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七章 背书 (两章合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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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到于小青。”

线索很凌乱,又好像已经有一条脉络可循。

许默叹了口气,这些却没详细告诉方若华,反而叮嘱她:“你别管这案子,警方会找到人,好好学习,先把你的数学竞赛过了再说。”

他顿了顿,和缓了下语气,轻声道,“就是将来你有心进入公安部门,也要先好好上大学才行。”

方若华:“……我决定读数学系了好吗?”

除非,她将来报考公安大学的研究生之类的,但那不是有病么。

“对了,没有一点徐磊的消息吗?”

方若华蹙眉,“许队长,你是说他目前是癌症晚期,那样的话,至少他需要止疼药之类的才对,一个跛足的人,去任何地方开处方药都会很显眼。”

许默拢了拢头发,也不敷衍她,苦笑道:“我也觉得奇怪,整个S市,从大医院,到私人诊所,我们都有调查,最近没有人买药。”

徐磊越狱之前,总不会还储存一批药,他不可能有门路。

“总不至于没进监狱先囤药。”

许默叹气,“好了,你别管那么多,查案子就是这样,有时候很简单,从来不像电视上演的那么难,有时候有需要耐心,要用笨功夫,也不像电视上演的那么简单,你就踏踏实实读书吧。”

他顿了顿,“徐磊我们会抓住的,王贤斌也跑不了,除非他们改头换面,不,哪怕他们改头换面。”

放下电话,方若华反手就把许默没打算告诉她的那些信息梳理了下。

话说,只要电话是接通的,许默没挂断,哪怕没有扬声器,方若华也能知道他们聊的所有话题。

唔,梳理完信息,她就抱着草纸,抓了三根签字笔出门坐在门口开始算题。

屋子里的空调虽好,但是吹得时间长了,她还是会觉得不太舒服。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不会享福。

通常情况下,她做完一道题需要消耗一根到一根半的签字笔,今天上午打算攻克一道到两道题左右,三根笔差不多应该能富余。

方若华坐在门前,左右的邻居们都好奇张望,也就是那位魔法屋老板,吉普寨女郎,算命半仙,莎莎美人打着心疼她算题都要算傻了的幌子,过来塞给她一瓶苹果汁。

“歇会儿,劳逸结合嘛。”

莎莎大约喝了酒,脸上还有些红,眼神迷离,目光在街面上逡巡半晌,笑道,“好像有好几天没见到我们那位美人,真是,哎,简直是一天看不见美人,我这心里就难受。”

方若华:“……”

美人当然是指步一君,至少在这条街上,除了步美人,再也没有别人敢称一句美。

说起来,以前动不动就能踩到他,这几天确实不怎么能见得到人。

莎莎笑眯眯从怀里摸出一条漆黑的,编织而成,挂着一个劣质玉吊坠的手镯。

“怎么样,要一个不?护身手环,可解水逆。”她压低声音,“这是步一君的头发编织而成,有美男子庇佑,对你们这样的小女生尤其有效。”

方若华都忍不住露出一点不可思议的神色:“莎莎姐,你还真是……什么东西都卖。”

莎莎挑眉:“你懂什么,步一君的头发怎么了?我还有用他的指甲,他的扣子,他腰带上的卡扣,甚至他用过的毛巾,火柴盒,打火机,他睡过的枕头,等等等制作的东西,卖的好着呢,咱们南燕道的小姑娘们争相求购,从来有价无市。”

“我正大光明做生意,对谁都没有坏处,步一君也没反对,凭什么不能卖?”

问题是,你好像也没征求过人家的同意吧。

方若华:“……莎莎姐,你以后会有大成就的。”

“多谢吉言。”

正好做题遇到瓶颈,方若华搁下笔,踏踏实实陪这位明显就是要聊天的姑娘,一起扯一会儿闲篇。

这位魔法屋的老板,别看不显山露水,却绝对是南燕道暗地里的掌控者。

她了解整条街上所有的八卦消息,谁家的儿子谈了恋爱,谁家的女儿考试成绩不好,谁的工作遇到问题,哪个男人有了外遇,恐怕就连人家自己家里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她通通知道。

按照她自己的说法,这就叫能掐会算。

当然,如果不是她知道这些,生意估计也做不起来。

作为精英魔法屋,被人半信半疑的吉普赛女郎,和虽然生意不好,却也能养活自己,还能雇个打工人员的小老板,她总得有点本事才行。

方若华接过对方编的步一君头发版本护身符看了看,居然还编得不错,拿在手里那种光泽极有高级感,一点儿不廉价。

哪怕是劣质玉石,在这样的编织技术衬托下,也重新焕发光彩。

黑色的手链亮着莹莹白光,方若华稍稍一感应,就看到一个……化学实验室?

跟天书一样的方程式,各种研究资料,书籍,满桌子的试验器皿。

方若华脑袋有些发晕,塞在脑子里的那些东西以她的程度竟然也觉得深奥,还是少感应为好,省得三月份她去参加国家队的复选,一不小心笔下冒出一行化学公式来。

邵侠探出头,看两个姑娘在外面坐着,就开冰箱切了个西瓜,装了盘送出去。

女骗子也就算了,别亏着自家小员工。

邵侠这西瓜都是老家那边送来的,听说建了好多大棚专门种西瓜,还远销海内外,颇有名气的一个品牌。

方若华尝了一口,不是特别甜,但是也确实很可口,吃起来和市面上大棚里的西瓜完全不同。

莎莎一边啃西得汁水四溅,一边四处打望,不多时,眼睛忽然亮了一下,拿手肘戳了戳方若华,低声道:“终于出来了,难得啊。”

方若华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就看到步一君从胡同口进来。

老天确实是很偏爱此人,便是穿得土里土气,背后还背着个鼓鼓囊囊,皱皱巴巴的破旧背包,整个人也属于直接拍下来不用修,都能上时尚杂志首页的漂亮。

他走得很慢,刚一拐弯,前面就冲来一个人,撞得他踉跄后退了几步。

撞到他的人脚步都没顿,飞快地冲走,冲了几步却让人拧住胳膊提溜了回来。

“许队长?”

方若华想了想,也起身走过去。

许默手里提溜着的,那个冲撞步一君的是个小女孩儿,看起来十三四,头发很长,被风一吹显得凌乱,脸色苍白,其中一个眼球似乎有点不正常。

“看看丢了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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