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狱中关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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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岗位特殊就在于要严看死守、不得有任何失误。进到这个牢房来的,都是些被判决过刑期的轻刑犯。按照不成文的规矩,如果死刑犯在验明正身之后,没有发现什么自杀自残等等问题,这些轻刑犯就算立了功,多多少少都会给予一些关照或者减刑。这就是看守所里的潜规则。

因此,很多轻刑犯都渴望进到这间屋子里来,只要进来了,就意味着有了盼头,可以有一天早日获得了自由啦。

所谓验明正身,按照国内行情,就是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前,要先开个宣判大会,需要先从看守所里提出死刑犯,再由公检法司监察人大等多家执法人员一起,在看守所院内,先行来个类似预审的程序,再度详细查明,这个被带至面前的人犯是否就是那个即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家伙,即验明正身。

一般会如此讯问:

——叫什么名字?(姓名?)

——多大了?(年龄?)

——老家是哪的?(原籍?)

——捕前在哪里工作?(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地?(家庭户籍地址?)

——因为什么被捕?(何时何地何因被逮捕?)

——何时何因何地被判处死刑?

——何时何地何因被驳回上诉?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等等,等等。当这个程序进行完毕后,法警、武警、警察们就立刻押上这个死刑犯走上了那条野外的不归路。

一般来说,知道不久将不得不辞别这个世界的死刑犯人们,情绪都是千变万化的。一会儿很静寂,一会儿又很狂躁;一会儿嬉笑怒骂,一会儿又痛哭流涕。寻死觅活,基本上是他们的典型特征。

也曾经有死刑犯在黎明前的最后时刻,选择了自杀。十年前一次行刑前的凌晨,一个人一间屋的死刑犯,用衣服撕成条条,缠在脖颈上,活活地将自己勒死了。这样的自杀事件,在看守所里,是民警的失职,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完全的失职,必将产生不良的社会舆论,并彰显出一份法律的无能。

此后,看守所就多出了这样的不可言传的犯人职守岗位,至今十年了,再也没有发生过已遂的自杀事件。

也许,平纬能获得照顾?也许,平纬会早日得到减刑?平傃和段局长一样,还有很多其他的刑警们都渴望平纬能早日获得自由。

虽说,之后,他们彼此之间不可能再成战友了,但是曾经的情谊将永存心间。再说了,改革开放了,思想解放了,干什么都有可能出采的。瞧瞧社会上一些成了政协委员甚至人大代表的,不少人不都是刑警们曾经打击处理过的犯罪分子们吗?祸兮?福兮?自有定论。

平傃觉得她的心灵深处有一根弦全扑在了看守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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