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孤灯耿霜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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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叶游风浑然不知黑风山上发生了什么事,反而是和胖子大花在路上慢悠悠地走着,虽然一个劲儿地道瘟疫不可沾染,可是那村妇给他的图纸上,还刻意强调了一件事。

黑风山的大当家,如今是灵武境修为。

江湖中的五境之人,虽然不是稀少到两只手便能数的过来的,可也绝对不多,这位大当家的已经是灵武境,完全不必落草为寇。换一句话说,这样的修为,根本就不必在意那些身外之物,实在不行,开个武馆收徒,也比当个土匪好上百倍。

实际上,走黑风山那条路,绝对比这条路安全,毕竟这条路上还有林枫晚。他面对灵武境的或许还能放手一搏,遇到牧气境的基本上就完蛋了。

叶游风笑眯眯地勾过大花的脖子:“瘟疫绝对不是简单的瘟疫,咱们行走江湖的,就该以「侠」字为先,怎能眼睁睁的看着百姓陷入困境而不管?”

“得了吧你。”大花默不作声拍掉他的手,“分明已经去了黑风山,不过半路上听见那黑风山大当家的是个壮汉,才掉头的。”

被拍掉一只手的青年摸了摸鼻子:“去黑风山会发生什么,那都是显而易见的事,一点挑战性都没有。咱们从这条路走,说不定会遇到比较好玩儿的,不觉得这样更刺激吗?”

在叶游风的印象当中,黑风山的大当家,似乎是一个皮肤黝黑还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一双眼睛大的如同铜铃,在武林之中也是一流高手了,竟能有旁人想象不到的气运,突破为灵武境。

这个时候的叶游风还不知道,他以为的大当家,在曲酒酒和程昱来了之后,就变成了三当家的了。而且那位曲姑娘,还是一位成年后会进入红颜榜的美人,如果他知道的话,恐怕会捶胸顿足,悔恨不已。

而眼下,青年的眼睛当中出现一抹兴奋的光来,行侠仗义什么的,不好意思,他还真没有什么慈悲的胸怀,叶游风砸吧砸吧嘴巴,在刀法上有所成就的人很多,唯有此行侠仗义的武人方能当得起“刀客”中的“客”字,称为“刀客”。

可是他配不上这个词。

他是刀徒。

亡命之徒的徒。

“刺激个奶奶,”大花嘟囔了一句,“我看是听说云间月往这里来了才对。”

叶游风抬头看天,忽然就开始怀念风怜雨,那个女人虽然可恶,却是个有趣的,无论他做什么都会笑吟吟地配合,不像大花,一点儿都不会说话,这么不解风情,以后怎么讨老婆?

想自己一路逃亡,虽然辛苦,要是有美人左右相伴,却也乐的自在,可是偏偏跟了一个无趣又好揭短的胖子,叶游风不禁顾影自怜,他的命,好苦!

天是黑沉沉的,无半分明媚,羊肠小道上杂草丛生,似乎是很久没有人从这里出入了,看起来颇为的荒凉。但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路边还有车辙的痕迹。

“你看,这里的车轮印,”大花突然蹲下来,小心翼翼的拨开两边的杂草,神色凝重,“上一次剑阁下雨,还是在半月以前。也就是说,这里在半个月之前,还有马车通过。”

胖子虽然粗鲁又率真,却并不意味着愚蠢,恰恰相反,他是一个心思非常细密的人,叶游风顺着他的话往下说:“这也就意味着,半个月之内,杂草长到了这么高。”

“看来这一次,我们会遇到的,比你想象的还要有趣的多。”大花皱着眉头,他平日是懒得思索,可是眼下不得不思索。

两个人继续朝前走,太阳慢慢的落山了,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配合着婆娑的树影,还有呼啸的山风,让两个人的后颈都冷了起来。

“你有没有听过那个传说,”叶游风舔舔嘴唇,“这一带有一位黑山老妖,每次出现都会带有黑风阵阵,这一带也被称为黑风山。后来世人嫌弃此名难听,纷纷改名,比如咱们脚下的富贵山。只有唯一一座山,还保留着黑风之名。”

大花抬头看着前方,“马上就有地方落脚了,请你不要再抱着我的手臂不撒手了。”

青年被戳穿,也不恼,理了理自己身上的衣服,端得是风度翩翩的好男儿,“你说咱们待会儿会不会遇到美艳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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