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白云往事(1 / 2)
袁诺带着花和沈连昭一起走向病房的时候,就看见了以前只在电视屏幕里才能看到的女人。褪下明星光环的那人,就那么懒懒散散的半躺在病床上,手里捧着一本书,神情无比认真的研读着。阳光从旁边的窗户投射进来,恰好打在她好看的侧脸上,整个人看上去明媚极了,真是个不错的女子。
旁边的经纪人见沈连昭等人已经进来,轻咳出声提醒还未反应过来的白云,一面又热情地起身与两人能寒暄起来。只待沈连昭说明来意,经纪人就开始倒苦水,说现在的人做事都没有职业道德,打着雇主的名义到处招摇撞骗,这不,本来觉得还不错的助理,竟然敢接着自己的雇主名义到处乱来,简直破坏了白云的个人形象,并表示会对杨品的行为进行追究。
袁诺被对对方口若悬河的本领惊呆了,不愧是混娱乐圈的,这口才打起口仗来,那是相当厉害。倒是旁边的白云一直一声不吭,乖乖的坐在一边,任凭自己的经纪人随意发挥。
眼看前缀铺垫的差不多了,经纪人先生才让出位置,好让沈连昭与白云进行交谈,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执意坐在一边,生怕对方有什么不轨的企图。
“白云小姐,请问你认识马荣先生吗?”
沈连昭无惧探光灯般的经纪人,直接单刀直入的开口,眼见一旁的经纪人刚想说些什么,却被白云直接打断。
“马荣啊,我认识,以前在一个就会认识的,他的事情,我也有听说过,只能说深表遗憾。”白云回答的云淡风轻,显得从容不迫,手上那本黑白相间封面的书籍也被她放倒在病床的被单上,整个动作优雅自若,颇有自己的风采。
袁诺很早就注意到这本书,直到现在才看清封面上的字迹,但看清楚以后,又觉得有些一言难尽,果然,明星都是自带滤镜美颜效果。
“那白小姐,请问你认识马先生的太太,苗兰兰女士吗?”
沈连昭冷眼一扫,再次制止想要插话的经纪人,见对方嗫嚅着嘴唇始终未曾开口,才满意地转头面向起身坐在病床上的白云。
注意到沈连昭动作的白云,有些好笑地看着被一个眼神吓得噤声的经纪人,突然有了一种大仇得报的痛快感,就连回答沈连昭的问题都更加爽快起来,“马太太啊,见过几次,嗯,都是她找过来。”
“白云!”
白云笑得很明媚,“既然警察都开口询问了,肯定是知道的,我隐瞒也没有用,对吧。”
经纪人嘟囔着还想说什么,但想想似乎确实是这样,也就仍由白云决定了,只要不要太过火,自己总是有办法的。
白云开诚布公的态度使得沈连昭一直低沉的气压有所缓解,谁都不喜欢在警察面前还要遮遮掩掩的人。沈连昭有意无意的扫了眼妥协的经纪人,看来白云还是有自己的话语权的。
“吴哥,你帮忙去找个花瓶吧,这位小姐送来的花,我很喜欢。”
被点名的袁诺脸上一红,对了,自己是捧着花来的,都忘记给人家了。不过,这个白云给人的感觉还挺不错的,像她这样的人真的会为了马荣自杀吗?
见经纪人不情不愿的走出病房,白云才开始继续回答刚刚的问题。
“我大概是三年前认识马荣的,当时他也确实有追我,不过有钱人的把戏,也没谁当真,而且我也知道他是有老婆的,这种人沾不得。不过,你也知道,娱乐圈的事情,真真假假,也没谁去当真,但是没想到马太太却当真了,还亲自去找过我。”
白云记得那还是自己在溪城那边拍外景的时候,苗兰兰亲自到自己所在的酒店找自己。当时两人不欢而散,苗兰兰怎么都不肯相信自己与马荣的关系是清白的,毕竟马荣的风流韵事不少。在那以后,白云的事业屡屡受创,不是代言没有了,就是电视换角了,起初自己也不当回事儿,但尝尽人情冷暖后,也发现这件事情的诡异。
但她怎么都没想到会是苗兰兰在搞鬼,直到后来一个交好的业内人士隐晦提出,要自己与马荣保持距离,白云才明白自己到底得罪了谁。
“说起来,我就不明白,苗兰兰那个女人怎么就以为别人会和她一样,把那么一个渣渣当宝,以为谁稀罕似的。”
“白云!”经纪人吴哥手里还拿着刚找到的花瓶,一推门进来就看见自家艺人又开始胡说八道,赶忙出声补救,“沈警官,我们家白云一直都是洁身自好,对于那些腌臜事情都是嗤之以鼻的,她这人就是太直,你别介意啊。”
白云无奈的皱了皱鼻头,自家现在的名声早被搞臭了,也就是自家经纪人还想着维护自家的声誉,也是够拼的了。
“白小姐直言不讳,也是一种美德。”
吴哥也不知道沈连昭这话是不是安慰自己,但人家是警察,应该不会到处乱说。为了这个小妮子的事情,自己的白头发都出来好几根了,天知道,自己才三十出头啊。
“白小姐,那你觉得苗兰兰这个人怎么样,”瞧见对方不放心的眼神,沈连昭只得再次申明,“我们的问话都是案情需要。”
谁没事去传这些流言啊?
但得到保证的白云却点头称是,然后倒豆子般地细数苗兰兰的七宗罪,“自卑,虚荣,嫉妒心强,心狠手辣,两面三刀,恃强凌弱,红杏出墙。”
一针见血。
旁边围观许久的袁诺听得目瞪口呆,一脸呆滞的看着作点头确认状的白云,这白云和电视上那个温婉可欺的形象真的完全不一样啊,说不准她和路小书完全可以成为好基友的啊。
对于白云的直言不讳,沈连昭却是相当欣赏,就喜欢这么直接的表达。
“那除了这些,白小姐和苗兰兰马荣等人还有过什么接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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