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威名远播(2 / 2)
“您用,随便用。”知道云平不收钱了,老板的神色也缓和了下来,接着边对着车队的人挥挥手,示意大家继续赶路。
夜里,大家把四辆马车围成圈,一起坐的圈里的篝火边烤吃着食物,经过了一天的时间,原来的生疏感也已经消失了,坐在篝火边有说有笑。
“云平啊,看你年轻好象跟我差不多啊,武技却这么厉害,真是天才啊。”坷拉咬了口烤饼,继续道,“我在学校里的时候,已经算是不错的了。看来,你应该当了很长时间的佣兵了吧,给我们讲讲你的佣兵生活吧。”对于刚刚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一般都对未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这类佣兵的冒险生活显然也最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尼克听到坷拉这么问,也连忙凑了过来,兰雅小丫头很明显也想听,不过碍于两人目前还是“仇人”的情况,并没有太大的举动,但还是可以从耳朵动了动可以看出,她做好了一切窃听的准备。
佣兵的冒险生活?我哪知道那么清楚啊,这也是自己的第一次任务啊!云平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我哪知道什么佣兵生活啊,其实我跟你们一样,这也是我第一次当佣兵接的第一个任务而已。”不过被人当成老佣兵,他还是很得意的,虽然以前的时候知道很多佣兵的生活,但毕竟不是自己的,他可不想吹。
“啊,那你这一身武技是怎么来的,老师也说只有实战才能更快的提升自己,我还以为你就是在当佣兵的时候练出来的呢!难道你以前是军人?只有军队才有更多的实战。你现在已经是中级上位剑士了吧。”尼克怪叫了声,满脸的质疑,其他人的表情也都差不多。
“你们老师说的没错,确实只有实战才能提升,不过我也不是军队里出来的。”云平想了想,继续说:“我以前一直在一坐山上,几乎每天都和一个老怪物对打,所以现在才有这样的实力的。什么中级上位?难道每一级里还有分级?”他这可全是说的实话,老头活了400多岁,不是怪物是什么。
“当然有了,等级胸章上就可以知道。你看,我这里只有一个星星,说明我是中级下位剑士,坷拉老大是两颗,是中位的。”尼克指了指自己的胸章说。果然,尼克胸章的下面有一颗小星星。
云平拿出自己的胸章看看了,发现竟然是三颗小星星(由于感觉带着麻烦,所以我一直装在口袋里)。“哇,高级上位剑士,比学校的一些老师还要厉害,”看到云平的等级胸章,尼克看他的眼睛里满是崇拜的小星星。
“你究竟还是不是人啊,从哪来的,怎么练的!我们学校里近十年来最天才的法尔学长,也不过在23岁的时候才达到高级上位骑士的水平而已,而且你的速度好快啊。”坷拉眼里的小星星也不少。估计要不是自己实力比他们强,早把自己解剖了研究吧,云平被吓到了。
原来法尔这么出名啊,想起法尔自恋的表情,云平连忙摇摇头把他赶出自己的脑袋,“不可能,一定是重名。”不过法尔的实力确实要比坷拉他们要强上不少。
“我从遗忘森林里出来的,其实只不过是我们的练习方法不同而已,我比较注重技巧,所以才可能厉害一些吧。”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就是在遗忘森林里,当然是从里面出来的了,云平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跟他们这个世界的剑圣一样强或是更强,都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啊!遗忘森林,难道还有人住在里面吗?看你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这么奇怪,原来是从里面出来的啊。”怪不得那么强,原来是从遗忘森林出来的,森林深处可是连圣剑士都不敢单独进去的地方,每天和魔兽战斗,能不强么?再看到了云平身边的小黑剑,他们便释然了,拿的武器比较轻,跑的快也是很正常的,所以也不再追问。
这晚大家都在快乐的畅谈中度过,由于云平自己根本不需要怎么休息,所以他主动担当起了守夜工作,一夜平安度过。
跟着商队走了几天,云平也和大家混的很熟了,只不过兰雅对云平并没有该观,还是一直喜欢和他作对。此时云平正悠闲的躺在装着货物的车顶,哼着他以前的听过的歌,因为兰雅对这首歌曲非常的有意见。可能是对云平有意见,这首歌在她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已经被她更改了词义,误会了他所唱的“向前进”那一句,那句歌词在进入兰雅耳朵的时候早已经成了“向钱进”。每次一听到云平唱,兰雅一定会诅咒他以后死在钱堆里。云平总是会这样回答:“钱堆啊,死在上面也值得,啧啧。”此时她又在下面诅咒了。
“站住,把所有的财物留下,我们边放你们一条生路。”一群强盗在车队的前面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商队所有的人似乎已经早就习惯了,完全不为所动,继续前进,连胆小的胖老板都是一样。“难道没有听到我们的话吗。”强盗愤怒了,第一次看到对他们打劫无动于衷的,而且还是个小商队,连保护的大型佣兵团都没有。
云平在车顶上坐了起来,打了个呵欠。“啊,是强盗杀手,黑发恶魔。”强盗群里一个声音尖叫到。所有的强盗听到声音,也都向他看来,顿时以“超强”的身法消失在他们眼前,速度还真不是一般的快。
“真有纪律,鞋子掉了都不捡。”云平看着地上由于惊慌逃跑而掉上路上的几只鞋子感慨到。
“这已经是这几天来的第七批了吧!”尼克说。
其他人也跟着点头。这是因为云平加入商队后再一次抢劫了一个来打劫的强盗后发生的事情,几乎所有的强盗好象都知道了云平的存在,每次一见到他就会集体逃离。原来在第2次打劫了那个强盗团伙以后,所有的强盗都知道了目前在死亡之路上的一个小商队中,有一个可怕的黑发年轻剑士。此人比强盗还强盗,遇到的强盗团伙无一不被他抢劫,有的甚至集体被连衣服都扒光了,而且更变态的是全身的毛都会被拔光。我有这么变态么,要你们的毛干什么。这些消息是从云平抓到的一个跑的慢的小喽罗口里知道的。
当云平知道以后,只好连声叹气,没想到自己在这附近的强盗里已经如此出名,甚至得到了个黑发恶魔的头衔。
“什么黑发恶魔!我看叫黑色钱眼才对。”兰雅在下面说。大家和云平也很熟悉了,知道他也不会伤人,听到这个外号,也都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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