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唐朝穿越指南 (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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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版唐穿指南:那家女子真没教养,竟然坐椅子!

今天俺们继续出门逛街的话题。

穿越成皇亲贵胄世家子弟的您,在春和景明的晴朗日子里,骑着骏马,带着仆从,在长安城里上门拜访亲友。到人家门前,叫看门的阍者通报进去,不一会儿主人迎出来啦,彼此长揖礼毕,入门进堂,分宾主坐定——

且慢,主人虽然满口的“请坐请坐”,您举目四望,偌大一间堂屋里,椅子在哪儿呢?

如果您穿到了安史之乱前的初盛唐时代,十有八九,擦得锃亮的木地板上,只放着几座扁扁矮矮的架空方型台子,台面上铺着席子褥子,这就是请您坐上去的“榻”了。假如您去拜访的主人,家道比较清寒,或者是复古爱好者,那可能连坐榻都没有,地板上丢几方坐席,请吧。

没奈何,咬咬牙,(在自家奴仆的帮助下)您脱了鞋子,穿着袜子上堂,走到坐榻或者坐席前,再谦让一番,双膝跪下,屁股压住自己小腿肚和脚踝,正襟危坐——哎哟,真难受。

这种跪坐、跽坐、正襟危坐的方式,是最隆重端庄的坐姿。正式场合里,您要在尊长面前坐着,那只能这么自虐。您的尊长上司要是有心整您,就可以一边唠唠叨叨训话,一边命令您保持正坐姿态,眼看着您腿部肌肉压迫血管造成腰膝酸麻头昏目眩,过一会儿栽倒一次,过一会儿又栽倒一次,直到晕过去完事儿。

如果想避免这种惨痛经历,您最好赶紧跟面前的主人套近乎。奉承话说足了,在您跪晕过去之前,主人亲切地提议,咱们熟不拘礼,都松散松散吧(喵的老子也坐得好累了啊)。

于是双方改换坐姿,把双腿从身下抽出来,在身前盘成一团,是为“胡坐”或“趺坐”,就象佛教里众位大菩萨像的那种坐姿。对于大部分古人来说,盘腿打坐已经是一种比较轻松舒适的姿态了,这么着在坐榻或者地上呆几个时辰,鸭梨不大。

可惜您不是个真古人,您是刚穿过去的、坐惯了椅子的现代人。

跟主人又礼貌交谈了一会儿,您的尊臀硌痛了,腰也酸软了,整个人止不住地往下萎。主人看在眼里,一拍手,叫下人给您送个凭几上来。

凭几是什么东西呢?

您眼看着主人家奴仆送上来一具象小板凳似的木制品,上面窄窄的一条木板,下面两条腿或者三条腿,可能是个通体直方的家伙,也可能呈半圆弧型正好能围住您的腰。奴仆把这东西放在您的坐榻或坐席上,注意,是在您身前。您往前一趴,手臂搁上去,全身重量都倚在这种“凭几”上——哎呀,真是舒服。

在中古跪坐时代,人们的身体重心都是习惯往前压的,所以“凭几”一般都是放在身前。当然,如果您往前趴累了,想换个重心斜歪着,而主人又不介意,您也可以把凭几挪到身侧斜靠着。唐代还有一种布做的、类似于现代抱枕的“隐囊”,也是可以用来斜倚着,只不过那个就更私密更不严肃,一般初次见面的主人家是不会拿出来待客的。

如果您跟主人谈得更加融洽了,相见恨晚倾盖如故,时不时拊掌大笑甚至开始称兄道弟,您就可以趁他不注意悄悄挪动双腿,垂下坐榻边,或者一腿蜷着一腿垂着,象某些人坐椅子似的。这种在榻边垂足而坐的姿态,是一种很亲热、很放松休闲的身体语言,主人可能由此会觉得“咱们已经不是外人了”,也可能会认为你这小子好生无礼竟敢冒犯我——您就赌RP吧。

聊天聊到了饭点,主人表示要留您共同进餐。

按照礼貌的传统的方式呢,您两位在室内用餐,主人家会在各人的坐榻前放置一个比榻稍高一点点的小长方桌“食案”,酒菜主食按人分成份,依次往各人面前食案上摆放自己那一份吃食。大手笔的富贵人家,还会请门客们来陪着用餐,命家养的伎人在餐厅中央奏乐歌舞,让客人一边享受物质文明一边享受精神文明。

不过在这个睛朗的飘散着花草香气的春日里,主人兴致勃勃地提议:咱们拉上几个朋友,到户外去野餐吧。

简单点的话,就在主人家后花园里摆上一桌酒食,赏花作乐;要更时尚更小资一点,那咱们去城里最大的野生自然公园曲江池,甚至出长安城到郊外的渭水之滨、终南山脚。春天里,这些个野餐热点地区,到处可见各贵家的围起来的行障帷幕,里面全是出来亲近自然的贵族男女们。

如果一行人里有女眷,那么挑选好野餐地点以后,奴婢们就要动手,用围幕把这块地方围起来,或者围三面,留一面对着河水花树以便欣赏风景。如果全是洒脱**的郎君们,围幕这种气闷的东西,干脆去掉算了。

当然,不用围幕的后果是,可能招来一堆乡人乞丐密集围观……

不用理他们,人全到了,酒食也准备好了,咱坐下开宴吧……嗯,坐……坐哪儿?

同样,如果主人家是个率性简约的复古爱好者,那席子毯子一铺,各人座位就划定了。或者再高级点儿,给每人发一具“胡**”,也就是俺们现代还在普遍使用的“马扎子”,各人坐着小马扎,面前摆上食案,一边看风景聊天一边各吃各饭。

在唐代以前,郊游群众都是这么过来的,但是入唐以后,西风东渐,群众们觉得这种“各吃各饭”的分食制不够热闹欢乐。于是,唐代最流行的饭局变成了这样子:

当中摆一张很大很大的高足食案,跟俺们现在的餐桌基本无区别了,大家的饭菜全摆在桌上。桌边放置三几条又宽又长又大的坐具,您按传统规矩叫“榻”也行,作者俺觉得直接叫“大板凳”最是直观形象。入席以后,客人们围坐在桌边板凳上,那些守礼节的可以盘腿打坐,洒脱放诞的垂腿而坐,又不守礼又不敢洒脱的盘一腿垂一腿……总之大家是聚在一起,共同吃桌上那些盘盘碗碗里的饭菜,由“分食制”变成了“合食制”,并且延续到今天。

以上说的是在外面做客吃饭的情景。您跟狐朋狗友们玩了一天,晚上喝得醉醺醺回家,家里娘子满脸笑容地迎上来慰问:郎君辛苦了,是跪铁板席还是跪胡**还是跪坐墩,自己选吧……

嗯,关于坐具,唐代前期大户人家内室里,除了坐榻、坐**、坐席以外,还有一种现代常见的坐墩,或瓷或木,圆桶状或月牙状都有,算是最早出现的高足坐具。家中妇女平时在榻、**、席上坐着的时候,都是盘腿的,只有在使用这种坐墩时,才能垂下双腿舒展活血。

不过呢,习俗的力量是强大的。由晚唐至两宋,即使高桌靠背椅已经广泛普及,社会礼制仍然普遍认为,最端庄规矩的坐姿,还是最难受的跪坐法,其次是盘腿胡坐,再次才是显露出腿部线条的垂足坐。特别是对于受礼制要求苛刻的妇女们来说,在外人面前垂足坐椅子,是一种家教不好的表现(凸--凸)。

总之,唐代是一个由坐榻、坐席、低案等矮足家具,向桌子、椅子等高足家具过渡的时代。前期还是以榻、**、案等低矮家具为主,长腿靠背的椅子,基本上您看不到。后期接近五代十国的时候,带靠背的椅子和高腿桌子,才算在全社会普及了,但即使到那时,甚至到两宋明清,供人盘腿坐的“榻”也没有绝迹,还在社会各个阶层里广泛地使用着——现在红木家具市场上大热的“罗汉**”,就是一种供人盘腿趺坐的“榻”。

所以呢,某些古装电视剧里,无论汉唐三国哪个朝代,一律桌椅板凳乱飞,固然是胡编乱造;但某些号称“纪录片风格”的正剧复古复得过了头,贞观开元年代的皇宫里还在坐地席睡地垫,那也是一种误导。矮足家具虽然矮,那也是“家具”对不,有材料有架构的纯天然木料环保工艺纯手工打造。咱祖上不象鬼子棒子那么穷,从皇宫到民间一色榻榻米解决睡卧╮(╯_╰)╭

本篇附图:唐人郊游野餐壁画

本文主要参考书&深度了解推荐:《从莫高窟壁画看唐五代敦煌人的坐具和饮食坐姿》高启安著

鹿版唐穿指南:诛九族?拉出去剐了?您老这是玩“激情判刑”呢?

今天俺们来玩一次难度比较高的穿越。

您凝神静气,心意合一,两眼一闭,“biu”一声穿过去了。睁开眼,发现身处一座大堂之内,面前地下跪着几个五花大绑的人,两边立着虎视眈眈的衙役们,堂上除了您自己,还坐着几位道貌岸然的高官,正在一起听人陈述案情。

您算是反应快、适应力强,很快就懂了,您好死不死地穿到了正在审案子的唐代刑部官员身上。

没办法,赶紧看案卷,弄清楚是个啥事吧。这一看不要紧,正在审理的居然是桩谋反案!

爱国忠君的您,看着案卷里记录的犯人种种无法无天欺君罔上的恶行恶状,热血上涌,怒火冲天,拍案大骂:“娘希匹!岂有此理!把主犯都拉出去给我活剐了!诛他九族!一个活口都不许留!”

这话一出口,就见堂上所有人都用打量珍禽异兽的目光看着您,您(穿越上身的那位)带来的仆从赶紧跑出去请医生,主审官厚道地宣布先休庭一阵子,三司要合议。

几位官员转入后堂,可能有那性子直率的,过来劈头问您:

“公欲反邪?”

晕,咱这不是一起在审谋反案吗?怎么变成我要谋反了?

那位说了,您不想谋反当皇帝,那“诛九族”“拉出去剐了”的话是怎么出口的?咱们是公务员,审案判刑要按法律条文来行事,厚厚几大卷《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里,哪有“诛九族”?哪有“活剐”?这种法外滥刑,就算是天子一时气急了下令实施,咱们做臣子的也应该劝谏拦着才对,您今天是失心疯了,在公众场合里大嚷这个?

您要是够聪明的话,这时候最好回答——对对,俺一时迷糊犯了心恙,需要回家休息——熬夜恶补唐代法律去(〒﹏〒)

高难度穿越很考验人吧,哈哈?

其实呢,唐代的刑罚种类倒并不复杂,说多了也就五种,说少了只有三种:打屁股、流放加苦役、杀头。

打屁股,最少打十下,最多打一百下,中间分成十等。打十下、二十下……至五十下,叫“笞刑”,打六十下到一百下,叫“杖刑”。不准再打多,再打多叫……“鞭尸”……也不准打非整数,没人肯动手给犯人“笞三十七”“杖六十六”。

贬为奴婢去做苦役,叫“徒刑”,往往跟“流刑(流放远地)”并用。徒刑也分五等,即做苦役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流刑”分三等,即流放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

“死刑”只有两种:绞刑,用绳子把人勒死,因为可以留个全尸,是较轻的一种死刑;斩刑,砍掉头,是较重的死刑。

唐代合法的刑罚,只有以上这些。除此之外,那什么夹手指啦,割耳朵啦,砍手砍脚啦,剥皮碎剐啦,绑台上烧死,沉水里溺毙,被三炮捧杀……一律属于法外的“私刑”,您在正式的朝廷文件里是看不到这些的。

什么,您问啥?——知道不能剐人了,但为啥也不能诛九族?这不是很古老的刑罚吗?

咳,唐以前的刑罚,作者俺没研究过,唐代的种种非法私刑,咱也暂时先不论,只说《唐律疏议》上规定的合法刑罚,最严重的十恶之首“谋反”,处刑也不过是:正犯斩首,正犯的父亲和成年儿子绞死,“三族”之内的亲属受牵连没收财产或流放,仅此而已。

您说您脑子有点乱了?唉唉,咱们来看个具体的案例吧,比如您手上这宗案卷,就可以是一桩涉刑很广泛的罪案。

这桩谋反案的揭破起因,是长安城万年县永宁坊里两个地痞打架,被路过的片儿警(武侯)逮到,扭送见官。

当然了,**打架这种小事,根本不会惊动您所在的刑部、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机关过问,甚至京兆尹(长安市市长)、万年县令(长安市万年区区长)很可能也懒得理,由万年县的“法曹参军”(负责司法事务的区长助理)王五审一下:两人都只轻微见血,没大伤,但**张阿三打架时抄了板砖,杖六十;**李四奴是空手打的,没用凶器,笞四十,各人打一顿屁股完事。

张阿三一拐一拐回家,想到自己比李四奴多挨了二十板子,气恨难平,于是隔天又找到王参军告发:“李四奴那小子不是好人,几天前我见他夜里跟别人一起往他家搬财物来着,不是偷来的就是抢来的。”

既然有人告发,县里也不好不理,派些城管协勤(唐代管这些人叫“**人”o_o)去李四奴家搜查一下。其实谁也没当回事儿,就算在李家搜出了一些赃物,只要不值五匹绢的钱,那也不过是再把李四奴打一顿而已。

没料想,**人们回来了,一个个气色不正,口眼歪斜。王五见状笑问:“看来李四奴这小子还真偷了不少东西啊?比五匹绢还多?那就得徒一年了哈。他去做苦役倒也没啥,就是“徒”以上的刑罚得县官甚至京兆尹来审理,还得送大理寺去判决,忒麻烦。李四奴这小子真该死。”

**人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有人闷声说:“嗯,他偷的东西比五匹绢值钱,值钱得多。”

王参军皱眉了:“不是吧,偷一尺绢杖六十,多偷一匹加杖十下……偷够五匹绢徒一年,偷十匹徒一年半,十五匹徒二年……偷够三十匹绢就要流放二千里,偷五十匹绢流三千里加二年苦役,这是窃盗罪的最高判刑了。李四奴他到底偷了多少东西啊?”

**人说:“他偷了件龙袍。”

“………………”

案件上报给万年县令,县令上报京兆尹,京兆尹上报大理寺。事关重大,大理寺又上报宰相奏明天子,指定刑部、御史台各派官员,会同大理寺官员进行“三司会审”。您穿越上身的这位刑部侍郎某,这才参与到案件中来。

一边侦查一边审理,李四奴受拷不过(“这杀材真没用,打二十板子就招了,最多可以打三次总共二百板呢!”大理寺官员来某评论),全盘供出同伙数人,其中一人是贵官邵禄柔的家奴,负责看守邵家仓库。龙袍,还有其他财物,都是从邵家偷出来的。

李四奴一伙的窃盗案至此审理清楚,下一步侦讯重点转为邵禄柔私造龙袍谋反案。在那之前,咱们先把李四奴一案涉及的各色人等处分清楚。

主犯李四奴等数人,盗窃伪龙袍及金银器若干,价值超过五十匹绢,每人都流放三千里加苦役二年。同时,从他们的家产中罚没相当于赃物两倍价值的财物;

李四奴藏匿赃物,本来还另有处罚,因上述窃盗罪处罚已经达到上限,不再加刑;

永宁坊坊内出了一名盗贼,本坊里正(街道办事处主任)应笞五十,因三十日内破案捕获盗贼,里正免罚;

首告人张阿三可以得赏钱,李四奴等人被罚没的相当于双倍赃物的财产里,扣除赃物那一份,剩下一份,分给张阿三和出力捉盗的**人们作为赏钱。

张阿三欢天喜地叩头领赏走人,李四奴痛哭流涕收拾东西去服刑,下面可以审理邵禄柔私造龙袍案了。

本来呢,这个邵某如果只是自己缝了一件龙袍甚至是偷了龙袍玩cos,倒也不能算“谋反”,“盗乘舆服御物罪”的处刑只是流放二千五百里。但是随着侦查的深入,发现这人不仅造了龙袍,还造了冠冕、礼器、车辇、兵器、铠甲……私养了一堆马匹武士谋臣,做好了行刺皇帝改朝换代的谋划,联络了京外封疆大吏,画好了军事行动地图……

简单说,不把这人定性为谋反的话,作者俺誓不罢休……于是三司会审的官员们量刑上奏,皇帝批复“宜依”,按照唐律,处刑如下:

正犯邵禄柔砍脑壳,没说的。他的父亲和儿子(第一等亲族)按律要绞死,他的母亲、女儿、妻妾、媳妇、祖孙、兄弟、姐妹(第二等亲族)、奴婢都应该罚没为官奴婢,他的家产也应该罚没为官产。

但是具体细分起来,还有很多种情况。比如主犯有三个儿子邵大、邵二、邵三,其中邵大邵二都已经年满十六岁,那就得绞死,而邵三还不到十五岁,可以免死,降一等罚为官奴婢;

主犯的母亲邵古氏年龄超过六十岁了,可以免罚,领走属于自己的一份家产另立门户过日子去。父亲邵归克就比较惨,男人要满八十岁才能免罚,他不到年龄……如果遇上了一个心软的执法者,肯给邵归克的身体状况出具“笃疾(最高级别的老病残废)”证明,那也可以免罚拿家产走人。

主犯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定婚,收了聘礼约书,那就算夫家的人了,可以免罚,从入官的家产里领回本属自己的一份嫁妆,嫁人去吧;小女儿还没许嫁,真不幸,只能没入掖庭去做官婢了。

此外,主犯邵禄柔的伯妗、叔婶、侄儿侄女(第三等亲族)按律也要被流放三千里。邵的伯父就申诉了,说他家和主犯已经分家,不**共财了,那么好,你人要流放,但你家的财产可以不没收入官,你自己带走。

唐代最严酷的“合法刑罚”,就是这样的了。

您可能觉得不过瘾……没关系,在合法刑罚之外,非法的私刑滥刑也一直在社会各阶层存在着,只是随着时代风气不同,轻重程度有所区分而已。

比如,历朝历代的皇帝,就没有哪个敢拍胸脯保证朕我一辈子奉公守法从来不动私刑的;各级官吏在审案子的时候,也难免会多打几板子逼出口供来,万一碰上周兴来俊臣这种酷吏,那犯人只能自怨命苦但求速死;一般的贵族甚至平民,对自家奴婢动用私刑也不算罕见。

私刑呢,在唐代是一种无法绝迹、但始终被批评指责的行为。唐律里有种种条文,限制官员、主人滥用私刑,一旦违法要承担责任被判刑。对皇帝的滥刑行为,虽然没有什么有效的监督控制办法,但大臣和史官们议论这事时,也大多持否定态度,有些人就直接冲着皇帝喷唾沫星子去了。

您要想对此加深理解,俺建议您调整好坐标,精确穿越到贞观元年某月日的太极宫里,大概能亲眼看到一对正在为公刑私刑吵架的君臣。

暴跳如雷的李二:“我已经诏告天下,敢伪造简历来应聘求官的人一律砍死,喵的这好不容易抓了个典型出来,结果你竟然只判他流放!你特么的这是当面打我脸啊???”

翻白眼的戴胄:“您老人家要是抓住那个伪造人以后当场用私刑砍死他,俺也木法;现在您既然把这人交给俺们司法机关审判了,俺们当然要按国家法律量刑——都跟您老人家似的玩激情判罚,这国家要成什么样了?”

李二:“……好吧,打脸就打脸好了……反正俺也已经被打成肉包子脸了T_T”

本篇附图:新疆吐鲁番出土唐代判决书文本

本文主要参考书&深度了解推荐:《唐律疏义新注》钱大群撰

唐穿指南:单身上街者,必是穿越女,捉来杖六十

前几次,俺们讲的都是一些穿越成唐代男性的情形,这回来说说穿越成唐朝mm以后,要注意些啥。

一道白光闪过,您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身处华宅敞屋内。揽镜自照,身材丰腴,面如满月,头上梳了高髻,颊边贴着花靥,胸前微露雪肤——好一个标准的唐朝美人,赶紧上街去秀秀自己吧。

翻箱倒柜,找出大把绫罗绸缎,给自己穿上一条高腰红黑间色裙,小团花对襟窄袖襦,外罩锦绣半臂衫,再搭上一道细长的泥金帔巾,脚下云头缎鞋,浑身上下光鲜亮丽碧彩闪灼,正是谋杀男人眼球、与当朝皇帝太子英雄豪杰坠入情网凄美绝恋的必需装备。

趁别人不注意,迈步开走,溜出家门上大街。听说全长安的官二代富二代都爱到西市那边繁荣第三产业?那咱逛西市去“巧遇”好了。

沿着大街道旁的树荫下行走,果见路人纷纷投来惊讶目光,回头率高达100%。心中暗自得意,前世人们都说我胖,可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穿越到唐朝真是个正确的选择啊哼哼……

一曲“菊花残,满地伤”还没哼完,前方街角处,转出来两个带长刀、裹幞头穿圆领袍的男子,一把抓住您,不由分说推推搡搡带到长安县县衙里。法曹参军坐地问案,瞪起眼睛上下打量你一番,开口:

“这小娘子,姓甚名谁,家住何坊?可是为贼人劫走逃还?”

“不是。”姐自个儿乐意上街逛逛,碍你啥事了?

“那是谁家的逃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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