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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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强找胖婶和愧叔他们帮忙,就是为了给自己壮壮声势。俗话说人多势重嘛。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外,人都讲究个场面。当大哥的没有几个小弟怎么行。

陈强通过包子铺老板给那多那伙人捎去了信息,针对孟拉地区的罂粟收购陈强要接手,所以提出想与那多进行谈判。

因为陈强与岩托那仗确实起到了震慑效果,现在没有人敢小瞧了陈强,那多那伙人也没敢怠慢。双方约定五天后在那多开的酒楼见面谈判。

陈强看事情已经敲定,就得着手准备了。首先得给他的随从包装一下。陈强一看愧叔上身是一个白短袖,不过应该穿了多年,现在已经变成了灰短袖,有些污渍根本洗不掉了,一个大裤衩估计是一年穿了四季没换过。脚上穿了一双草鞋,露出了大脚趾头,愧叔动了动脚趾头,就好像那脚趾头正在向陈强张着嘴呲个牙微笑。至于常年喂猪的胖婶就更不用说了。

陈强一看这不行啊,现在这个社会是人靠衣着马靠鞍呀,你开着捷达怎么能跟坐宝马的做买卖。

陈强领着愧叔、胖婶,还有顺子逛了一天,终于都买了一身衣服。期间胖婶总跟陈强叨咕,能不能把买衣服的钱给她,她好自己去买。陈强和胖婶说你们别打如意算盘,我这个钱只能花在你们的衣服身上。

愧叔、胖婶这一家在缅甸这么多年一直本本分分地种地,做些杀猪卖肉的小买卖,所以对那多那伙人并不了解,陈强也没和他们说,陈强怕说了,愧叔、胖婶吓的就不敢去了。

五天过后,陈强穿着一身西服和皮鞋,领着愧叔、胖婶、顺子,还有李大发,几个人一起前往那多的酒楼。陈强把李大发也带上,就因为他头脑非常灵活,随机应变能力很强,况且他对孟拉的事情比较熟悉。

正赶上这天正午,几个人来到了那多开的酒楼。这个酒楼位于孟拉的市中心位置,一共三层楼高,全是灰褐色实木结构,屋顶是红色的琉璃瓦,看上去很是华贵。

几个人刚到酒楼门口,就迎面出来两个壮汉,其中一个壮汉向陈强说道,你就是陈强么。

陈强心想自己这一头白发竟然这么显眼,人家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点个头,便跟着上了楼。

几个人上楼一看,这里和中国的饭店设置差不多,有一个大的饭厅摆着几张桌子和椅子,这时也有人陆陆续续来吃饭。两个壮汉领着几个人走进了里面的包间。

进包间一看,一张方桌对面站了十来个人,个个面带凶相,全都瞪圆了眼珠子。当陈强走进屋里,这十双眼珠子一齐盯着陈强。估计他们也早想见见这个被吹得神乎其神,享誉孟拉的传奇人物了。

不过陈强很快看到,这十双眼珠子很快从他身上移开了,都往他身后看。

陈强向身后看了看,明白了怎么回事,原来愧叔、胖婶、顺子这几个人眼珠子瞪的更大,几个人身体还不住的打哆嗦,并紧紧地挨在一起。显然这几个看到对方的架势有些吓住了。

陈强看到方桌对面坐着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的西装革履,年纪到与陈强相仿,不过手上的一枚金戒指很是显眼,陈强心想想必这个人就是那多了。

陈强向愧叔几个使了个眼色,便坐到了那多的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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