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八 拜见提督(1 / 2)
勃固城内所有的抵抗力量都被肃清了,剩下的只是一群鹌鹑一般的认命的人,明军没有继续杀戮,而是将他们全部关押起来,因为他们还有更大的作用。
萧如薰要和某些人谈一笔生意。
看着从缅甸王宫里找到的一些军事政治地图,萧如薰按照自己的记忆,给现在的整个缅甸大概的划了一个领土区域范围,然后派赵虎王辉和麻家小子们各带一支人马朝着北南西三个方向继续攻城略地,占据村落和城池,清理当地未被捕捉到的缅甸人,给他的移民填充计划腾出空间。
另外根据线报,邓子龙和刘綎的部队也在云南边境团灭了最后一支缅甸边防军,正在越过群山向缅甸首都而来,虽然速度慢了些,但是那些地方的确不好走,而且缅甸也没有萧如薰所想象的那么难对付,这两人这一次还是没捞到大功劳,不过没事,萧如薰也令人去北边给这两人传令,让他们带着部队攻城略地掳掠人口去了。
只有用兵打下来并且设立军事据点的地方才能算作真正被掌握的土地,这可不像是在地图上画一大圈子就说这圈子里的土地就归我了,战国七雄的领土被划得那么大,尤其是楚国的国土在教科书里面几乎占据了半个江南,拜托,楚国总人口才多少?需要半个江南来安置?
很多地方都是设置一个哨站,连带着周边都算是领土,但是根本无人占领的区域能算国土吗?
在萧如薰看来,占领了就要实际占领,甭管有用没用,也要实际占领,现在用不上,以后就可能用到了,不能给子孙后代留坑啊!
这一次,萧如薰要玩一点大的。
“如此做法是不是有些不太妥当?这些人生于斯长于斯,怕是不那么容易挪开地方的,而且你这一言不合就开打,是否太过火了一些?季馨,老夫之前没说你,你那些……唉!不说了!你自己之前也说过,为将者不惧杀,但绝不可嗜杀,否则必将遗祸后人,你忘了吗?”
看起来袁黄对萧如薰近来几次大规模的杀戮行为有些不满意。
“袁公,我自己说的话,我当然不会忘,我若嗜杀的话,就不会把这些男人女人留着而是一并坑杀了以绝后患,杀掉老人和幼儿是不能浪费粮食所逼迫,杀掉士兵是防止反抗,震慑平民,袁公,一切,以大明的利益为准则,这才是我的行事风格,些许杀戮,还不在我眼中。”
袁黄没说什么,他也知道萧如薰说的是事实,明军的粮食不多,暹罗那边被毁了彭世洛这个粮仓之后,自己的粮食也受到了影响,不得不减少明军的供给,现在萧如薰要把绝大部分粮食给军队,还要攻城略地,的确没有多少余粮养闲人了,为了永绝后患,杀戮是最好的办法。
他叹了口气。
“而且,这些蛮人和和我华夏不同,我辈祖先生于斯长于斯数百上千年,早已扎根当地,故土难离,这小国才建立多久?这些人又定居了多久繁衍了多久?能有多重的乡土情结?要是不愿意走,那就是利益不够多,多给一点也就是了,要是还不愿意走,那就是贱,杀掉就行了,和这些未开化的蛮人没什么好说的。”
萧如薰看着地图,面无表情的解释自己的办法。
“可是他们都是看着大明的名声才来这里的,为了给大明上供,大明的声誉要紧啊!”
“大明最好的声誉就是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而且此事完全不用大明出手,袁公,这些部落里至少有那么些是愿意离开原先居住的地方进入我们所规定的地方的,那么有些不愿意离开的,就号召这些愿意离开的去攻打,将他们的人口和财产全部瓜分掉,不就可以了?大明连一枪一弹都不用出就能解决掉了。”
袁黄先是一愣,然后忧虑道:“你说的是有理,但是那些部落在洞武人的压迫之下,怕是早已结成了联合,彼此之间交往甚久,这简单的离间计能起效果吗?若是一个不好他们彼此告密,结成联盟对抗大明,不是要再起争端了吗?”
“董卓和吕布还是义父子,不照样反目成仇?既然洞武人已经完了,这些人的联盟也没什么意义了,现在他们最该想的是如何靠拢大明,从而得到大明的扶持,得到大量的好处,在足够的利益面前,这些部落和国家之间是没有丝毫信誉可言的,要不然世间那么多粗陋的离间计为何能屡屡成功呢?”
袁黄无话可说,他知道萧如薰说的是对的,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抛出让这些部落之间互相打得头破血流的利益,自己坐收渔翁之利,岂不美哉?
“那,季馨,你是真的做好了永镇此处的准备?”
袁黄十分严肃的看向了萧如薰。
萧如薰点了点头。
“决定了,既然那边不希望我回去,那我小小的希望他们总要满足我,我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那一千多万两的银子就算是买官的费用,买一个蛮荒之地,他们不会不愿意吧?”
想起了京师里那些节操值低到无法想象的道学家官员们,袁黄十分无奈的摇了摇头。
“季馨,今次之后,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谨慎思考之后再做决定啊!”
萧如薰哈哈一笑。
“战场上哪有那么多时间给我思考?不过是横下一条心豁出去干,拼死拼活拼出个锦绣前程来,袁公,你若是三思而后行,那肉都被人抢光啦!”
袁黄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被气乐了。
他知道他无法阻止下定决心的萧如薰,他也决定把自己的前程和仅存的一点点希望放在萧如薰的身上,从萧如薰的身上,他能看到年轻的自己所具备的赤子之心,却也能看到年轻的自己所不具备的机变之心和冰冷之心,自古成大业者,从来没有婆婆妈妈你侬我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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