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男朋友(1 / 2)
片刻到了龙胆村门口,天也渐渐亮开。
“龙叔,我们回来啦。”二花对着村守卫大声的喊道。
“太好了,小姐,你们终于回来了。快快,老爷他们在村里正急着开会呢。”被称为龙叔的中年男子看到龙心怡三人回来,高兴的过来招呼。
“这是谁?”龙叔旁边的一名守卫看到天佑立马警惕起来。
“汤琦,不用紧张,这是我,我的男朋友,贼小强。”龙心怡红着脸看到汤琦对天佑不友好马上解释道。
“男朋友?我怎么没听过。而且有贼这个姓?”龙叔不解的看看龙心怡又看看天佑。
“龙叔,我们可以作证,他确实是小姐的男朋友,要不是他,我们都可能回不来了,呜呜。”二华和小红立马站出来为天佑说话,说着说着两人就抱着哭了起来。
天佑在一旁,看到这两个丫鬟的演技不得不心中为她们竖起大拇指。
“龙叔,我男朋友的身份等回去我父亲就会宣布,现在我们已经回来,快去通知我父亲他们才是正事。”龙心怡心里其实很紧张,毕竟第一次撒谎。
天佑听到龙心怡怦怦跳的心声,虽说极力用真气压制自己紧张的情绪,但也难免脸色微红。天佑想笑但也没出声,淡定的上前一步说道。
“见过龙叔,小子,贼小强,龙伯伯他们应该等的着急了,我们快回去吧。”
“对对对,小姐,我们快进去。”被称为龙叔的中年人貌似也发现自己有点多心了,顺着天佑的话就说了出来。
“心怡都十五岁了,找个男朋友那是很正常的事,而且天下之大什么姓都有,我疑惑些什么啊。况且这小子的修为看不透,貌似很强,我作为他的叔叔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哎,这人真是越活越过去了。”
“汤琦,这里暂时由你负责,发现情况立刻报信,我带小姐他们回去。”龙叔也不在纠结,捏碎一到传音符文后,就热心的带头带着天佑四人进了龙胆村。
天佑知道这符文是什么东西,相信这龙叔也不会传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回去,也就不理会跟在身后。
汤琦虽然没有再说话,不过看着天佑走过身边还是多看了天佑几眼。
“这位帅哥,虽然你很帅,虽然我不好龙阳这口,但保不准你在多看几眼,我就会?”天佑看到这青年盯着看自己,忍不住就上前小声的调戏一下。
“你会?你什么?”汤琦瞬间被天佑的,紧张的看着天佑。
“我会爆你菊花,嘿嘿。”天佑下意识的看了汤琦的屁股一眼,贱笑的转身追龙心怡等人去了。
“擦!”汤琦屁股一紧的冷骂道,不过天佑的调戏并没有打断他的思维。
“这肤色明显就不是我们这边的人,但气味又不是外来者,但小姐是怎么认识他的?”等天佑他们走远,他终于忍不住问了对面的另一名守卫。
“小陈,这少年真是我们小姐的相好?”
“汤哥,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你看小姐之前搂着他的样子。你觉得你的怀疑有用吗?龙胆村是她家的,我们只要坚信老爷他会保护好我们就行啦。虽然那小子有点丑,但能将小姐她们从黑熊帮救出,修为肯定不低,而且还是小姐的相好,我就不怀疑,我还等着喝喜酒呢。”小陈笑呵呵的回答道。
“你小子什么时候那么势力了,不过你说的对,回头我请你喝酒。”汤琦也想开了,“或许是我自己的醋意在作祟”,所以也不在多言。
不过汤琦想到天佑的那一眼,“我还是小心这小子才对,要是遇到个男女通吃的货,我就吃大亏了。”汤琦下意识的加紧了自己的屁股。
汤琦这样子的表现,要是被天佑知道,估计得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踏过小桥,走过几条街,看过几家房,此刻的天佑已经对这用灵石搭建的建筑物免疫了。
“或许我真的是没见过世面。”天佑想起两个丫鬟的话顿时自嘲道。
来到村长家,天佑等人还没进去,一位白发老人就先行走了出来。
“小姐,你终于回来了,快进,老爷在里面等着了。龙五,你辛苦了,先回去吧。”
“少侠,你也请进。”白发老者躬身示意天佑。
“老人家,你请起,小子折寿不起。”天佑扶老者的时候,发现老者将灵力外放直冲天佑的脑海,但天佑又怎么会认输,又怎么会不知道对方在试探自己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那也只是针对彻底没实力的人,天佑选择顺从龙心怡的想法,也只是让自己能安心下来苦修。
如果天佑不选择顺从,实在不行,大可跑进深山,利用六识界的特殊性,过起躲躲闪闪的生活,只是那样修炼进度就会严重受阻。
但谁也不能保证激烈的抗体训练中,不会有人出于好奇发现天佑的行踪。
而且之前陈雄的那一刀虽然没有把天佑杀死,但是天佑关键部位心脏受的重伤加上全身神经受到真气破坏,这份刺激下,所产生的神经控制力颗粒比他以往苦练的都要多,而且多得多。
那必死的一刀及神经破坏让天佑的身体再一次全部覆盖起神经控制力颗粒,只不过身为武者的天佑,元气与身体的特殊性,所以天佑才不死的同时也受了莫大的好处。
因此,等天佑彻底恢复,陈雄的举动反而让天佑的本身实力在半圣之躯上迈进了一大步。
天佑隐隐感觉,相信不用多久自己就能引来那天劫。
随着修为的增长,身体变得更加强悍,故此神经控制力颗粒锤炼出来就越难,但一旦锤炼出来,每一颗对身体的强化都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人身体的极限到底在哪?只要你能忍受身体锤炼的痛苦,不断地锤炼,那么身体的极限就可以说永无止境。当然,前提你能保证自己身体一直健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