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金谷送客(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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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宁七年春二月廿七日,常朝。自本月廿五至本日的三日中,皇帝已又下旨抄了赵庶人的府邸,而赵王突然获罪,为太子杖杀一事,亦早已无人不知。

抄家的敕旨经由中书省发放,罪人虽是未经司法,由金吾左卫按中旨秘密处置,而具体结案的卷宗却要由刑部和金吾卫共同结具。然而中书令杜蘅过去既亲东宫,新任刑部尚书又全然对天子俯首帖耳,所以敕也罢,卷宗也罢,在都察院、大理寺的司法衙门及御史台的清流言官反应过来之前,都得以顺利下行,没有受到任何阻碍。

其实不必中书省和刑部如此用心,司法衙门和清流言官面对这一事态,也已彻底懵懂。十五日朝会后,非但三法司,可谓全朝都被太子胁迫着参与了此案,人证物证俱在,皆知本次太子涉嫌谋反一案发难自赵庶人。照常理推论,赵庶人与太子公然决裂后,为求速战成功,立即散布出如此骇人听闻的谣言,也非不可能。总之,前前后后诸事坐落在最终这个结果上,丝丝入扣,似乎并没有什么过分可疑的地方。而赵庶人固然死于太子手下,太子却是光明正大地奉旨办事,无论朝臣们有多少愤恨,多少不满,亦只可攻讦太子谋私报复,而不可涉及其他。

对此事存疑的人并非没有,亦并非少数,然事情牵涉过巨,天心又如此明朗,加之死者不能复生,是以疑者固然多,而公开质疑者却暂时无人。

廿七日朝会上,百官就位,皇帝命刑部首先向诸臣宣布的,便是本案的处理结果。虽是初次公布,其实于众人而言已不是新闻:赵王定楷以谋大逆定罪,废为庶人,原拟流放,因受刑时毙命,按庶人身份葬京郊西山。未察其有朋党,故赵王府除主管长和等数人论死外,余人一律流配。

这是群臣早已料到的,和五年前一样,没有牵连,没有波及。由大乱入大治,只是一夕间事。不同的是,现在孝端皇后已薨,广川郡王已放,赵庶人已卒,看来赵氏因婚姻而短暂融入天家的那缕血脉,已经彻底为天家剔除。

群臣没有料想到的是,皇帝继而的诏令,却与本次看来已经完胜的皇太子相关。第二旨公文言詹事府主簿许昌平虽查明清白,然因素日不加检点,行事轻浮,与皇太子逾矩私交,私相授受,方使宵小有可图之机,致险酿巨变。本应严惩,以国丧大赦,勒令剥夺功名,卸职返乡,终身不得出仕。而詹事府及两春坊上下一干所有官员,辅佐太子不力,以失职罪,无论本职兼职,一概革除,同样敕令返乡。

詹府和左右春坊官员中,不乏本职为尚书侍郎寺卿一类的高位,不乏有数十年宦龄的几朝旧臣。一般处罚,不过移除兼职,甚或本职降级,像如此不问青红皂白一律革职,是国朝百年从未有过的先例。何况春坊与此事本无干涉,完全是受了池鱼之殃。

三省早已无力与六部抗衡,天子而今的诏令,已经无人能够违拗驳回。

处分东宫班贰,与直接处分皇太子无异,如此牵连广泛,则比直接处分皇太子还要严重得多。按照道理来说,皇太子必须当廷谢罪,自请处罚。而在面色铁青的皇太子行动之前,一个面色比他还要难看数倍的人,首先口吐白沫,咕咚一声栽倒在了朝堂之上。

定权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已经二度昏厥的礼部侍郎、詹府詹事傅光时,代皇帝下令道:“扶他下去。”

卫士将众人看来毫无格调毫无出息的傅光时拖出,皇帝举手制止了欲图出班的皇太子,“不急。”

陈谨接着宣布了第三道诏令,言因边事不宁,国家不安,抱未雨绸缪之念,为保都中稳定无虞,令枢部与吏部商议章程,于即日起整顿上直十二卫及二十四京卫。

圣意也再清楚不过,虽然处决了赵庶人,但天子对皇太子的戒心和疑心并未卸除,甚或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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