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晴天(1 / 2)
杰伦的《晴天》绝不是一首简单的歌曲,这是一首偏校园怀旧风的Britpop歌曲。是一首浪漫的少年情歌,
在歌曲里,可以感受到少年时代略带青涩的风花雪月,执着却又带有一丝怅然若失,歌词就像一首散文诗,更带着一点伤感。
这首歌将回忆的思绪充分放大,校园时代的青涩,甜美纯真的爱情,桀骜不驯的叛逆,在这首歌里全都有体现。
歌词中出彩的“residuosi”的发音,恰到好处的衔接,听上去简直如一个美丽而忧伤的青春爱情故事。
这首歌到底承载了多少人的记忆,从歌曲下全网最多的评论数量,可见一斑。
虽然这首歌取得的成绩已经随着时间慢慢变淡,变得不那么重要,但是当凌小军唱出第一句的时候,无数人随着歌曲一起尘封的年少时的记忆如开封的酒酿,已经不那么清晰的回忆慢慢飘散开来。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那天,
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凌小军并没有太多的自我发挥,全部是按照杰伦的节奏演唱,这种记忆中的歌曲,如果改变了太多,就没有那个味道了。不过凌小军的嗓音与杰伦不同,更加干净清爽,让人听得说不出的舒畅,在唱法上,凌小军在每句结尾采用明显的换气和停顿,在他的声音中,一个少年在那份青涩,结局并不完美的感情面前,想要挣扎却只有默默承受的情感清晰可见,那不正是一个个听众曾经的自己。
当凌小军放下话筒的时候,全场的观众痴痴的看着凌小军,甚至都忘记了鼓掌,网络上,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弹幕也平静了很久。
凌小军见半天没人反应,只能自己给自己台阶下,他对着现场观众鞠躬,“谢谢大家,唱得不好,大家见笑了。”
哗的一下,现场观众突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网络那头,弹幕彻底疯了。
“我靠,满满的回忆啊,我简直有种错觉,看到了高中时候的自己。”
“好听的要死,谁把这段截下来,我要单曲循环。”
“跟杰伦比起来,凌小军唱得有另一种味道,我竟然更喜欢凌小军板的。”
“讨厌死了,我在办公室偷偷看节目,结果突然哭得稀里哗啦的,同事都在笑我了。”
“好听哭了,我也哭得不行了。”
“爱死我军了,演戏那么精彩,唱歌还这么好听,还让人活吗?”
这时候丝丝走到凌小军面前,她的眼睛竟然有些发红,她稳了稳情绪,“凌小军,你知道吗?你这首歌都把我唱哭了。”
凌小军笑了笑,“你这种高材生,高中的时候也没好好上课吗?”
能听哭的,大多是触景生情吧,肯定以前有什么故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