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护国长生库(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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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唐玄宗曾下过道诏令,认为三阶教在京城的化度寺:“每年正月四日,天下士女施钱,名为护法,称济贫弱,多肆奸欺,事非真正,即宜禁断”,便下令查封了三阶教的无尽藏,把钱全都拿出来,修了番寺庙后,其他的全散给贫穷的寺观了。

故而明玄法师的长生库,既要发挥无尽藏的作用,也要规避无尽藏曾遭受的非议。

在和兴元尹高岳商议后,明玄法师是如此做的。

一方面,护国寺继续游说兴元府的善男信女布施,这点不变,富人可以每天捐个四五十文,其中高岳带头,每年从俸禄五千贯里捐出十分之一,他妻子云韶也会从脂粉钱里捐一百贯,至于经济条件不好的民户、军卒,你一年哪怕捐个一合粟米也行,这点并不强制。

护国寺长生库,有义务在全兴元府各乡设道场,立道场司管理,道场内有“悲庄”,负责救济鳏寡孤独,而道场所在的民间或军营里,百姓和军卒有超度方面的需求,护国寺僧侣也必须无偿提供服务,比如先前出征萧关、鸣沙的白草军和土团,阵亡的五百余士兵,就是由护国寺做的法事。

借贷方面,护国寺长生库规定,道场所在的各乡乡人,“举负”(借款)五贯钱以下,必须要立契约文书,限定还款期限,但无需交纳利息,如果借贷钱用于购置六畜、种子、农具的,可放宽至八贯钱;借贷五贯钱至二十贯钱的,交利息百分之十,称“除陌钱”;二十贯至五十贯的,利息百分之十五,依次递增。

兴元府的军府、富商、官员和军将,也可将自家财富贮于长生库的柜中,不过和长安的柜坊收取“僦柜钱”(也就是存款方要向柜坊交保管费)不同,高岳和明玄商议完后,反其道行之,大宗的贮钱贮帛不但不收“僦柜钱”,还会返归给你百分之三或五的“普盆钱”——说白了,和近代银行有些类似,用于聚集民间或官方财富,集中力量办大事。

由是,护国寺很快就承担起兴元金融中心的角色,它的长生库一面吸收布施和僦柜,一面也在用无息借贷的方式,帮助兴元的田士和民户,肩负着信用社和合作社的角色。

非但如此,高岳还要求护国寺担当面向底层传播知识信息的作用,他动用兴元尹的权力,一次性将数十顷的土地赠给护国寺,并且认可护国寺雇佣“净人”(也就是寺户,僧侣从事农商业劳作被称为不净事,所以要找专门的净人代替他们去做)经营田产、造水硙的行为,护国寺可以收“度牒钱”,也可以在收获季节向需要水硙来磨麦子稻子的民众收取“碾课钱”——不过高岳也给护国寺下了“和籴本”和“科敷本”。

和籴本和科敷本,实则就是两个账本。

前者即是,每年夏秋时,兴元府可以“和籴”,也就是用低价“统购”规定数量由护国寺寺田出产的粮食,寺方不可起价;而科敷本,就是兴元府要收取护国寺的部分“特产品”,哪些特产品呢?很有意思,高岳说我只要几种东西,佛经、历书和农书,每年你按照定量给我交纳来。

中国古代的僧侣,可能在传教时有的阳春白雪,有的下里巴人,可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当时的知识阶层,很多僧侣精通哲学、医药、历法、天文、机械等多门学问,高岳不能让他们的才华浪费掉,就规定了如此的“科敷本”。

印书在当时是个花钱活,用洋州竹纸印刷,一本佛经或历书,得两三贯钱,这是普通百姓很难负担起的,现在高岳用“科敷”方式,征收佛寺印出的书本,然后无偿颁发到各乡道场去,让民众来阅读学习。

故而,和籴本和科敷本的实施,实际是高岳变相地在向寺院征税!

这在整个唐朝,还是未有的现象。

当然高岳和护国寺是共生共利的关系,推行没受到阻碍,但当他把护国寺扶持起来后,就要照葫芦画瓢,向全兴元府的其他寺庙同样下达此两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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