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1 / 2)
当然,瞄上的不是它们身上的肉,瞄上的是它们出众的战斗力,在亲眼看见煤球轻松一爪挥断一棵碗口粗的青松后,觊觎它的人达到了顶峰。
这年头有个能打的宠物比手里的枪还要管用。而且这能打的不是什么虎豹,是一猫一狗。
在几千年驯养历史的潜移默化下,猫狗已经完全区别于其他生物,在人们的潜意识它们是可以驯服的,代价可能只是一块肉,一根铁链,甚至一个摸头,就算它是一只伸爪就能挥断松树的猫也一样。
王乐就是这群人中的一个,王乐是地道的北京人,早年家里也风光过,等到他这辈,虽然没人在上面了,但留下的关系就够他靠一辈子了,家里人不管,他从小就爱玩,等到长大就混成了街面上的地头蛇。
王乐爱好不少,尤其爱个猫狗,从小到大最多的时候,他在家养了二十条狗,六只猫,家里养不开,他还特意跑出去租了房子养。
灾后,他也没受什么影响,家里粮够吃,他就照旧过着招猫逗狗的日子,而这天,王乐被人约出来去北山打鸟。
结果还没走到地方就听说北山被封了,说是有人在里面炸石头。
就算他能把人赶跑,但炸过了石头,这山上还能有鸟吗?心里骂了一声晦气,就随便调头进了离北山不远的一片人工林。
想着没有别的,家雀总有吧!结果走了半天,就听见远处传来的一声接一声的炸响,还鸟呢,连根鸟毛都没看见。
觉得这日子不旺他,王乐转头想回去了,然后就听见了一声雄浑的狗吠。
用雄浑这词形容狗叫好像有点不妥帖,但那时候王乐想不出别的词了。他觉得这词最恰当,他直接停下了脚步,带着人寻着狗叫声过去了。
听见狗叫,王乐还以为这狗离他们不远,结果找出去将近二里地,他们才看见了一只跟白狮子似的博美?
肩高到腰,四肢粗壮有力,长长的白鬃顺风飘起,站在林地中间,仰着头,对着眼前的白桦树一阵吼。
而王乐也跟着转头看见了白桦树枝杈上趴着的那只慵懒的黑猫。
长长的黑色尾巴从树上垂下来,琥珀色的眼眸微微眯着,带着飘鬃的耳朵一抖一抖,头趴在前爪上轻轻打了个哈欠。
这是猫吗?
王乐看见它的第一眼就移不开眼睛了。
可煤球却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就接着眯眼趴在树上摇尾巴,好像他和树下那条狂吠的狗一样,都是夹在眼角的蚊子,不值一提。
那条狗却警惕的看了他一眼,朝他吼了几声就转头跑了。
就一眼,王乐就决定就把这一猫一狗搞到手。第二天,他就找了人来,带着网兜和下了药的熟猪骨棒。
还是在昨天的林子里,还是那棵白桦树,一狗一猫日常对峙,网兜准备好,先扔猪骨棒。
其实都不用扔,猪骨棒的袋子还没打开,这一猫一狗的头就转过来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