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二章 通令,立功受奖的纸质证明(1 / 2)
随着春节的临近,整理转业干部档案工作的步伐越来越快了。
师政治部在集中审查完转业干部的档案后,要求各单位出具本单位转业干部,立功受奖的通令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盖上团政治处的公章,并由团长、政委签字,盖章。
每名转业干部,基本上,档案中都有一到两个三等功。
所以,在师明确要求将本人通令复印件,呈团长、政委签字之后,陆续有转业干部,拿着自己的立功受奖通令复印件,去找团长政委签字。
团长在接待了一个又一个找他签字的干部后,沉不住气了。
这天,杨文斌正在办公室,准备报假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杨文斌拿起电话说道:“你好,干部股杨文斌。”
电话里,传来团长的声音:“小杨啊,你跟转业干部说一下,不要拿着自己的通令复印件来找我和政委签字了。由你们政治处干部股统计一下,一共有多少转业干部需要签字的,由你们统一复印,然后拿着复印件,统一来找我和政委签字。
你说干部拿着通令复印件儿,来了就找我们签字,我们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也无法进行辨别。你们和保密室初步核实一下,之后,盖上政治处的章,再来找我和政委签字,好不好?”
“是!我马上办理。”接到了团长的电话,杨文斌答到。
然后杨文斌,打电话给在师招待所集中整理转业干部档案的甄干事,告诉他,不要再通知转业干部个人,去找领导签字了。
统计一下,还有多少,在转业干部档案里,有立功受奖登记表,但是,没有复印件签字的。
然后,让他回来一趟,将转业干部立功受奖的,通令令记录下来,回团,去保密室查阅。审核无误后,先由政治处盖章,再去找团首长统一进行签字。
杨文斌知道,转业干部,在部队,奋斗了,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对于他们的经历的记载,转业干部档案是最权威的了。地方安置部门就是根据他们的转业干部档案,进行工作安置和审核的。
特别是立功受奖,在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有的省市规定,转业干部,有一个三等功加五分,一个二等功加十分,一个一等功加十五分。
还有的地方规定,三等功可以累计计算,但最多不能超过五个。
这就给一些在部队没有立过三等功的,或者,立的三等功数较少,但还想多计算分的转业干部提供了可乘之机。
如果,在转业干部档案审核过程中,出现把关不严的问题,就很容易,被个别转业干部钻了空子。
前几年就出现过这类的情况,有的干部,本身并没有立过三等功,为了提高转业安置过程中的分数,私下找到相关的人员,要了一张空表,去地摊找人刻了一枚假章,做了一张假的立功受奖登记表。
可是假的就是假的,他只有登记表,却没有,没有立功受奖通令。
当时也是,要求有转业干部本人拿着通令复印件儿,去找团长政委签字,来证明自己的立功受奖是真实的。
于是这名干部,找到立功受奖的同志,复印了一份通令,到地方的复印社,造了一个假的通令,将自己的名字,加了进去,重新进行了复印。
他拿了通令的复印件,去找团长、政委签了字。
当时审核的干事,看复印件上有他的名字,有他的立功受奖登记表,还有团长政委的签字,就没有与其他同批立功受奖的进行核对,将立功受奖相关记录收入了转业干部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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