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舍身救人(1 / 2)
黄珊珊不是娘娘山的人,所以女孩根本不了解野狼的习性,也不知道应付野狼的办法。
曾经娘娘山的先人祖辈就留下过规矩,遇上野狼是绝不能扭头跑的,因为它会从背后攻击你,最好的办法就是站着不动,以静制动,从气势上压倒它。
狼就这样,你不动它也不敢动,只会冲你呲牙裂嘴,如果你的气势可以压倒它,它反而会吓得连连后退。
可黄珊珊根本不知道,早吓得花容失色了,女孩子拔腿就跑。
这一跑就糟了,狼瞧出了她的胆怯,一声呼啸腾空而起,要从背后将女孩子扑倒。血盆大口已经张开,打算咬她的后脖颈子。
正在这时候,忽然,又一条人影扑到了,那人大喝一声:“姗姗闪开……!”
说时迟那时快,老金的身影从墙头那边跳了过来,直奔野狼就扑。
也算黄珊珊命不该绝,她走到附近的时候,偏赶上老金夜里睡觉被一泡尿憋醒,起身到厕所里放水。
刚刚尿完提上裤子,那边的黄珊珊就发出一声尖叫。老金在这边一瞅,发现一条野狼在冲女孩子呲牙裂嘴,他吓得魂儿都飞了……。
野狼咬伤俏姑娘的惨事眼瞅着就要发生,老金竟然浑然不顾了,二话不说翻过墙头,直奔那野狼扑了过去。
老金的潜能瞬间爆发,速度比从前快了几倍,他是直奔野狼抱过去的。
半空中,他抱上狼的腰肢,好比枷锁那样,庞大的身躯生生将野狼压趴下了。人跟狼的身体同时掉在地上,这才救了黄珊珊一命。
“啊——!金哥小心啊!”黄珊珊是认识老金的,她当初在娘娘山饲养场见过他。
可惜平时没怎么注意过,而且平时俩人也不咋着说话。
自从麦花跟洪亮私奔以后,老金的话就少了,在工厂里好像个闷葫芦,只知道埋头苦干。就是想借着劳动来忘却对麦花的思念。
老金将野狼压倒的瞬间,那条狼不干了,吱吱呜呜一声尖叫回头就咬,咝咝啦啦,将老金身上的衣服撕扯得千条万缕,爪子也在男人的肩膀上,前胸上挠出了好多血道道。
老金却浑然不怕,死死抱着狼身,脑袋顶在它的下巴上。
这就是老金的聪敏之处,将狼抱紧,是为了不让狼的利爪碰到自己,脑袋顶它的脖子,是为了不让狼的嘴巴靠近自己的脖子。
只要狼的两大武器被束缚,它也就没有攻击的能力了。
就这样,老金没有放开狼,狼也没有咬到他,一人一狼在地上打起滚来,旁边的草丛跟庄稼地都被压得倒伏了,人在大吼,狼也在嚎叫。
“金哥,金哥!!”黄珊珊吓得不知所措,不敢上去帮忙,也不敢逃走。
上去帮忙吧,她一个女孩子弱不禁风,逃走吧,觉得自己又不够仗义,万一老金真被狼咬死了咋办?所以她只能瑟瑟发抖,瞧着人跟狼就那么僵持在一块。
老金从前就是个文弱书生,可自从来到娘娘山以后,参加过修路,做过修路队的大队长,他的力气也比从前大了很多,身材灵活。两只长满老茧的大手最后竟然卡住了狼的脖子,打算把它掐死。
野狼憋得喘不过气来,挣扎得更厉害了,两只前爪挠得也更厉害了。
就这样,老金的胸口被抓个稀巴烂,不是胸骨阻挡着,他的心脏都要被掏出来了。
“姗姗快走!快走……。”老金用尽最后的力气冲女孩子呼喊。
“我不走!我走了你咋办啊?”黄珊珊也呼嚎到。
“叫人!快!叫人……喊天赐过来,只有他能制服……狼。”老金气喘吁吁,脸红脖子粗,同样说不出话来,在跟狼较劲。
黄珊珊不知道他啥意思,为啥要叫杨天赐?
杨天赐是杨进宝的儿子,他才四岁半,还不到五岁,叫他来能干啥啊?
后来一想明白了,杨进宝不在,到大西北去了,目前娘娘山能制服野狼的也只有杨天赐的那条猎狗黑虎。
黑虎是一条狼崽子,也是这一代的狗王,天生的青狼獒,对付一条狼根本不是问题。
“喔……喔……。”黄珊珊明白以后,拔腿就往村子里跑,一边跑一边尖叫:“狼来了——!打狼啊——!救命啊——!”
现在是凌晨,已经夜深人静了,加上黄珊珊的嗓子又尖又细,一声叫喊,声音竟然从娘娘山这头传到了那头,全村的群众都听到了。
第一个预感到不妙的就是杨天赐,杨天赐在被窝里一个激灵爬了起来,因为他听到了姗姗姑姑的尖叫声。
目前的黄珊珊可是他的老师,白天听她讲课,唱歌,拉小提琴,早就将老师的形象刻画在了脑海里,所以爬起来他就知道黄老师一定遇到危险了。
于是,小家伙衣服不穿,裤衩也不穿,光着屁股挺个小公鸡就冲出了家门,直奔老金大爷家那边飞跑。
杨天赐一边飞跑,一边将手指放在嘴巴里,呼哧呼哧打了几声口哨。
这声口哨是命令,也是召唤,他在召唤自家的哪条獒狗黑虎。
天赐的口哨声黑虎听到了,目前的黑虎正在带领一大帮家狗在村外的山坳里训练。
黑虎是娘娘山两百多条家狗的首领,威武不屈的将军一样,每天在对那些家狗进行练习,随时准备跟山上的狼群搏斗。
口哨声传到它耳朵里的时候,黑虎立刻明白那是自家的小主人在召唤,于是,它浑身的黄毛一抖,瞬间炸立,耳朵也直楞起来。
它的嗓子里发出一声闷吼,立刻命令全体的狗戒备,直奔村西的方向进攻。
“呜呜呜!嗷嗷嗷——!”一声长嚎,黑虎的身体就像一根离线的飞箭,冲小主人召唤的方向飞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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