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随我杀畜生(1 / 2)
契丹十万大军南下,加上部落仆从,民夫跟役,超过十五万人马,还有比人更多的牲畜,这就是当世第一强国的威风。
不用别的,光是把马鞭投到河里,就能截断白沟河。
大周立国区区四年,能有多少积累,又有多大的本事?
耶律璟信心满满,夕阳把他装点成了红色,黄金盔甲反射着火焰似的光,皇帝陛下,威风八面。
到了休息的营地,自动有马童趴在地上,皇帝踩着他的背,从战马上轻松跳下。耶律璟手里按着天子剑,举目望去,前面是灰蒙蒙的一片。
“那里就是南京!”
他用笃定的语气说道,幽州已经被契丹升格为南京,耶律璟继续道:“只要这一战打赢,朕拿下中原,就迁都南京,你们跟着朕,一起享受荣华富贵。”
耶律璟身边的人,一起下跪,激动到无以复加。
“多谢陛下洪恩,臣等当为陛下效死!”
中原的繁华,始终是契丹人垂涎三尺的福地。
他们在梦里都盼着把中原变成自己的马场,从苦寒的塞外迁都幽州,雄踞中原,是多少人的梦想!
大周虽然获得了不少的胜利,但是在这些人看来,燕云的守军,都沾染了汉人的习性,变得懦弱不堪,卑怯无能,只会龟缩在城里,被打败了一点都不稀奇。
只要真正的契丹勇士出手,周兵不堪一击!
“真是一群狂妄之徒!”
耶律屋质虽然受到了皇帝的排挤疏离,但是作为契丹老臣,他依旧不想看到契丹失败,他必须打醒手下的人,让他们明白,周兵不是废物。
“你们,率领所部,前去高粱河一线,打探军情,弄清楚周兵动向。耶律屋质果断道。
“明白!”
两个契丹将领咧嘴大笑,他们急忙翻身上马,率领着一千铁骑,风驰电掣,向高粱河杀来。
耶律休哥骑在一匹枣红色的烈马背上,趾高气扬,他手里一柄长长的弯刀,刀柄嵌满了宝石,华贵无比。
战马和宝刀都是他的战利品。
在两年前,耶律休哥第一次参军,他参加了征讨乌古和室韦的战斗。耶律休哥表现非常勇敢,他率领小股骑兵,数次偷袭敌人,斩杀数百人,在决战中,又第一个杀入乌古部的中军,擒杀乌古的首领。
战乱之中,耶律休哥抢夺了一匹汗血宝马,还拐走了乌古首领的女人三名……那是耶律休哥生平第一次接触女人。
生涩的少年,迅速脱变,从此之后,耶律休哥变成了十足的好战分子。
他享受杀戮敌人的畅爽,更喜欢抢走别人的财产,女人,充实到自己的家中。他不知疲倦地霸占着一切东西,短短两年,他就有了十几个妻妾。
如果说他沉溺女色是不准确的,耶律休哥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在努力练武,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女人对他来说,就像是宝刀和骏马,是他展示勇武和军功的道具。
既然是道具,就有用腻的时候。
耶律休哥渐渐厌恶草原女人的粗糙和异味,他很想要白净细瘦的汉家女子,充实到自己的家中。
他听人说,汉家女子不但没有腥膻的味道,还散发着香气。
她们娇弱柔嫩,腰肢纤细,盈盈一握,她们不会反抗,只会乖乖讨男人的欢心,满足男人的一切要求……草原女人和汉家女子相比,就仿佛是草原的大锅炖肉和中原的精细美食,身为一个英雄,没有品尝过汉家女人,等于是妄在世上走一遭。
耶律休哥暗暗发誓,他一定要抢到百十个汉家女子,放在家中,他垂涎美色,更享受其他人崇拜的目光。
我就是契丹的大英雄!
耶律休哥纵马狂奔,他带领着一千人,在高粱河北岸查看一番,并没有周兵出没,他果断涉水渡河。
就在前面不远处,出现了一座村落,此时天色已经暗淡,只能瞧见点点灯火。
耶律休哥突然心中一动。
他一直生活在草原,随军打仗也是去北方剿灭叛军,这还是第一次到燕云之地。或许燕云的汉家女子不如中原娇媚,但总会有三分风采。
耶律休哥咬了咬牙,“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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