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叶风坐在宴会厅的一角,手里端着一杯红酒慢悠悠的摇晃着。
他是被李市长硬拉来的。
李市长是他爸叶问天的发小。承蒙叶问天回美国前的嘱托,带着叶风多多参加各种上流社会的聚会,目的是给他重新换个结婚对象。
“叶总,能赏光跟我跳支舞吗?”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听起来有几分强势,是市委/书记家的女儿。
“荣幸之至。”叶风礼节周到,显得很有风度。
女人把手搭在叶风的肩头,随着音乐缓缓起舞。
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她心里分门别类的盘算着。
叶风,29岁的海归,本来是个富二代,却没靠家里,一手创立了科技公司,性格成熟稳重,深沉内敛,几乎等于李市长的半个儿子。
不论是性格还是事业,都跟她势均力敌,是个适合做丈夫的人选。她满意的点了点头。
香水味太重了。叶风轻吸了口气,面色如常,心里打了分数。底妆太浓,服饰刻意,笑容恰到好处。一句话,包装过度。
倒是,这样大波浪的卷发挺好看。不过,应该不适合小蝶那个丫头。
面带笑容地看着眼前的市委/书记女儿,他的心思却一点儿没在她身上。
还是现在的黑色直发适合小蝶。他想。
那个丫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认下了一切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异常行为。
记忆力一如既往的好。他测试过,几天前他故意不着痕迹地说过的话,再问她,完全能一字不落的重复出来。东西在她眼皮底下挪了位置,过了半个月她也能精确的给他找出来。
能吃能睡,能跑能跳,似乎还开心了许多,笑的次数多了不少。
他就喜欢看她笑。她一笑,他的心都化了。
虽然他还是对许多事感到怀疑,不过既然她这么开心,他也就懒得去提了。
比如,他观察过她腿上的淤青,绝对不是当天摔的,甚至还有上过药的痕迹。
再比如,她额头上的伤疤,怎么来的?完全在他眼皮底下凭空出现的!那样的伤疤,怎么也得是个十天半个月才能养好的伤口。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呢,他天天盯着她,怎么可能没发现?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最让他放心不下的,始终是那封遗书。
“叶总。”市委/书记女儿的声音响起,“很高兴认识你。这是我的名片,希望我们能保持联系。”
既然是大家闺秀,自然很懂得掌握分寸,她没再缠着他,却留下继续交往的暗示。
“不用。”叶风不着痕迹的轻推开她递过名片的手,“丁玉,国企财务科长。”说完报出一个单位的电话号码。
看着丁玉惊讶的表情,叶风没想让她误会,“之前帮你们单位做了款软件,结款的时候跟你们那边的王松打过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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