在制度上进行一些规定,才能对偷懒者的问题稍微解决一些,想要彻底解决偷懒者的问题,几乎不可能。

苏焱拿出纸笔,将一些想法记录下来。

第一条就是对国民进行的奖惩制度,此奖惩制度不涉及军人、官吏、未成年人、老人和病残,军人和官吏有另一套立功体系,未成年人、老人、病残则基本上不参与劳作,奖惩制度主要针对夏国中那些普通成年国民,以农民、工匠、渔民、牧民、织女等为主。

以城池为单位,每年按照各种职业或者劳作进行一次评选,选出十个优秀者(勤劳者)和十个不合格者(偷懒者)。

评选由所有参与该项劳作的国民一起进行,不记名投票,最终按照票数来选出优秀者和不合格者,同时也可以划定一个标准票数,优秀者和不合格者的名额可以增加或者减少。

优秀者相当于立功,能够获得赏赐,不合格者则受到惩罚,不需要施以身体的上的惩罚,而是在生活物资配给上进行一定程度的缩减,饿不死,但肉类、蔬菜都会减少甚至没有。

虽然普通国民因为天赋的问题已经没有上进的道路,但是这条奖惩制度可以让勤奋的国民获得更多东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以物品作为奖励,吸引一部分偷懒者勤劳起来。

第二条则是尽可能的减少偷懒者生存的土壤。

部落时代里,偷懒者会直接被赶出部落不管其生死,夏国不会对偷懒者做出这么激烈的惩罚,但也不会太轻松。

适当增加一条婚姻制度,若男人多次被评为不合格者,其妻子可以向户部申请离婚,带着孩子嫁给其他男人。

夏国分配给其家庭的房子也会收回,只给偷懒者一个差不多可以居住地的地方,只给与偷懒者勉强能够填饱肚子的食物。

甚至可以允许其父母与偷懒者断绝关系。

如此下来,偷懒者将会在夏国所有国民中显现出来,再无处躲藏,平日里会受到其他人的指指点点。

若是这样都无法让偷懒者改变,那这偷懒者就真的无法改变了,夏国只拿出一点东西养着他们算是仁至义尽,就算是直接将他们驱逐出夏国也没有任何问题。

主要是这两条根本方案,以此来尽可能的减少偷懒者,但不可能将偷懒者根除,一些偷懒者会隐藏的更好,连身边的人都无法发现,这样的偷懒者就没有办法来解决了。

不过只要将偷懒者数量降低下来,不会连带着其他人一起变成偷懒者,这已经是最好的改变,苏焱最怕的是一个偷懒者带动三个五个偷懒者出现,三个五个偷懒者带动更多的偷懒者出现,整体工作效率下降,夏国不得不从公有制转变成私有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