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走进贼的江湖(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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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睡觉啊,就算开会发媳妇,我也不回去。”鼠标赌咒发誓道,疲累到极点了。李二冬也丧气道:“我说余儿,忙个毛呀,嫌疑人都抓住了。”

“没用,真正的罪魁祸首,不会直接和这种办事的小角色打交道,即便这个嫌疑人想全盘交代,他也未必知道失物的下落,抓这样的人,只能聊胜于无而已。”余罪道,这种事其实都知道,很多侦破就是亡羊补牢,很多牢也补不住,只是向上有个交代而已。

“管他呢,你回去开会,我们俩睡会儿。”李二冬道。

“不回了,一起在车上睡。”余罪道,这话听得两人心放肚子里了,不过余罪又加了句,“稍睡会儿,一会儿开始查查名单上嫌疑人的下落。对了,我得去请教一下马老……你开车,家龙。”

哎哟,一听余罪还要继续,鼠标痛不欲生了,李二冬气急败坏了,两人扔下碗,上了车,赌咒发誓,爷不伺候了,骂着骂着就呼呼倒头大睡了。余罪安置了骆家龙一番,跟着也上了车,在座位上刚看了要查的嫌疑人名单几眼,还没记得住,人就迷糊了……

贼的江湖

车缓缓驶进南城路南苑小区,这个地段稍偏点的小区显得不那么拥挤,绿地面积尚可,是个典型的养老好去处。早上的光景,能在这里看到成群结队的大爷大妈晨练,一个个兴高采烈的,甚至有很多成双结对。不得不承认,这个时代也只有他们这个年龄,才有时间和精力来卿卿我我,而不必有什么压力。

车在花池边上停下了,余罪看了后座一眼,鼠标和李二冬还在睡着,哥俩着实辛苦了,本想来反扒队混日子,可不料混得比谁都辛苦。他轻手轻脚关了车门,下了车。拿着一夜搜罗到的名单,不少已经摘要出来了,在开始之前,他觉得很有必要来请教一下业内人士,毕竟马秋林在上个世纪就是赫赫有名的反扒英雄,因为抓贼受过数次伤,干这一行,几十年的经验可比什么教科书都要珍贵。

对,经验,其实扒窃与反扒有共通之处,经验有时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贼和警察的延续方式也雷同,都是老手新手传帮带,一代带一代。

“马老。”马秋林刚刚晨练归来,慢跑,额头已经见汗,余罪快步迎上去了。看到余罪时,马秋林怜惜道:“又是一夜没睡吧?年轻人火力旺啊,不过别太拼命了,否则到我这么老了,又是一身毛病。”

“我看您身体挺好的啊。”余罪赞了一句。

“这儿不行了,老失眠。”马秋林道,指指自己的花白头发,伸手接过余罪递的东西,边浏览边道:“想当年我可比你劲大,几天几夜不休不眠都没事。我当时的理想就是荡清一切丑恶,直到天下无贼。”

老头谈兴颇好,余罪笑着问:“那您实现理想了吗?”

明显是调侃,马秋林摇摇头带着懊丧的表情道:“我抓贼抓了三十年,后来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越来越老了,而贼并没有越来越少……呵呵,你说多打击人啊,有些被我抓过的蟊贼,后来都成贼头贼王了,我还是个派出所的小所长,哈哈。”

“一种有意义有价值的生活,可不是以职务来评判的。”余罪笑着道。

“可惜啊,体会这种意义并不轻松,而认可这种价值,并不多见。”马秋林笑道。他扫过名单之后,直接递给余罪道,“去干吧,你的起点比我的高多了,我当年是两眼一抹黑的摸索,而你找的人,说明你对这一行了解已经很深了。”

“是吗?不觉得呀。”余罪道,确实有点纳闷,没发现自己成长这么快呀。

“谦虚了啊,你的事许处给透露过一些,能站着从里面走出来的人都不简单,不管他是警是匪。”马秋林笑着道,眼睛里有股异样的东西。余罪笑了笑,没解释。老头指着名单就事论事了:“这几个人很有代表性,杜笛,当年人称‘四只手’,这家伙的双手比镊子还厉害,最出名的一件事是他和身边的同行打赌,从一辆公交车上,一站路连扒七个钱包没有被人发现;张大卡,这人叫‘顺毛’,市里老点的警察应该对他有印象,八十年代后期他风光一时啊,组织了一个‘南下支队’,专门到南方城市扒窃,那是工资还是几十块钱的时候,他就开了辆皇冠回来了,后来严打被判了个无期,应该出来了……吕长树,绰号‘老木’,技术一般,比较擅长团伙作案,当年是专干集市买卖,哪儿有集市,他们一拨人就从街头扫到街尾,干一票就能好过半年,当时好多派出所的警察见着他们就头疼,抓,抓不完,打,打不掉,扫清他们的时候还是武警出面,当时他们的团伙已经发展到近二百人了……李力,这也是奇人,人称‘一指’,我审过他,这个人天赋异禀,食指指节多一节,手指特别长,双手十指,有八根几乎已经没有指纹了,他偷东西从来没有栽过,栽在销赃上了,最后一次应该判了七八年,之后就消失了……范大伟,这个人叫‘臭蛋’,后来染上毒瘾了,也不知道下落……”

大致罗列着这些极品的人渣,马秋林突然间发现,余罪听得津津有味,浑然不像有些初涉警中的年轻人那么白痴,当然,也不像某些正直人士那么不屑,反倒是一种跃跃欲试的表情。马秋林说了半晌突然想起这也是猎扒风头正劲的人物,他转移话题问着:“这些人虽说都是贼,可贼和贼不同,你也搞了几个月了,这个案子碰到的贼,你有什么想法?”

“我想她应该是有机会接触这个层面,否则这类技巧可不是谁都能学会的,不至于单单就是自学成才吧?所以我觉得,她的根应该还在这里,只是被时间淹没了而已……马老,我想请教个问题,您接触过或者听说过这种手法吗?比如,你戴个着项链,我就面对面,或者站在你的侧面,用其他吸引你的注意力,然后,偷走……”余罪做着示范,这是他亲眼所见的,而当时只是判断他偷到了东西,却没有发现对方是怎么动的手。

“嗯……”马秋林拍拍脑袋,思索着,一会儿又用手指点点额头,像在苦思冥想着,不确定地道,“应该有,但我没有亲眼见过,这些贼技艺高超的人不少,有些手法,不是我们这个层面能接触到的。”

“那技术最高的是谁。”余罪问。

“不就在你的名单上吗?”马秋林道。余罪拿起了名单,马秋林指了指一个叫“黄解放”的名字,道了句:“诨号叫‘黄三’,三只手的三,我从警之前他就是贼王了,八十年代最早一次严打让他赶上了,当时说起来惭愧,其实没什么证据,就是他有巨额财产说不清来历,而且根据走黑路的人物交代,直接把他定罪了,判了十五年……这个贼王,现在都被同行称为三爷。”

“财产来源不明?根据传说定罪?”余罪愣着道。没想到传说的“三爷”居然真有其人。当初自己“猎扒”时不经意间从某个蟊贼嘴里听说过,后来他也经常搬着这个名头吓唬人,包括肿瘤医院那次。

“不稀罕,那年代,枪毙嫌疑人都得有指标,完不成是不行的。”马秋林道。余罪笑了笑,没往下问,指着名字道:“我说呢,这个卷宗上根本没有反映出具体的案情,交代的案子也前后矛盾。”

“没办法,那个年代就那样……黄解放之后,才有这些人的风光时代,后起之秀杜笛之所以称‘四只手’,就是觉得自己比黄解放要强,多一只手,呵呵,这些人,不知道争这些虚名有什么用,而且还是贼名……传说当时的火并很凶啊,当年黄三的弟子都在臂膀上刺四个大字,叫‘盗亦有道’,之后杜笛对有这种刺青的人下狠手,不是挑手筋就是剁手指,对贼而言,这基本就断了他再在这一行混的本钱……后来又传说,黄三入狱也是当时杜笛捣的鬼,他教唆别人检举揭发出来的,所以黄三这窝,是散得最早的,不过杜笛坐上贼王的座位也没几年……不管盗中有什么道,毕竟是盗,和主流总是格格不入的,在哪一个时代也不会是正道。”

“我知道。”余罪点点头,仔细地叠好了纸张,装了起来。马秋林也是眼不眨地看着他的双手,手指修长,折纸的动作看上去很轻盈。

不经意间,老头的手蓦地从口袋里抽出来了,拇指一弹,一枚银亮的东西直奔余罪的面门。余罪像下意识、像有防备一般,伸手一夹,夹住了飞来的东西,看清了,是一枚硬币,不过他异样地看着马秋林,可不知道所为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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