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和狗总得疯一个(1 / 2)
相较于那些十级以内连反抗都不知道为何物的小动物,十级以上的怪物让那些
城墙处汇聚了大量的劳动力,正在修补着刚刚遭受过重创的城墙,劳动力有玩家也有着游戏世界的原住民。
在这款游戏刚刚开启时,所有玩家包括王晟都还会用NPC这个老套的名字来称呼这帮原住民,直到这帮原住民用他们的智商**诈狠狠打了他们这群自诩高贵玩家的脸。再用NPC来称呼这么一群有着自主思考能力,智商没有明显缺点的家伙就有点不太合适了。也不知道第一个说出原住民这称号的究竟是谁,反正迅速在玩家中扩散开就是了。
边陲镇是座小城镇,所以也别指望小城镇能够有着多么牢固的城墙。所谓的城墙不过是将大块的碎石堆积起来,在空隙处填充上沙土后,再用最低级的粘合剂粘合起来。说实话,如果是在没人妨碍的情况下,王晟有信心几发大火球就轰塌一面城墙。
王晟正准备出城,却被一个身穿板甲的家伙给拦住了,看他光鲜亮丽的盔甲,估计是个以骑士或战士为主职业的家伙。一身亮闪闪的盔甲看上去就要晃瞎人的眼睛,和王晟这种看上去就散发着穷酸气息的家伙明显不是一个级别的。
“朋友,要组队吗?我双防还不错。”男子身高足有一米九,壮硕的身材孔武有力,看过的人大概都会赞叹一句天生的战士。
对于王晟这种脆皮远程来说,哪怕兼了个召唤师的职业,可在没有获得皮糙肉厚的猛兽时,依然无法改变脆皮的命运。如果有个皮糙肉厚的前排在前面给自己挡枪的话,那自己的安全系数可是会直线上升啊。
“这样啊。”面前这个人的盔甲明显就是高级货,王晟都能在盔甲上看到自己的倒影,他迅速的就作出决定:“不好意思,我还是喜欢一个人。”
“没事没事,我再等等好了。”男子摆了摆手,目送着王晟出了城。
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战斗,这其实都是谎话。如果可以的话,王晟也希望能有一个队友站在前面为自己挡风挡雨,然后自己在他的背后疯狂输出。如果那个队友还是个有着花容月貌的萌妹子就更好了。
王晟之所以会拒绝刚刚那个人,实在是那个人的盔甲太新了,就好像刚刚从铁匠手中获得的一样,完全可以顺带兼职镜子的作用。
都说伤痕是男人的军功章,这话不一定对。可盔甲上的划痕越多,就证明盔甲的主人经历了更多的战斗。连丁点划痕都没有的盔甲,不是盔甲的主人防御技巧已经登峰造极,就是一个面对危险习惯性逃跑的胆小鬼。
如果是前者的话,这样的高玩会没有队友吗?哪怕真有这样的高玩突然心血来潮想要找个队友,王晟也不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幸运儿。面对这种千分之一,乃至万分之一的几率,王晟可不想用自己的小命来试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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