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疾风烈 夜半(1 / 2)
甲方:火狼,乙方:有关部门下属虹蛇小队。
条例一:乙方须尽自己最大能力(必要之时,可以付出极大的代价),帮助甲方平定天狼山脉。
条例二:在此期间,甲方必须听从乙方的所有建议,乙方不可提出恶意的或超出甲方接受范围的提议。
条例三:乙方的提议,甲方可以进行修改参考,甚至拒不执行,但必须在更改之前提前通知乙方!
条例四:甲方如果没有按照乙方提议,导致任务失败,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条例五:作为乙方帮助甲方的交换,甲方以及其所属势力,加入乙方,成为其外围成员,并在乙方须要之时,无条件帮助乙方九次,完成之后,如乙方委托甲方,甲方可以向乙方收取高额费,也可以拒绝乙方的请求。
条例六:甲方将享受乙方所承诺的外围成员所有的福利,包括:受有关部门及共和国的庇护,取得共和国境内常驻居民待遇(不得在境内违背法律!)等2000条有关贵定。
条例七:甲方将不用遵守外围成员义务,作为交换,甲方不得拒绝乙方的任何要求(乙方也不可以此为要挟,坑害甲方)
条例八:甲方在统一天狼山脉后,要约束势力,不得入侵共和国领土,不得虐杀平民与官员。
条例九: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抵挡侵略共和国的离朝军队,如果军队实力超过火狼所属势力三倍,甲方可不抵抗,作为交换,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上级部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北寒
“一式三份,如何?”北寒向凝目观察此协议的火狼说道。
火狼看了半晌,喃喃的回答道:“先说说你的计划吧,北寒,我只有听听你的大体计划,才能做决定,毕竟,天狼很不好惹!”
北寒微微一下:“那没问题,我先说说我的粗略计划,.......!”
“不行,绝对不行,我不会同意的!”火狼听到一半,听到北寒说道,要牺牲金狼的性命,随即不干了。
“看来,请报上说的是真的,金狼曾救过还是孩童的火狼!”北寒暗暗的想着,饶有兴趣的’看着’火狼。
“你难道不怕我找其他寨子,驱狼吞虎,把你们统统杀光?”
火狼瞥了一眼北寒,那神情,如同看着在北京路裸奔的神经病一般:“别当我傻,我好歹也是一寨之主,见过些世面,你的目的并非剿灭我们,应该是怕我们杀戮你们的平民,想要维护周边安定,最好找一个代言人,而且,你能把我的底摸透,代表着你们的网布的很大,知道我是着周围最合适的人物,所以,你只能和我谈!”
“我们也有替选!”北寒神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
“但终归不如我,我只有一个条件,不许伤害火狼!”
北寒脸色一阵扭曲:“你这样惹怒我们,可没有什么好处!”
“那你就杀了我吧!:火狼做出一副悉听尊便的样子。
“好吧,我服了!”北寒说道:“看来需要一式四份了,你去把金狼寨的当家的叫来,我们谈!”
很快,金狼寨子当家人,金狼,通过在共和国难得一见的转送法阵,出现在了镇火寨内,跑到了火狼的房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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