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徒惹是非(二)(1 / 2)
明嘉二十六年初
那些跟来的官兵都不敢动了,毕竟鲜血淋漓的例子在眼前,到底小命重要些。
“既然贵人身为官府的人却不肯照着官府的规矩办事,那在下也就不守规矩些。我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野人,惊吓到诸位了。我这个人好清静,不怎么喜欢人多,要是诸位官爷想喝酒,便悄悄喝了。”
这时,那位官大爷捂着手咬着牙,对着初如雪狠狠道:“你个破落户家的小姐!便等着看我们县太爷怎么收拾你!”
自古以来,“小姐”这样的称呼,都是不大体面的。
明月听他居然对初如雪这般不敬,于是怒从中来,上前便抓着那人的胳膊,一掌劈碎了他的股骨:“敢这么说我家家主,废你一条腿,算便宜你这狗东西了,若你再敢对我家家主多一句不敬之言,我便先拔了你这舌头,再挖了你这狗眼,再打断你另一条腿,抛到剑阁上喂狼!”
自然,剑阁上有没有狼,这很难说,只是听说蜀山雪线附近的雪山玄豹似乎很凶猛。
那人的喊叫惊吓到团子了,于是团子便缩在初如雪怀里,耳朵贴着脑袋,眯着眼,随时准备后撤。
初如雪给团子顺顺毛,道:“我原不打算这么为难你,只是你一而再再而三为难我,于我而言,却是不大公平的。”
明月瞪一眼那人,把那烂泥一样的人扔在一边,对初如雪说道:“家主,这样的人留在官府,怕也是游手好闲欺男霸女之徒,如今这般,倒算是为民除害了。”
这时,围观在那店门口的人已经不少,确是有人在人群里悄悄说“打得好”。
那店家看场面闹成这样,自知占不到什么便宜,于是想开溜,却被明月身旁的一个女子抓着,按到初如雪面前。
那店家登时服软:“哎哟!女侠饶命,女侠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看不出女侠身怀绝技,冲撞了女侠!小人给女侠磕头!”
于是立刻很卖力地把脑袋往地上撞。只几下便见血了。
初如雪这时冷笑:“我这个人寿命短,对旁人折寿来送的磕头不怎么感兴趣,所以不必拿这个来博同情。店家开门做生意,本不该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有朝一日被发现了便是这般下场。”
说着,便将手里的匕首扔出,直扎断了那店家的一根幺指。
十指连心,那店家便立时惨叫起来,脸色苍白,汗流浃背。
初如雪安抚着膝上的团子,道:“这地方不怎么好。明月,去旁的地方吧。”
红衣刺客自然不会忤了初如雪的意思,何况这店家果然心里有歹意,若对自家家主不利,便是红衣刺客的罪过了。
于是一行便又离开了那家客栈,准备再找地方的。
这时,从人群里窜出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干净,拦着初如雪。那孩子皮肤黝黑,眼睛却十分有神,看着初如雪的样子,就像一只憨憨的小老虎。
红衣刺客见状,立刻准备拔剑护主。
初如雪挥手,红衣刺客于是收了剑。
“这位姐姐,你,可以住我家的。”
初如雪见那孩子羞涩得原本黝黑的脸变得带着些红色,小小的身子稍稍颤抖,只是看着初如雪的那双黑黑的眼睛倒是没有转变过视线,只盯着初如雪。
“你是谁?我为什么要住在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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