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最后一件事情(1 / 2)
这要做完的最后一件事情,并不是萧余。
直到陆夕宁的订婚礼,她才知道萧余的家世是那般的显赫。
萧余的外公,那位余某人,她自然是听过的,名字都写进教科书了。
就是乌苏人,官至中央,退休后又回到乌苏养老,那个小地方,哪个人能不认识他!
虽然萧余还记得她,对她还真的很好。但别说萧余那样的出身了,就算他只是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她都是不敢再有那种想法的。
就是不论家世,萧余也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邻家少年啊。更何况,她也淌过了千山万水,跟陆夕宁的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
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去金宁监狱去看看她的父亲。她那故意杀人被判死缓,后改无期的父亲。
父亲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呢,她却要准备走了,再也不会回金宁了。
还是,乌苏那个小世界好呀。外面太大千,太巧合,也太可怕。
这读大学的三年来,不是不想去,而是她的爸爸一直都拒绝见她。每次都见不到。
怎样才能让爸爸见一面呢,她想到了萧余。这是她第一次求他,也是最后一次。她决定把一切都坦诚,是恳求,也是一种交代与别离。
在楼下,捧着那杯八宝粥,她想了好多好多事情。直到实在是被蚊子叮得受不了了,才回到病房去。
搞笑吧,这么有意境这么悲伤这么深邃的思绪漫游,居然是因为蚊虫叮咬而结束的。但这就是现实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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