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感谢失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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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我都会到更远的地方遥望一阵,期待着有一天,咄苾会骑着追风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如我们初见一般,他不由分说的把我抱上马背,一气跑了几十里。

然而,一连七日,草原的尽头都只有茫茫的草地与悠然其中的牛羊。

秋风渐紧,我没有多少逾冬的衣物,丽君唤人来给我做衣物时,我索性叫她们多做几套突厥的服装,丽君说:

“纤儿姐姐穿汉装时婉约清丽,穿上番邦女子衣物亦是英姿绰绰,难怪颉王会独独钟情于你。”

我知是丽君打趣我,脸色微微一红,言道:

“丽君就会取笑人,你穿了这么多年的汉服,大汗还不是一样的宠爱你?我还没见过你穿异族服装的样子,不如也做一套来?”

丽君连连摆手,唇角虽挂着笑,可是眉目之间,却有一丝抹不去的愁色,淡淡的,很有一种漠然的感觉。

“不必了,我与纤儿姐姐不同,虽然我是突厥的王后,但我亦是大隋的公主。”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不是平民,虽然大隋已亡,但她仍守着公主的气节。我常常想,她是公主,却叫我姐姐,那我又是什么身份呢?不管了,哪怕我也是公主,又有何要紧?能与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才最重要。

我甚至感激起我曾经的失忆来,若非如此,恐怕我也不能活得如此洒脱吧?就像现在的丽君,在荒漠草原中生活了大半生,命运却出奇的坎坷,而她除了默默承受,根本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尽管做了三代王后,可她眸中散发出来的忧愁告诉我,她从来都没顺心过。

第八日,我穿上新做好的秋装,浅绿色的夹袍与大草原的颜色相似,里面是雪白的丝绸制作的长衣,长及膝下。头戴一顶丽君亲自为我做的白色羽毛做成的帽子,四周都坠着长长的银饰,及肩处,是一排银铃,再穿一双高高的马靴,直至膝处。

隔着一盆清水,我看到自己的倒影是那样的洁白无暇,却比同样洁白的圣女更加轻灵多姿。

把银白的长发往肩上一披,骑上我的雪玉,带了狗儿再次往咄苾离去的方向飞奔,一灰一白,在草原上格外显现,往来经过的牧民,都不由得多打量几眼。

往远处眺望一阵,自然知道不可能等来咄苾,但是每每跑得更远些,我便总会觉得我离咄苾更近一些。

“公主,天色不早了,王后还等着咱们用晚膳呢,回吧?”看着落日即将掩到山的那一边,狗儿劝道。

“嗯。”我答应着,仍旧恋恋不舍的看了几眼,终于明白什么叫做望眼欲穿。

“等等——狗儿,你看那是什么?”就在狗儿掉转马头,而我也欲转身之际,忽见几匹大马飞奔而来,远远便听到马蹄声,那样的厚重,除了咄苾的汗血宝马,还有谁的马能有这样的声音?

我的心情十分激动,虽然我明知希望渺茫,仍是忍不住多逗留了一会儿。

“颉王去打仗,那应该就是大汗要回来了吧。”狗儿眺望一眼,言道。

我早已料到大汗这几日会回来,但心里仍觉失望,大汗回来了,就意味着咄苾不会回来。

“驾、驾”一行人骑马飞驰,扬起一片尘土,他们粗犷的声音已传至耳际,很快我便看到跑在最前面的人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脸上还没有长出突厥人特有的浓须,却是一脸的傲气,想来也是王公子弟罢。

在其身侧的人衣着华贵,满面浓须,与咄苾倒有几分相似,只是眉眼之中,比咄苾多了几分凌厉的霸气,应该就是可汗了。

“狗儿,咱们避开吧,等他们过去,咱们再回。”我闷闷不乐,心中更加失落,言道。

狗儿答应一声,我们打马让开道路,来至一侧的深草之中。

“咦?大汗王叔快看!那草里有一匹白马很好看!”那为首的少年发现了我们,突然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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