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少年不知米青贵(1 / 2)

加入书签

猎鹰最新章节!

第二天晚上八点,齐思楠就坐上了前往仰光的班机。

这趟旅行可不是他一个人的旅途,随行的还有一个曾经在缅甸担任过特情的老警官,叫老秦,具体什么名字就不晓得了,老秦没说,孟处长也没介绍,所以齐思楠也不打算问。

毕竟孟处长没介绍,只是让齐思楠叫那老特情做老秦,自然有他的道理。

唯有一点,齐思楠是完全可以肯定的,老秦现在所用的名字肯定是假的,说不定姓氏也是假的,就像他齐思楠自己一样。

飞机上,齐思楠瞥了一眼这个经验老到的老秦,发现后者已经闭上了眼,于是他也跟着闭上了眼睛。

只见这老秦年纪约莫三十四五岁,约莫一米七一、七二高,身材敦厚强壮,看上去像是朴实无华的农家汉子,只有他脸上的那两道刀疤证明了他不是个善茬,指不定是在哪次刀光剑影的火拼中留下的杰作呢。

和齐思楠一样,这老秦的身上也是穿着一身便服,只是他的穿着打扮很普通,几乎可以说得上是躲进了人群里边就很难找出来的一样。

而齐思楠则不一样了,他身穿着一身名牌,阿迪达斯、耐克这些牌子混合,看着确实挺时尚的,尤其是他高起的发脚上留了两道剃刀刻意留下的两条杠,看着像是一个出境游玩的公子哥一般,阳光、潇洒。

齐思楠上身穿着一件灰色阿迪达斯的卫衣,下身穿着一条黑色阿迪达斯中裤,脚上则是穿着一双白色耐克的鞋子,戴着一顶白色的耐克鸭舌帽,这搭配看着确实是有些不伦不类的。

一条白色的耳机挂在他的俩耳上,若是再加上一副墨镜,那看起来还真像是一个出境游玩的富二代,而他那略黑的肤色则是恰好映证了这一点儿——出去玩的时候晒黑的。

齐思楠的行李则是从国内寄过来的,此时他的身上除了钱包,也就只有手机了。

长得帅的人,通常会惹人目光,容易博得人的好感,而有钱则是会加强了这个人给人的印象,就像风度翩翩的高富帅一般都会比臭屌丝要惹眼,虽然说出来不好听,可这是不争的事实。

就像齐思楠,他现在的定位是富二代,而他那出众的外表则是给他的这个身份添加了不少异彩,这不,刚进机场那会儿就收到了不少眉眼。

当一个人有钱又长得帅时,那么他痞痞贱贱的性格则也会显成是一种可爱,就像齐思楠,面对那些眉眼光顾的时候,总是报以一个坏坏、痞痞的微笑,可是迷倒了不少女生。

毕竟,像年轻、多金、英俊、身材好、痞坏的这种身份设定,可是不少女生心目中的完美男神。

……

仰光,作为原来缅甸联邦共和国原首都,这里可不是一般繁华,说是缅甸第一大都市也不为过,就连首都内比都也比不上。

仰光市是缅甸最大的城市,位于中南部的仰光省,仰光市素有“和平城”的美称,地处缅甸最富饶的伊洛瓦底江三角洲,是缅甸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作为缅甸最大的城市,来到仰光了解缅甸风土人情无疑是最好的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