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拔银针(1 / 2)
据说,但凡被馋虫附身的人,势必会大富大贵,吃尽山珍海味——人们可能都以为自己是寄生虫的主人,其实,寄生虫一直是把自己当成人的主人,就跟人喂养猪一样,猪非得又肥又壮,人吃着才香。
而馋虫,也会让自己附身的人,一帆风顺,前程似锦,就是为了让人富足,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别看这货恶心又诡异,其实,是能带来好运气的“吉祥物”。
老朱这辈子青云直上,手握重权利,基本是想吃什么就能吃到什么,其实就是粘了这个馋虫的光。
副作用,当然就是个“馋”了。
所以,有的时候,我们能看一些大人物,是很注重口腹之欲的,据说当年晚清老佛爷,一顿饭要一百来道菜,一天能吃五顿饭,数不清的点心,还留下各种民间名菜跟着沾光,说什么老佛爷逃难时极为激赏之类的。
宫里人都奉承说老佛爷是福大量大造化大,其实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她肚子里也有馋虫,才能爬到了那个位置。
既然能得到滔天权势,馋又如何,反正吃的起。好比灰姑娘后妈让自己女儿试穿水晶鞋,穿不下就削掉脚后跟——你以后做了王妃,就不用走路啦!
试想着,老朱有馋虫,所以就有今天的地位,如果把馋虫给弄到了别人肚子里,那别人,不也能得半壁江山吗?
马洪波和罗明得了科普,都跟着啧啧称奇,罗明就问我:“李教习,可这虫子这么大,还怎么弄别人肚子里去啊?”
“简单。”我说道:“馋虫其实根本不大,主要是老朱最近出了点岔子,才让馋虫受了怨气,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放在外面饿几天,就能缩的跟虫卵差不多大小,那到时候,随着茶水就可以下肚。”
说着,我看向了胡大师,笑眯眯的说道:“对不对呀?”
胡大师这会儿也顾不上跟长手撕扯了,看着我,脸上的肌肉一跳一跳的。
我心里清楚,他是后悔,小看东吴了——他一来,我就知道,他有点看不起我,觉得我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存心要挫挫我的锐气,可没成想,我竟然也知道馋虫这种生僻货的内情,还顺利把馋虫在不伤害老朱的情况下给弄出来了,实在出乎他的意料。
而这会儿,他也顾不上跟我说什么了,一下扑到了馋虫附近,要救馋虫。
可馋虫吞的不是别的,是以保温著称的炭火,我们都眼瞅着,馋虫现在翻滚的越老越迟缓了,那一张大嘴边缘,慢慢留下了透明的垂涎,垂涎里面,带着血丝。
这可是致命的内伤,不好救。
那胡大师抬头死死的瞅着我,就跟眼看着我暴殄天物一样,痛惜的咬牙切齿。
反正我对这货没兴趣,就冲着他笑。
唐老也想起来了之前胡大师要给老朱放血,立马问道:“那刚才这个胡大师的做法……”
之前胡大师放血,其实就是怕伤到了馋虫,他那个意思,是想先用符咒囚禁住了馋虫,让馋虫别扑腾受伤,而馋虫在老朱的肚子里,老朱的血,就跟羊水一样,让馋虫能在里面积蓄精气。
用银针慢慢放了老朱的血,放差不多了,馋虫就会窒息,到时候,它为了活命,不得不出来,这样,老朱会丧命,馋虫完好无损。
为什么这么费劲儿呢?因为这个虫子进了肚子之后,其实是死活也不会出来的——好不容易把个人调理好了,怎么可能说走就走,就好比种了十年的树,终于能够吃果子一样,谁舍得砍了另种?它可不乐意走,所以它跟老朱算是休戚与共,同生共死的。
所以先前我想把这货给钓出来的时候,它宁愿跟老朱同归于尽来威胁我们。
不过我设计让它吃了炭火,它就顾不上许多了,外带“羊水”本来就越来越少,它待也待不住了,痛苦之下,才被我鼓捣了出来。
胡大师算是开蚌不伤珠,我是取珠不伤蚌——我把老朱肚子上的银针,给拔下来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