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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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公园的所谓密林,远非想象中的热带雨林模样,不是高耸插入天际的巨大乔木,没有宽厚肥大的叶子。
这里的密林,仅仅是一丛丛矮小的灌木,枝桠纤细而密集,在这间行走的余生,很不方便。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被这些烦人的枝桠干扰,而他前方那个吸引他注意的生物,则灵动无比,轻松写意的穿过这些对余生来说,很麻烦的障碍。
甚至,那个生物怕余生跟丢,走得距离稍远后,它便站在那,回过头,示意余生跟上。
余生辛苦的对付着那些恼人的树枝,他认识前面的那只生物。这么说不太准确,事实上他不认识眼前的那一只,知道的仅仅是它们的种类——獾。
没错,眼前的生物是一只獾。它的体形粗实肥大,四肢较短,耳壳短圆,眼睛很小,颈部粗短,四肢粗壮有力。
头上长着三条白色宗毛,中间的一条由鼻尖延伸至头顶,从两嘴角到头后还各有一道白色短纹,整个脑袋看上去花里胡哨,像是非洲土著装饰在脸上的油彩一般。
为什么余生能把獾的样子记得如此清晰呢?咳咳。原因无它,唯食过尔。
余生绝对是记吃不记打的典范。他吃过的东西,不管样子多么奇异,乃至不堪入目,他都能记得一清二楚。
比如蜻蜓肉,抓住蜻蜓一只蜻蜓,去掉头,从它的尾巴向上拉扯,会露出一小条肉。
把那一小条肉,不经任何处理手段,直接放入空中,味道微咸,但极为鲜美。
这是余生小时候吃过的菜品,那时候除了这种吃法,还有一种吃法是,把蜻蜓的头,翅膀弄掉,用路边狗尾草的草梗把它们穿起来,小火微烤后食用。
听起来很残忍不是么?成年后的余生回忆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他在童年吃过太多太多不可思议的食物。
之所以不可思议,不是因为那些食材难得,而是不可思议在当年的敢想敢吃,还没有被毒死。现在细想来,他能长到二十多岁,真是福大命大,可喜可贺。
当然,现在余生是一只猫,正在跟着他当年吃过的生物身后走着。
难道中正公园有动物园?余生边跟着,边在心中想到。
穿过了整片灌木丛,这里算是中正公园的深处了,这片空地平时人迹罕至,远比赵美娜画画的地方人少。
至于,为什么这里人这么少,倒是有很多说法。
其中一个说法,是说这里太过阴寒,小孩来了这里会又哭又闹,老人来了会身体不适,正直壮年的人来了,则会感觉背脊发凉,想要尽快远离这个地方。
说起来玄之又玄,公园管理处还特意为此请专业人员来调查,结果不了了之,并没有调查出个子午寅卯。
至此,管理人员辟谣了几次,依旧无人来过,便不了了之了。
余生看着那只獾停在那里,伸出两只锋利的前爪,开始在地上挖坑。
余生想挖坑这种事,你找我算是找错人了,如果有可能哥可以给你介绍个家伙,那家伙挖坑技术一流,藏骨头的本事一级棒。
没错,这个家伙就是邓布利多。
“骨头被抢怎么办?欢迎来到早稻田魔法烹饪学院,狂犬邓布利多大校长,特立开设藏骨头班。专注挖坑埋骨一百年不动摇,专业技术好,就业前景高。包教包会,不会不收任何费用。学会之后,绝不会再发生骨头被抢这种悲剧事件。愿你我明天都做一条好狗。”
余生看着獾挖坑怪无聊的,便脑补着为邓布利多的建校大业,做出一份力所能及的应有贡献。
没有听过有关这里都市传说的余生,当然不知道这里的阴森可怕。
他抬头望望天,看几朵绵云飘过,过午的日头,阳光炽烈。他发现自己就在太阳的暴晒下,为何不感觉热,反而感觉阴寒。
难道这只獾,怕自己热到,把自己带到一个消暑圣地?要不到时候夏天,天最热的时候,带着刘阳,苏雨萧,赵美娜什么的过来避暑,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避暑山庄。
余生丝毫没有探究这里为什么受到太阳照射,却不会感到热的缘由。及时享乐主义的他,倒是在想如何充分利用这里的资源。
余生这边天马行空的想着,獾那边欢乐的挖着,时间慢悠悠地流过。
直到余生听到一串娴熟的口哨音,他才停止胡思乱想。
余生朝着口哨声音的源头的看去,不看不要紧,一看他发现,又遇到了熟人了。
这人是那个余生趴在讲桌上欺负的那个小年轻,没错,就是那个讲历史课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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