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基金赠与(1 / 2)
“你会和别的女人结婚吗?”
“会。”
那是陆思乔最后和薄琛的对话,此后在每一个夜里的梦境里,陆思乔都能梦见他说这句话时的背影。
沉默的,冷漠的,背影。和他的声音,一样的,冷。
两个月后,已经回到帝都的陆思乔,接到一个来自荷兰的邮件。
邮件里是一份基金赠与合同,基金的管理在香港,基金的受益人是陆思乔以及陆思乔的两个孩子。
基金的金额很高,甚至数额高到了陆思乔难以想象的高度。
这封邮件,是由港市的基金经理和律师一起拿过来的。
公事公办的基金经理在宅子里,对陆思乔道:“陆小姐,请你签了这份授权文件,以后,你和两位小少爷就是基金的受益人了。”
陆思乔完全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事情发生时,陆思乔父亲母亲,陆谨城和乔心然也坐在旁边。陆谨城瞧着那合同上的金额数字,也是微微蹙了蹙眉头。
这样大的金额转赠,实在不能不让人生疑。
“授权人是谁?”陆谨城问。
“抱歉,陆总,我们商业上也有往来,但是这是授权人的隐私问题,我不能透露。”
陆谨城和乔心然都有忧虑。
但是陆思乔却大概明了了是怎么回事。
“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
那经历思考了一会儿。
陆思乔神情一紧,盯住旁边的律师:“你如果不告诉我联系方式,我不会签这份合同,你一样完不成这个任务。”
“不给我联系方式,我不会签这份合同。”陆思乔很坚决。
“好,陆小姐。”律师最终把一个电话号码拿给了陆思乔。
陆思乔拿着电话号码,独自去了楼上。
乔心然还是担忧,想要起身一起跟上去,旁边吸着烟的男人,轻轻拽了下她的手,把她拉下来,圈在了臂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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