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追究违约责任时应注意什么(2 / 2)

加入书签

2008年1月14日,某法院依法审结了原告××商贸公司与被告钱伟民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商贸公司诉称,2007年9月,其从钱伟民处购买一台规格为300平方米的采暖炉,价格为950元。公司将该采暖炉出售后,采暖炉出现质量问题。现诉至法院,要求将采暖炉退给钱伟民,钱伟民返还采暖炉价款950元,并要求钱伟民赔偿因其提供的炉具有质量问题而给我公司造成的可得利润损失等共计530元。

被告钱伟民辩称,我出售给商贸公司的炉具确有质量问题,我也始终同意退货,但炉具的价款不是950元,而是550元。此外,同意赔偿商贸公司因拆除炉具而支付的拆装费、管件费等共计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贸公司与钱伟民对涉案标的物质量存在问题的事实无异议,商贸公司可以要求钱伟民承担退货、返还价款、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双方对商贸公司是否履行了向钱伟民支付950元货款的义务发生争议,应该由负有履行付款义务的商贸公司承担举证责任,但商贸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为此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商贸公司向钱伟民支付的采暖炉的价款,应按钱伟民认可的550元确定。同时,商贸公司对其要求钱伟民赔偿损失530元的诉讼请求,亦未提供证据支持,应承担败诉的责任,但钱伟民同意赔偿200元,于法无悖,法院予以认可。

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都要讲法律、讲证据。当你要告对方违约时,要先收集各种对方违约的证据,这样就更加容易打赢官司。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