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4章 东出虎牢定陈留(1 / 2)
如果不是颍川前线曹操和刘备的持续绞肉、导致曹操不得不从其他防区就近抽调部队过去补充,
那么,在面对关羽入侵时,陈留防区本该有的守卫兵力,将远远不止两万余人。
但战局无法假设,现在的情况,就是打成了这么一团糟。陈留太守刘延不得不重点防守、收缩到延津和郡治浚仪,也算是完全合理的操作。
陈留郡全境几乎无险可守,就是东出虎牢关后的一片肥沃平原,也是曹操当年最初起兵的根据地。
从兵法上来说,曹军对陈留的防守,主要目的就是防住主要的交通要道,包括鸿沟运河和黄河。
这样可以逼关羽的走位,关羽如果急于推进,绕过坚城,那就得放弃水运之利,陆路携粮随军。等关羽深入过远、渐渐疲敝,曹操方面就能反击了。
同时,关羽毕竟是六月中出兵,距离当地的秋收还是有段时间的,至少还要一个半月才能收割秋粮。
如果关羽再晚一个月出兵,跟后来幽州那一路的张飞、赵云一样,那么今天刘延这个收缩重点防守,将毫无意义,因为关羽马上就可以就地收割陈留本地的粮食作为军粮,根本不需要粮道。
但正因为关羽来早了,刘延目前的招数还可以先用一个半月。期望这一个半月里曹丞相能给他找来援军吧。
虽然曹丞相那边看似也有点自身难保,但不管怎么说,刘延这样部署已经对主公仁至义尽了。
一个半月后还是没丝毫转机的话,如果到时候刘延还活着,那就投降关羽呗。抵抗也抵抗过了,也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面对刘延的部署,他麾下的两名将领倒是没什么说的,严格执行了他的命令。只有他身边一个幕僚,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
刘延只是一介文官,不擅亲自带兵冲杀,所以曹操也是给陈留防区配了武将的。原本考虑到虎牢关外也是防守重点,之前部署的武将还是曹操的嫡系。
但最近因为曹操那边战线吃紧,加上曹操又担心袁、孙降将不稳,不能让那些人留在其原籍防区。所以把陈留的嫡系守将抽去了颍川、汝南,而把几个袁尚那儿的降将拉到陈留。
此刻,陈留的两员大将乃是马延、张凯,都是去年邺城战役时还跟着袁尚的,不过并非什么死忠——原本历史上,这俩人也是在袁尚尝试解围邺城的战役中,临阵降曹了。
如今这一世,他俩倒是藏得挺深,一直没表现出对袁尚的不忠或动摇。最后熬到了审配安排杨修投降的时候,跟着杨修一起顺利洗白。
只是曹操对他俩肯定不放心,也就不可能继续放在邺城,调到陈留归刘延管。刘延暂退时,就让马延守浚仪、陈留县,让张凯去延津,扼住黄河。
刘延身边还有一个长史,名叫王思,是戈壁济阴郡人,曹操府上基层令史出身。
(注:多年前被刘备阵营捕杀的王必、薛悌这些,都是曹操身边的令史出身,王思跟他们算同事。属于地位低但离曹操很近的小吏,类似于大领导办公厅里的科员)
王思的官职虽比刘延低,对曹操的忠诚度却更高,毕竟是唯才是举提拔上来的出身卑贱之人。面对刘延的部署,王思提醒道:
“府君,关羽之兵暂时比我们多几成,但应该还不到我军两倍。兵法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
我军若是集结一处,暂时还不怕关羽强行攻城。可是分守浚仪、延津之后,两地南北相隔二百里,尤其是延津远离郡治,背后也没有主力,极易为关羽分割包围。
我军士卒并不精锐,野战是肯定无望的,哪怕以众击寡也不是关羽对手。关羽也知道这点,那他就有可能以少量兵力牵制住其中一点,而主力全力围攻另一点。
如此一来,岂不是白白让关羽做到了兵法上的‘倍则分之’之利,在他重点围攻的方向上形成了‘五则攻之’,那支被围攻的部队,多半会被很快歼灭啊!”
刘延觉得王思的提醒也有几分道理,但他觉得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是先应付明面上已经暴露出来的主要矛盾,便反驳兼最终拍板:
“你所言也有几分道理,延津确实更容易被绕被围,而且作为一个黄河渡口县城,延津的城防也更弱。
但延津不得不防,那里是黄河窄口,而朝廷行在如今在东郡的鄄城,那是濒临黄河南岸的,东郡郡治濮阳也濒临黄河南岸。
关羽兵锋虽锐,但他出兵时缺乏大船,毕竟有陕峡阻隔、黄河中上游关中和河东地区的大船,是无法航行到雒阳的。
司隶地区的敌军出兵,依然要指望在雒阳以北的孟津就地造新船,而刘备控制雒阳不过两年,还要大兴土木修建宫室城池,应该没多少余力造什么船,那都是旷日持久的工程。
所以眼下,黄河水战之利应该是依然在我。我把陈留郡全部黄河大船留给张凯,驻扎在延津港。
如此纵然关羽从东西南三面合围延津、猛力攻打,但只要延津北侧濒临黄河的水道依然在我之手,张凯纵然顶不住进攻,也能水路撤走跳出包围圈。
其士卒士气也就不至于很快瓦解,能尽量多守。如此一来,不管延津能守多久,至少能拖住关羽,为丞相和东郡的荀令君争取反应时间、布防驰援。”
可惜,王思显然比刘延更靠近中枢情报源,他听了刘延的分析,就急切地透露:
“府君不可啊!要论经世济民、劝励工农,诸葛亮可谓天下奇才,刘备以诸葛亮为河南尹两年,雒阳周边的建设岂是我们能预料的?
去年黄河沿岸便多有斥候士卒发现上游飘来大量木材碎屑,荀令君在上报丞相时,便推测有可能是大规模在造船,府君岂可再坚持将其视为造宫室城池的消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