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被选择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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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周末的早上六点大都还是一个令人好眠的时间。虽然小区的公园里以很有一些老太太、老爷爷的在那儿不畏寒冷的锻炼着,为这原本该是寂静的社区凭添了一份生气,但这倒底还算是少数的。在这个颇显得有些冷气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是比较喜欢偎依在自己火热的被窝中,继续享受那一觉中最后温暖的安眠。这样在小区稍尾的那几栋楼中更是如此,即便那些楼中住的都是青壮之人。

很少年轻人会在这样的时候起床了。越来越追求享受的他们似乎重要在深夜闹到很迟。尽管他们自觉的精力旺盛,但在事实上他们也会出现睡眠不足的情况。再加上现在某些公司上班时间推迟到早上九点,甚至更迟,他们也就越加习惯于早上晚起了。

当然凡是都有以外的,就如位于小区五座六楼的的这一位。虽然他也很想继续安睡下去,但长久以来养成的生理习惯,由挂在耳中的耳机所传来一阵阵布谷鸟的叫声却让他不由自主的睁开略带迷茫的眼睛。

“六点了啊……。”他意犹未尽的发出呢喃,略微显得有些“强壮”的身子却以远超过一般人的敏捷从被窝里钻出,迅速的穿上了今天准备出门的衣服。一分钟后一位有着一张分不清是方形还是圆形大脸的青年睁着偏偏只能看见一条缝的细眼架着一副占据了四分之一脸形的无边近视镜出现在了卧床旁的电脑桌边。当下也不见他手中如何的动作,只听得“嘀!”的一个短音,原本漆黑的十七寸纯平显示器顿时亮了起来,一行行计算机自检提示符出显现在屏幕之上。显然,他已经启动的电脑。

他叫李晟,是一个居住于福州的普通人。既没有十分英俊的相貌,也没有非常显赫的家身,有的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所拥有的一切罢了。

当然,他也不是一个丢在人群里就被淹没的家伙。虽然现在这社会人口太多,可是凡是见过他的人想要在一群人里找到他却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他的体形,一百七十三厘米的正常身高,一百五十斤的标准体重却由于主人的偷懒而微微显得横了。人家都说这叫胖,叫他要减肥,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的说这是“强壮”。

他是一个斯文人。学历不高,却好歹也挂了一个大学中文本科毕业的头衔,还顶着一个网络工程师的帽子。虽然着年头什么都有一些水分可掺,但他头上的这两个号,却是颇有些真实的。因为他出过书,因为他帮小区里的人还有他的亲戚朋友们摆弄过电脑,尽管他出的书只属于那种流传在网络上的小说,尽管他所解决的问题只是那些凡是懂点装机的人都能解决的问题,但作为一个多少还是有些水平的人,他在他的小区,他的亲友间还是有些名气的。

当然,作为一个斯文人,他在武的那方面就颇有些不如了。虽然身为一个喜欢读武侠书的年轻人来说,他也向往这书中大侠的种种,但喜好吃肉的饮食习惯和不喜运动性情,却让他的身子一天一天的横了起来。看着今天的他,你决然想不到六七年前,他还在初中的时候竟然会有一个“瘦猴”的外号。时间会使人变化这句果然是正确的。因为身体已经是这个样子了,那么强健的体魄,矫捷的身手就只能成为他梦里,键盘下所梦想的事情了。若说起,他最不愿意提及的事情,有关体育的种种绝对是榜上有名。毕竟,他在中学,尤其是高中,那体育成绩只能面前挂上女生那边的及格线罢了。

那真是一见很没面子的事情,但他除了被人提起之时有些不好意思之外,却也是泰然的接受了。因为心宽所以体胖的话用在他身上似乎是没错了。常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从来会为一件事情找到最好开脱理由的思想,让他总给人以无忧无虑的感觉。在外人的眼里他确实是一个快乐的人,虽然他的父母总是嫌他太没有危机感了。

然而,你绝对想不到他竟也是一个爱哭的人。虽然他自己也不愿意这样,也认为男子汉哭泣是不好的,但只要他怒急了,气急了,伤心了,他的泪水便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来,直到两眼通红为止。这是不是有些娘娘腔的表现呢?可他自己也没有任何办法啊。

他这个人就是这个样子了——爱国,不冷血,有点小智慧,个性比较急,待人不喜欢拐弯抹角的,很有些懒,喜好安定的生活,对未来总看得十分乐天,却偏偏爱流泪。总体来说,算是一个既平凡又有些古怪的普通人了。

坐在电脑的前头,隐约听见下边公园那儿传来的悠扬音乐声,李晟总是感受到了一日之晨的美好。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人儿有副好身体,早起的我却只能坐在电脑前赶紧接下昨天的工作。唉!人生之事果然不如意者十有八九啊。”他摇头晃脑的叹息着,自言自语间却没有多少沮丧。或许平时经常是一个相处着打发时间的缘故,他偶尔一两下也是会像刚刚那般自言自语一般的。不过这自言自语却是不怎么经常,绝对没有所谓的精神分裂存在。

在电脑前等待了大约有两分钟之久,机子终于启动完毕。随着一阵熟悉的启动音乐由音箱中发出,他便顺利的点击了用户名,进入了桌面。因为只是一台自己专用的个人电脑,里头除了他写的书稿稍稍还有些价值之外,并没有其他特别重要的东西,所以他很懒的就设成了没有任何密码的格式。虽然在这网络上游荡了三四年,他也并非不知道计算机安全的重要性,但他却不相信有黑客会动他机子的。

开始,所有程序,office,word,灵活的鼠标依次在屏幕显示出的桌面上点了这么几项,李晟便进入了熟悉的打字界面。他让电脑从一边的优盘中读取昨夜编辑到了一半的文档,然后迅速的切换好最拿手的“紫光拼音输入法”,便一边浏览着昨日的部分一边开始构思新的内容了。

“……待袁兵上前看时,却是一白袍银甲的小将驾一骑白马飞奔而来,手中长枪耀着太阳的光点刺出直如闪电一般接连戳死数员袁军将校,杀出一条前进的血路,领着另一员白马大将飞奔出重围而去,无人敢阻其锋缨……”随着手指在键盘上轻灵的点击所产生的清脆之音,屏幕上的字飞快的被添加上去。看着这似曾相识的描写场景,让人很容易认出这是一个有关三国的故事。

这是他所写的第二部作品,是最近才开始的。虽然他原来的第一部并没有结束,但现实的要求却迫使他不得不相暂时将第一部“冻结”一番,草草的开始了新的征程。

今年对他来说是一个要花钱的年份。在年初,他于一片“就业困难”声中找到了,一生里第一份正职——一个公司的网管,算是踏上了社会的道路。本想总算是脱离了“苦难”的学习生活,可以好好的玩耍了,但紧接下来家中的二老却不肯停息计议起购房的事情来。那是为他今后结婚生子考虑的。因为房子是一个大项目,以现在每平方三千多元的计价兑算,想要过得舒心一点绝对得买一套一百平左右三十几万的房子,于是家里的钱财就很显得有些紧张了。家中需要所有的成员都为之而努力,当然也包括他自己,在这样的要求下所以他便不得不暂停原来那并不好卖的一部,而选择重新开始了。

这是不是很无奈?也许吧。只是,一向乐观的他在他在唉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同时,也十分逆来顺受的承接了这份新的挑战。他早已决定要将新的故事描写的比原来还要精彩。

他并不是一个有着刚强个性的人,和大多数最普通的人一样,能过则过是他所追求的。对于原则,他的底线实在是低得很。

写着写着便有些忘了时间。在文字不断的演化中,他的心思似乎已经全然回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热血厮杀的年代,而根本忘记了眼下正处于家中的现实。

“嘀……嘀……!”突然而起的鸣叫声将他一下子从金戈铁马的梦想中唤醒,他微微的俯视了一下屏幕的右下角,却发现一个彩色的头像在那儿闪动着。显然有人用QQ给他发来信息。

鼠标轻轻的点击一下,一个窗口跳了出来:“小说,记得八点半出发哦!”

小说,是他高中时候所有的外号。因为他时常在上课上偷看小说,看得速度又快,一日下来总能看得六七本,所以便有了这个称呼。

“明白了,GB!”他突然忆起今日与朋友的约定,便也迅速的回了一条讯息过去。

GB是GAME BOY的简称。因为他的这位朋友喜好玩掌机故而他也便如此的给他冠以别号。

注意了一下现在的时间——八点三分。离相约的时间已经不足半个小时,而他却连却连脸都没有抹一把不由得心里略略慌张起来。他并不愿意出现迟到的情况。迅速的点击保存,然后果断的按下关机的按钮,他在短短的几秒中里关闭了自己的电脑。虽然这样的动作按照书上说得很容易损坏电脑,但根据他实际几百上千次的操作经验来看,却实在没有任何问题。当然,有时间的时候,他也是会按正常的步骤一步一步的执行,但是此刻急啊,他却是顾不得许多了。

拉开自己卧室的房门,步入客厅打量了一下,家里空荡荡的,显然父母都已经出去了。虽然不清楚他们什么时候出去的,出去做什么,但他们还是将他食用的早餐准备好了。一块核枣蛋糕,一壶绿茶,一碗酸奶,这就是他早上的食物。这东西自然不是很多,可对他李晟来说却是足够了。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情:他中午可以吃的很多,晚上可以吃得很多,但是早餐,他却是不吃也无所谓,基本上都是能怎么少就怎么少吧。

三两下洗漱完毕,七八口吞尽那蛋糕,在一咕噜十足长吸的将酸奶干尽,他终于解决完了这份早餐。摸着自己那很有些饱意的肚皮,再抬眼一看客厅里挂钟显示的时间,八点三十五。这已是有些迟了。不过他早已穿好了衣服,却是可以出发,只要路上再走快一些,也未比约定的时候会晚多少到地头。

他今天是和GB约去电脑城的。因为GB所用的那台电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早已经不合时代的潮流,要退役,所以他这位GB的好友就得帮他参考参考,另外组装一台新的机子了。也许有人说现在买品牌机也与组装差不了多少价格,但看在李晟的眼里那些品牌机简直都是一堆没用的。内存太小,显卡太差,这是李晟最不满意的地方。因此,他总是劝说自己的好友,直接买回零件装上一台。

“那绝对比品牌机玩得爽,尤其在游戏上!”李晟如是认为。

兴致勃勃的出了家门,下了楼道,来到这小区的外头,李晟心里直有些后悔:“怎么在家里的时候没多穿一些衣服下来呢?”他跺了跺脚,微微的有些发抖了。这天也实在太冷了些,天上竟有那些许雪花飘落,洋洋洒洒的落在了他身上。这可是一件挺稀奇的事情啊。对于福州这样地属南方的城市来说,雪花十年也未必能见到一回,当真是难得的很。

“或许可以赶紧把事情解决完了,好好的在这雪中嬉闹一回呢?”看着飘落下来的白色,感受了寒冷的痛苦之后,他的心一下子活了起来,一个玩耍的念头迅速的占据了他的脑海。作为经历并不怎么丰富的年轻人,二十四岁的他还是单纯的很,心中的许多事情大多还停留在而是的那一套。与周围那些已工作了一年多的同学相比,他还是有些幼稚的。

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忍受着寒冷的感觉,他狼狈的向前奔跑而去。他实在有些懒。因为寒冷的感觉在他家的楼下就已经有了,但他却不想回身到家里再去取一件衣服,他觉得那很麻烦。

拒绝了麻烦,便选择了忍受,但忍受总有一个忍受的底线吧。李晟跑着跑着,本想将身子跑得暖和起来。然而不知是风太大太冷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原本一动不多久就会发热流汗的他此刻却依然是干冷干冷的。一阵凛冽的寒风刮来,闹得他牙齿不住的打架。他冷得连一点力气也没有了,风吹在脸上,隐隐有些痛感觉。他不敢摇晃自己的脑袋,生怕自己一摆动,那头就会咕噜咕噜的掉下。

“咋就没听老娘说过今天会贼冷到这个地步呢?”他觉得有些古怪了,似乎眼下的气温,比刚刚出来的那个时候更寒了一些。他实在受不了这个风了,便将自己风衣的领子高高的竖起,将自己的脑袋卖了进去,低着头闷闷的往前走着。

“一定要支撑到公交车的到来。”这已经成为他还能迈动脚步的唯一信念了。

因为低头,所以他并不知道此刻的天已经变了,一个令人惊疑的景象正出现在这个普通城市的上空。

天上的太阳还亮着,并没有被云彩包围,这很正常。毕竟大多数的冬日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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