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饭(1 / 2)
很早以来,中国人相信人是有魂魄的。
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一腊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义就是祭送死者。此外如天以阴阳二气及金、木、水、火、土五行演生万物,谓“七政”,人得阴阳、五常而有“七情”,故天之道惟七,人之气亦惟七。
各地基本都有“做七”的传统,但是各地又不一样,在我们浙西北,头七、三七、五七和末七是比较重视的。其中又以头七和末七最为重要,头七和末七又叫做“大七”,大户人家是非常重视这两天的。头七一般由女儿来做,没女儿的就由侄女或者外甥女来代替;而最后一个末七则由儿子来主持,做七的时候除了祭司之外,需要宴请出殡当日负责抬棺材的“金刚”为上桌嘉宾,大方点的人家还要给钱给物,以示感谢。
老余家的女儿已经做过头七了,这个末七主要是这群儿子们做的。
白天查文斌由他一个儿子带着,先去了坟地,简陋的一处新堆的坟包上稀稀疏疏的飘着还没完全被破坏的花圈和纸钱,连块墓碑都没用。他相信,过不了三年,这里就会成为一座长满野草的弃坟。选址也没有任何讲究,此处原本是老余自家的承包山,也就是随便找了个地儿就给埋了,旁边不远处是他妻子的坟。查文斌算了算,今年老余是没法迁坟了,他盘算着再过三年,找个好日子把老余跟他妻子合葬咯。
当天晚上是重头戏,老余身前留下的东西基本都在出殡当天给烧了,唯一那柄篾刀还在二儿子手中,他是拿回去说要砍柴用的。
换做旁人家做七是不会有人来凑热闹的,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被视作晦气的,因为查文斌在,他有好一阵子都不露面了,所以赶来看热闹的人很多。
新建的竹木加工厂是村里的集体产业,查文斌说要用这个厂子,那建到一半的工厂就立马停了。整整三张八仙桌拼在一起,上面放置的贡品都快堆成了小山,蔬菜瓜果,鸡鸭鱼肉样样齐全。
人死不瞑目的要么是有心愿没完成,要么就是怨恨极神,积怨而死的就会产生戾气,老余戾气之重都已经开始作祟。生前再好的人死后也有可能成为冤鬼索命,人本来就有善恶,将恶压制住了的就是善人;但死后,没有了主观意识,怨念会被无限放大,一旦没有得到及时的超度,再老实的人也会化为厉鬼,所以,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不可仗势欺人。
余家的老宅子本来就比较偏僻,工地里施工用的一盏高瓦数的白炽灯,灭了之后,就剩下供桌前的火盆里燃烧的纸钱。余家三兄弟今天是下了血本了,买的纸钱都是用扁担挑回来的,堆在一边就跟小山似得。桌子正前方是遗相,老余的眼珠子看上去的确是有点大,晚上瞧着有那么点渗人。
而查文斌呢?弄一个小凳子坐在边上,他的手中有一把篾刀,正是老余生前的那一把。腿上有一根破开的小竹子,他这会儿正在削竹篾,这活他是跟老余学的。削好的篾被他分成小条小条的,互相穿插折叠几下就成了灯笼的骨架子,完事后用白纸沾上浆糊贴在外面,用一根小竹竿挑着,里面放一蜡烛,这灯笼就做好了。
每个灯笼上都写着大大的字,一面是“余”字;一面是“奠”字。
那三个儿子带着自己媳妇一直都跪在地上磕头烧纸,腿都已经麻了,要不是碍着自己身后站着那几个凶神恶煞的主,他们早就想遛了。到了三更时刻,查文斌这次慢腾腾的起身道:“女人家的可以站起来了。”
人跪的时间久了,一下子还真站不起,三个儿媳叫苦连天的哎哟着揉着自己的双膝,查文斌给他们人手一个灯笼说道:“你们仨可以先各自回家,从老大家开始,先把灯笼挂在大门口,剩下的两个就在门口等。你进屋后,先喊一声:爸,进来坐会儿喝杯茶。然后,把这柱香点上放在堂屋的神龛上,不准开灯,等香熄灭了再送出门去,然后老二家的媳妇继续拿灯笼去自己家,按照老大媳妇的做法,最后是老三家。”
↑返回顶部↑