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四百八十二章节 封印(1 / 2)
第四千四百八十二章节封印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冥河老祖直视着因果之王问道:“道友,如果开辟世界失败,会不会影响到证道混元大罗金仙,会不会断送证道的机会?”对冥河老祖来说这个问题十分重要,不得不小心对待,在行动之前,自己必须要弄清这一切,免得坏了自己的修行之道。
因果之王淡然一笑道:“冥河道友想多了,开辟世界是开辟世界,与证道混元大罗金仙没有关系,如果非要说有关系,只是增强自身气运,得到洪荒天地气运加身仅此而已!”
听到此言,冥河老祖轻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这就好,如此我也就放心了!”
对冥河老祖之言,因果之王不以为然地说道:“冥河道友如果真这么杨,那你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最终也很难看到证道混元大罗金仙的机会,混元大罗金仙可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开辟世界所能带来的气运不是你所想的那么不堪,身为幽冥世界之主,我深深明白一方世界的气运有多惊人,那怕是准提与接引二人所开辟的极乐世界也有着难以想象的造化,如果他们愿意,完全可以恢复圣人的实力,证道人道圣人,可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看来他们也决定走混元大罗金仙之道,所以道友最好不要轻视开辟世界所带来的好处,那是有着源源不绝的气运加身,有着世界之力加身,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开辟世界绝对能够得到世界反啧,能够对大道感悟有更深刻的了解,让自己在大道修行之上走得更快!”
之前冥河老祖的确没有把开辟世界太放在心上,对他来说没有重视世界的力量,在他心中一方依附于地道之中的小千世界不值得自己去浪费精力,可事实上他错了,在听到因果之王的这番话后,冥河老祖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心情也无比沉重!
“什么时候我会变得如此自大,如此莫生,难道说我一直都在被敌人暗算,一直都在被外力所影响着,我没有摆脱掉自身的隐患?”是的,冥河老祖在怀疑自己的情况,怀疑自己受到了外力的影响以至于有这样自大的心态,如此自以为是的表现!
在冥河老祖的心中第一个怀疑的对象自然是天道,只有天道才有这样的能力,可以在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影响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让自己不知不觉间被天道所操纵,一步一步踏进对方早已经布置好的陷阱之中,一头栽进去再也翻不过身来!
看着脸上神色不断变幻的冥河老祖,因果之王轻叹一声道:“冥河道友,混元大罗金仙所需要的资源超出你的想象,如果你真得要走混元大罗金仙之路,开辟世界是必须面对的,也是必不可少,只有拥有世界本源气运加身,你才有一线希望,要不然你是看不到任何希望,毕竟你之前修行的并非是混元大罗金仙之道!”
听到因果之王的这番话,冥河老祖抬起头来直视着因果之王,沉声问道:“如果换成是道友站在我的位置上,会怎么做,还请道友不要拒绝,再给一些赐教!”
因果之王轻叹道:“如果换成我是道友,我会重新修行,一点一点从头开始,一点一点重新修行一番,将自己的根基打磨的没有任何缺点,身为先天神魔,道友自己心中应该清楚自己的真实情况,你已经偏离了最初修行的方向,想要更正只有重新开始,你如今的一身实力很多都是来自于天道传承,而并非你自身,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只有自身大道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如何选择还是取决于道友自身。”
说到这里时,因果之王语音一顿,仔细地思考了一番,又继续说道:“混元大罗金仙不同于圣人,在我的思维之中混元大罗金仙是不断地完善自身,让自身不断蜕变进化,而要真正完善自身,要从身体,灵魂与本源大道这三者齐头并进,肉身是一切的根本,承载着一切,冥河道友现在的肉身还远远不足以承载起混元道果!我们不是混沌神魔,没有那强悍无匹的混沌神魔真身,所以对我们这些追逐混元大罗金仙的人来说,第一步就是要打磨自己的肉身,将肉身打磨完美无缺,然后才能够在接下来的修行之中不断前进,没有强大的肉身我们是无法承受混元道果,混沌神魔天生便拥有这一切,这是我们不具备的。”
打磨肉身,在整个洪荒天地之中谁最强,毫无疑问自然是巫族,毕竟巫族传承着盘古大神的传承,拥有着其他种族所没有的力量,而这力量洽洽是很多人都渴望得到的。
“冥河道友不要想得太多,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只有你找到真正的自我,找到自己的本源,才能够不断前进,现在你所需要的并非是传承,而是了解自身,是调整自身,化解自身因果,没有了因果业力的纠缠,你才能够走得更远!”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果之王说得很好,但真正能够做到的人却并不多,不是谁都敢直面天道,直面鸿钧道祖,开辟世界就要面对天道与鸿钧道祖的天罚,这才是最让人恐惧的,特别是如同冥河老祖这样曾经在紫霄宫中听道的强者,他们的心中都深深地烙印下了对鸿钧道祖与天道的恐惧,至于东皇太一与妖皇帝俊,他们之所以可以反抗天道,反抗鸿钧道祖,并大大出手,因为他们皆都有大气运,大机缘在身。
看着依然有着犹豫的冥河老祖,因果之王摇了摇头叹道:“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就连我自身都在不断打磨着肉身,不断地摸索着前进的道路,混元大罗金仙并没有完善的传承,我们需要自己在修行之中不断完善它,冥河道友如何取舍还请考虑清楚才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