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吃老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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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批人数大概在二三十的浩荡队伍杀进金碧辉煌的夜场,那把温和而沉稳的声音响起,欢哥艰难偏过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终于松了口气。

一个温文尔雅,穿着一身唐装的中年男子缓缓走了过来,他身后跟着四个异常强壮的男子,再往后则是将近三十人的大汉,一个个十分彪悍,充满血性,特别是紧靠着中年男子那四个大汉,身高都在一米八左右,身上都有一股极浓的峥嵘草莽气,由内而外的锋芒,充满危险的气息。

一群人穿过半个夜场,遇到和看见这一群的泡吧客们,纷纷主动给他们让开一条大道。

横行霸道,气势排场跋扈到令人望而生畏的一群人,只用了半分钟的时间,就站在了秦棣的面前。

那个戴着眼镜手拿一串顶级香木佛珠的中年男子,一身儒气,但脸上却全是杀气,在看到欢哥全身染血,血肉模糊,他原本儒雅的脸庞,浮现一抹稍纵即逝的阴毒,他眯起眼睛盯着秦棣缓缓开口道:“年轻人,不觉得自己做得太过分,没必要把人打伤成这样吧?真的不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后路?”秦棣洒然一笑,叼着根烟,笑了笑,道:“我给你留条后路如何?”

儒雅中年男子眉头一皱,却耐着性子道:“你这话怎么说?”

秦棣脚一勾,欢哥身子就飞了起来,秦棣一把抓住他,另一只手勾搭在他肩膀上,冷笑一声,道:“我看你也不是真正做主的人,大概是一条走狗吧,我也不为难你,给你留条后路。欢哥身上的东西我让你选,是留下一只胳膊,还是一条腿?袋脑嘛,就留着,免得你说我做事做人太绝,你看,我多留余地,讲道义吧,所以让你先选!”

“好,你够种,有英雄气概。”儒雅男一脸阴沉,狰狞无比,若非欢哥被那家伙给擒住,以他性子,第一时间让身后一群人先把这个嚣张跋扈的小子打个半死再说,不然都不能显示出他的威风。

“那你就是不选了?”秦棣吞云吐雾,在儒雅男未来得及反应下,喀嚓,直接卸掉欢哥一条胳膊,欢哥没吭一声,只痛得冷汗唰唰的流。

“你不选,我只好帮你选。”秦棣眯起黑眸,嘴角的弧度异常邪美,冷冷地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选手还是腿,放心,我下手有分寸,不会把欢哥弄残废的,最多在医院躺上两三个月后,欢哥一样生龙活虎,是不是,欢哥,要不要我们继续耍耍。”

欢哥被这句“耍耍”吓得身子都忍不住颤抖,秦棣越是心平气活,他就越是胆战心惊。

刚才的教训,足够他铭心刻骨一辈子。

“想清楚了么,选择什么?”秦棣一只手娴熟无比的捏住了欢哥另一条胳膊,不敢动弹的欢哥吓得险些昏过去,呼吸已经不顺畅,面无人色。

“年轻人,你知不知道,欢少是什么人?就算你真的不怕死,也得为你这些朋友想一想不是。”儒雅男终于醒悟过来,再没有刚才不可一世的气焰,他收捡了锋芒,打算晓以利害。

秦棣鄙夷的看着他道:“你这是威胁我?”

“可以这么说。”儒雅男生硬道,瞧着秦棣的眼神,让李伟一群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顿时觉得毛骨悚然。

“那么我们继续。”秦棣二话不说,又卸断欢哥一条胳膊。这一下,就算欢哥再硬气,也忍不住惨叫起来。毕竟被秦棣折腾了这么久,就是铁打的汉子,也是吃不消,欢哥能忍倒现在,已经是奇迹了。

秦棣语气平静的道:“再选。”

饶是儒雅男久经风波的黑场枭雄,都错愕了,望着秦棣的眼神都郑重凝滞许多。

儒雅男心头第一次感觉事情不在他掌握之中,因为眼前的秦棣,太平静了,平静得连他这种一向喜欢运筹帷幄的军师人物,也感到束手无策,他开始寻思着秦棣的身份,且第一时间否认了秦棣是一个血气方刚,只为争一口气,就跟他们玩鱼死网破的愣头青,毕竟能面对自己这一群人,还能保持淡定痛下狠手,这就是大将风度,估摸着眼前这小子不是江湖亡命之徒,要么就是一个武林世家子弟,不怕事情闹大,闹大了他背后的力量也能平息一切。

“小兄弟,你想怎样,划出一个道来?”儒雅男片刻的掂量后,知道自己再不妥协,天知道这个疯子会干出什么惊人的事情出来。

“看,我就说了,我多留余地,从不赶紧杀绝。”秦棣亦知道差不多了,再闹下去,自己虽然不怕,李伟一群人绝对会吃亏。

“说吧,你要怎样才肯罢手?”儒雅男果断的让秦棣开条件,不是他不够硬气,相反,这位名字叫杨玄策的中年男子,在深海道上,极其彪悍,彪悍到就算浙江一带手腕通天的枭雄人物,一听他“神玄策”的雅号,也得退避三舍,而在深海,他当然是跺一跺脚,就能令黑场无数人闻风丧胆的大人物。

可这样一位有着深海第一军师称呼的人物,之所以对秦棣投鼠忌器,原因当然是王欢,因为他老子,就是与“胭脂红”齐名的绝世枭雄。

“先放我朋友走。”秦棣也不废话,直接开出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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