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三年(1 / 2)
第三百四十四章 三年
“四三六零年二月一日,夜,大雪,我在提卢拉格”
“新年的第二个月,我终于来到了提卢拉格。”
在一间看上去是旅馆的房间里,一个女人坐在窗口边的桌子上写着日记,在身后熊熊燃烧着的壁炉里的火光的映照下,可以看见这是一本很厚实的手札,而且页面之间也有些磨损,显然是用了有些年头了,不过那个女人的手里的石墨笔确是新的,这种十分容易损耗的东西的寿命不可能跟一本珍贵的手札相提并论,房间里的壁炉虽然燃着熊熊的火焰,但是这个女人似乎还是很怕冷,身上还是穿着厚实的由毛皮跟充斥着绒毛的布料做的大衣。
有人说,看一个人是否是健康的,就从她的手上可以看得出来,显然这个手里拿石墨笔在写着日记的女人的身体似乎不怎么好,因为她的手很苍白,尤其是指甲背上,没有一丁点白色的月牙,虽然说费伦世界没有职业医生这个行业,但是很多医学上的东西还是有的,只不过是没有人把它整理成一个体系,其中一条就是当一个人的指甲里没有一点的白色月牙的时候,她的身体就不怎么样。
伴随着幽幽的火光,在看到了她的脸之后,可以证明,之前的猜测是正确的,因为这个很美丽的女人的嘴唇似乎也是毫无血色,正常的情况下一个身体健康的人的嘴唇是润红色的,如果说这个颜色越发的浅淡,就证明她的血液循环就越差,自然的,身体也就越不健康。
“咳咳~”伴随着几声咳嗽,这个女人似乎为了让自己能够呼吸的更顺畅一些,就摘掉了扣在了自己头上的帽子,黑色的长发如水一般的流淌了下来,两只略长略尖的耳朵证明这个女人是一只半精灵。
显然,敢于在费伦世界单独行走的半精灵都是有着一些本事的,如果不然的话,早就被无处不在的奴隶贩子给抓走了,“呼~”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的半精灵似乎感觉舒服了很多,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石墨笔,继续的写了起来。
“本来我很早就想来到这个传说中特别美丽,特别和平的国度的,但是我有一个特点,任何美好的东西,我都喜欢放在最后来欣赏,这会给我一种莫名的期待,就像过去,我曾经期待过那个男人一样。”
“事实证明,五年过去了,确切的说,从我离开不列颠帝国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四年两个月零一天,如果今天也算的话,他一次都没有联系过我,让我有一种感觉,他是一阵风,吹过我这里,却从未停留。”
“不过有些黑色幽默的是,他这阵风停留在了我姐姐那里,我永远也忘不掉那双眼睛看着我姐姐的时候的所流露出来的情绪,那是我一直所渴望的,其实我不在意他有几个女人,我也未曾嫉妒过我的姐姐,也许就像他所说的,我在他的眼中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他一直都拿我当成妹妹来看待。 ”
“不过说实话,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嫉妒我的姐姐的,也不知道现在她跟那个男人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虽然五年了,我一直也没联系过她,不过每当我遇到吟游诗人的时候,我都会跟他们打听一下,不列颠帝国的女王是否结婚了,令我气愤的是,这个混蛋男人耽误了我,也耽误了我的姐姐,我很清楚,我的姐姐是喜欢他的,可惜,也不知道为什么,过去了五年他们两个也没有什么动静,如果是因为我的话.. ”
写到这,这个女人顿了顿,似乎是想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当然她为此所做的就是擦了擦眼角。
“算了,不提他了,我发现,我这本手札里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他的影子,所以说半精灵的这个该死的本性真的像我的姐姐所说的一样,是那么的该死。”
“还是说说我最喜欢的提卢拉格吧,这个国家有着全费伦都闻名的天空之镜,那个湖面因为含着大量的盐分,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哪怕是下着大雪都不会结冰,跟我曾经最喜欢的耐森湖一样,站在那宽广的湖边,甚至走进浅水区,你会有有一种你踩在天空中的感觉,地面上的影子是另一个你。”
“当然,我还没有见到那个神奇的湖面,因为我今天才到的提卢拉格,休息一个晚上,明天...不管是晴天亦或者是雪天,我都会去那里,因为我可以感觉得到,似乎我的生命在不断的流逝着,所以这就是半精灵的另一个可恨的地方,对于一切都太敏感了,敏感到连自己生命的流逝都能够察觉,不过,我不在乎,作为不列颠帝国的公主,我终究是要做出一些选择的..我宁愿选择客死他乡,也不愿意嫁给我不认识的人。”
“咳咳~”写到这里这个女人,当然实际上她就是不列颠帝国的小公主亚瑟.莉雅又一次的咳嗽了起来,只是这一次咳嗽的要更加的猛烈,也更加的长久。
“噗!”一口暗红色的血液从莉雅的口腔里,鼻子里喷涌出来,不过幸好她用手捂住了手,所以只有零星的几滴血液掉落在了手札上,显然这个小公主真的是病了,而且病得还不清,只不过在某种心理的做怪下,莉雅就算在知道自己得病了之后,也未曾告诉任何人,在生命的这段时间里,她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日子,有可以自由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快乐,也有着隐隐的报复的快感,她甚至幻想着倘若自己真的死了,那个男人会用什么表情来参加自己的葬礼,倘若他们能够发现自己的尸体的话。
洗掉了脸上的,手上的暗红色的血液之后,莉雅很淡然的坐回了桌子旁,继续的拿起笔,因为她的手札还没有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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