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心理罪之教化场(2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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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黎黎,女,S市奋进县八台乡人,小学文化,自幼父母离异,10岁起随其母来C市谋生。据调查,其母一直从事性服务业,而夏黎黎不久后也堕入此道。据一同从业的姐妹讲,夏黎黎13岁时,其母因嫖资与客人发生纠纷,被打成植物人。由于缺钱,夏黎黎在那段时间拼命接客,但终究回天乏力,其母三年后去世。此后夏黎黎独自生活并继续从事性服务业,直至26岁那年死于三期梅毒。

这个发现让市局和犯罪心理研究室十分兴奋,但是双方却形成了不同的推测。

市局方面的推测是:凶手很可能是嫖宿夏黎黎之后被感染梅毒,而马春培正是将梅毒传染给夏黎黎的人,凶手的动机是报复。但是夏黎黎已死,所以凶手将一腔怒火发泄在马春培身上。但是马春培的尸体经检验后发现,他没有,也不曾患过梅毒。此外,如果凶手是为了报复杀人,那么他为何在夏黎黎死后六年才动手?他又是如何得到那块手帕的?

边平的意见是:凶手很可能是与夏黎黎关系密切的人,对夏黎黎悲惨的身世十分同情,进而在夏黎黎死后报复当年的嫖客。而从手帕上的痕迹来看,马春培嫖宿夏黎黎的时间大概就是夏黎黎为其母拼命赚钱的时期,那时夏黎黎仅有13岁左右。凶手把现场布置成“无力侵犯幼女”的样子,就是要强迫马春培赎罪。

方木对这两种推测都不同意。市局的推测明显不符常理,而且没有证据佐证。至于边平的意见,虽然能解释凶手为什么要选择女童形象的塑料模特,但是假设凶手基于这种心态作案,曾经染指夏黎黎的嫖客何止百千,为何在夏黎黎死后六年内没有类似案件发生?不过边平关于“赎罪”的思路倒是启发了方木。现场的情形的确传达出凶手的某种强烈情绪,但是如果将其理解为“赎罪”的话,还不如说是一种“挽回”。

资料里有一张夏黎黎和朋友出游时所拍的照片,当时她19岁,尽管脸上浓妆艳抹,但仍能在神情中感受到一丝难以遮掩的稚气。也许是因为长期病态的生活,夏黎黎身高不足160公分。可见她在13岁的时候,模样是多么娇小。假设凶手选择塑料模特是为了代表夏黎黎的形象,那么他就在那个“小女孩”身上流露出两种信息:一是安全(模特衣着完整且穿着内裤),二是美好(没有什么比穿着可爱的花裙子的小女孩更能代表美好这个词了)。实际上,凶手要表达的是男子不可能,也没有侵犯这个女孩。那么,他要表达的情绪就不是“赎罪”,而是“挽回”———他想证明某件事情并未发生。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那么,凶手就不是要展示给别人看,很可能是要展示给自己看。

而这个人,也许就是当年在那个仓库窗后目睹了某件事的某个学生。

经过几天的努力,市第11中学送来的学生名单终于筛选完毕,符合查找条件的仍多达464人。负责筛选名单的警察一面揉着通红的眼睛,一面毫不避讳地提醒方木,对这464人进行逐一排查要花费大量时间,此外,局里的警力都在按照边平的建议,集中追查与夏黎黎关系密切人员。潜台词是:费时费力筛选出来的这份名单,估计是白费力气。

方木一边心不在焉地应付他,一边随手翻看着手里的名单,忽然,他的眼睛瞪大了。

“郑霖在不在?”

得知郑霖正在办公室里之后,方木二话不说就朝电梯跑去。惹得那同事在身后直嘀咕:

“这小子,小时候是不是让狼撵过啊?”

连续忙了几天,刚要在沙发上和衣躺一会的郑霖被方木硬叫起来,直截了当地要他分配点警力调查一个人。

“调查谁?”

方木翻开名单,指向一个他们都熟悉的名字。

姜德先。

第二十五章 失乐园

姜德先从黑色奥迪A6车中钻出来,四处张望了一下,快步走向省医院住院部。他的身影刚刚消失在门口,另一个在路边报亭买杂志的年轻人动作迅捷地跟了过去。

马路对面,一辆黑色吉普车里,方木放下望远镜,用对讲机叮嘱了几句:

“别跟得太紧,小心惊着他。”

几日来,警方一直在方木的建议下监视姜德先,然而收获甚少。姜德先出院后,似乎一直沿着原有的生活轨迹平静地走下去,每天开车上班、与当事人见面、出庭,偶尔和妻女在楼下的园区里散散步,一派安宁祥和的样子。鉴于手中掌握的证据不足,而对方又是法律专家,警方决定暂时不对姜德先进行讯问,而是通过监视他的活动,试图寻找有力证据。

半小时后,姜德先忽然从门诊部的楼里走了出来,他脚步匆匆,尽管动作不大,但方木在望远镜里仍然能看出他在前后左右地观察,随后,他就发动汽车,快速离去。

另一组人员驾驶着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悄然跟上。

姜德先的车开远,负责跟踪他的警察才跑过马路,径直上了吉普车。

“什么情况?”郑霖回过身来问道。

“不清楚。”那警察稍歇了口气,“这小子在住院部大厅里等电梯的时候,遇见了两个人。我感觉他们认识,但肯定是偶遇,因为双方都是一脸惊讶,彼此还交谈了两句。我离得远,没听清他们在谈什么。随后姜德先就离开住院部,沿着通道去门诊部了,挂了一个神经内科的号,看过医生后,又去药房拿了点药就出来了。”

“方木,”郑霖想了想,“你说我们是不是已经惊着这小子了?”

“有这种可能。”

姜德先去门诊部显然是临时起意,在神经内科挂号,他自述的症状肯定是头疼,这是最简单,同时也是最不容易检验的一种就医理由。他这么做,显然是为了掩人耳目。姜德先径直去了住院部,这说明他肯定是为了去看望某人。那他为什么又突然改变主意,去了门诊部呢?

难道是因为在一楼遇见的那两个人?

“那两人长什么样?”

“是一男一女。”那警察回忆着,“女的挺漂亮,男的嘛,跟我差不多高,看起来挺时髦,好像还染着头发……哎,哎!”

他忽然手指窗外,大声叫起来,“就是那两个。”

一对青年男女从住院部门口匆匆而出,径直上了门口的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方木和郑霖交换了一下眼神,彼此都掩饰不住内心的惊讶。又是一个熟人。

那个男人是谭纪。

“兄弟,再麻烦你跑一趟,”方木的目光从谭纪消失的方向收回,“你去查查姜德先看什么病,拿的是什么药。”

那警察爽快地答应一声,跳下车去了门诊部。

“老郑,咱俩去看看医院里住着什么人,”方木拉拉郑霖,“没准还能遇见熟人。”

姜德先从医院出来后直接回了律师所,并在所里一直工作到下班。然后回家,始终再没有出过门,也没跟其他人接触过。

至于他在医院里自述的症状果真是头疼,并对医生说自己最近睡眠不好,在药房所配的药剂是最普通的镇静剂。

至于方木和郑霖这边,倒有一个不能算是收获的收获。由于姜德先曾在大厅里等过电梯,所以方木和郑霖决定从三楼开始查起。查看了住院病人名单,并来到病房逐一核对之后,并没有在病人中发现可疑人员,倒是普外病房里有一个病人在当天下落不明,这引起了方木和郑霖的注意。

这名病人叫李明,症状为头皮裂伤和左前臂锐器割伤,伤及神经和肌腱,并有轻微脑震荡,送诊时间为前天晚上。据主治医生回忆,患者为男性,自述35岁,身高在175公分至180公分之间,相貌平平,没有明显特征。不过给医生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患者就诊时情绪极不稳定,结合头皮裂伤的位置(头部右侧偏上)和左前臂的锐器割伤,怀疑患者系自伤。

院方介绍,李明不辞而别的原因应该不是无力负担医疗费,因为他预交的医疗费里尚有3000多元余额。警方按照他留下的地址进行调查,结果查无此人,看来李明这个普通至极的名字是个假名。

尽管此人无从追查,但是至少可以提供这样一个思路:此人可能与姜德先和谭纪都认识,姜德先和谭纪不约而同的探视对象就是他。如果上述假设成立的话,那么他们之间必然有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以至于双双放弃探视,“李明”也从医院不告而别。

这次的聚会只有四个人:Q小姐、T先生、罗家海和Z先生。

Z先生面色阴沉,不停地吸烟喝茶。T先生也冷着脸,抱着肩膀一言不发。

Q小姐低着头摆弄着衣角,不时看看T先生,又看看Z先生。倒是罗家海显得置身事外,躲在窗帘后,掀起一角朝外面窥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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